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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都用上奔馳,還不“過分”?

兒童福利院購豪車何以理直氣壯

福利院“奔馳”,福利誠信“跛行”

本網評論熱詞:福利院購豪車

有網友曝,去年,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花了四五十萬社會捐款,購買豪華奔馳車,入戶上牌近一年,始終閑置在車庫,偶爾使用,也是供廳機關或局領導。福利院院長回應是上級撥款,否認該車涉嫌公車私用,稱其主要用來涉外招待。

購豪車式的揮霍舉動,與指向救濟的慈善本質似乎不搭調。正因如此,福利院購奔馳,才會引起強勢圍觀。伴著錯位感而來的,是輿論質疑:這輛豪車,在配置時,是否挪用了善款?它究竟是用在何處?

涉事福利院院長回應:購車是上級撥款,該車并未涉嫌公車私用。這個答復,與網帖內容截然不同——挪用善款,私用公車,只是訛傳。如果院長所說屬實,那么,強加給福利院的多項“罪名”系子虛烏有。

當然,一面之詞,難斷是非。該福利院有無將善款挪用,或讓豪車成“領導特供”,還需獨立調查,還原真相。許多人的“疑罪從有”的推定傾向,或許是先行臆斷、情緒宣泄,并無實據。

能正視疑點,值得肯定;但坦誠回應,未必就能漂白過失。就算福利院購豪車系上面撥款,依舊難逃責難:上級撥款的來源是納稅,將撥款用作購車,而不是濟貧扶弱,就有揮霍公帑之嫌。這里面牽涉到的命題,當仔細考量:慈善機構濫用公共資源,妥嗎?

對福利院而言,救濟資源供不應需,是不可回避的現實掣肘。資金短缺,也構成眼下的慈善“短板”。因而,將錢用到所需處,是慈善機構應恪守的底線。無論社會捐贈、財政撥款,都屬于公共資源,當投入到愛心救助中去。如果是私人消費,哪怕是一擲千金,質疑聲想必也不會涌來。

而購買豪車,顯然是資源錯置。奔馳車上牌近一年,卻一直閑置,偶爾使用,可見其使用率之低。而“涉外招待”,即便需要體面的待客方式,可在資源緊張、弱者需要“救助”的情境下,每筆公務支出,要學會算細賬,也需更審慎的考量。

作為兒童福利院,為孤兒、殘廢兒童等提供生活保障,改善其生活質地,應是基本的職責。哪怕有閑錢,不妨多給孩子添置些生活學習用品,制造更好的成長環境。善款不容挪用,財政撥款也應用在“刀刃上”——購豪車之舉,偏離了慈善目的,納稅人能答應么?

豪車不該是福利院的“形象代言”。若公辦慈善機構失去了樸素氣質,只顧擁抱起物質享受,以面子改善替代切實救濟,那么,勢必有悖于慈善倫理。福利院購豪車,之所以飽受詬病,原因在于,它并非在增加孩子的“福利”——這跟其資金來源是善款抑或財政撥款,關系不大。

近日,有網帖稱安徽合肥市兒童福利院利用社會捐款買豪華奔馳商務車,并一直閑置。對此,合肥兒童福利院表示,奔馳車是用上級財政撥款39萬元購買的,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平時很少使用,“偶爾我們也使用”。(9月4日新華網)

嶄新奢華的奔馳車放在福利院里,是那么的突兀扎眼,難免不讓人產生豐富的質疑式聯想。目前,合肥兒童福利院雖然已經做出了回應,對車的經費來源、用途等進行了解釋,但這種回應屬于自說自話式的單方面回應,缺少說服力,其真實性尚待權威部門的進一步查實。

退一步講,即便福利院的回應屬實,也仍有極大的荒謬之嫌。

福利院應該把每一筆錢都花在刀刃上,無論這筆錢是捐款還是上級財政撥款,福利院都應該一視同仁地精打細算,使其產生最大價值,充分服務于福利事業。上級財政撥款也同樣不能被揮霍浪費,浪費上級財政撥款的性質與浪費捐款的性質是完全一樣的,不要以為浪費的是上級財政撥款就沒有責任或者責減一等,合肥兒童福利院用“花上級財政撥款買奔馳車”來作為擋箭牌根本就站不住腳。

另外,合肥兒童福利院是一家事業單位,而事業單位購車是要履行審批程序甚至要實行政府統一采購的,如果審批或統一采購的環節能夠盡到責任,福利院的購車申請就應該被卡住——對于福利院而言,如此昂貴的奔馳車顯然是超標的。那么,我們不禁要問:是誰批準福利院買奔馳車的?福利院買車到底又走了哪些審批程序?無疑,福利院買奔馳車存在著明顯的審批瑕疵。

至于“奔馳車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一說則最讓人憤慨。我們不反對福利院對前來認養兒童的外國客人提供必要的接送服務或者其他方便,但福利院用普通的車輛或服務標準即可,資金并不充裕的福利院,在兒童福利資金尚捉襟見肘的情況下,打腫臉充胖子,刻意用奔馳車裝點門面,專門向外國客人提供奢華光鮮的服務,褻瀆了慈善和福利事業的真諦,媚態盡顯,著實令人作嘔。相信有良知的外國客人也會對此感到不齒。

最讓人“感興趣”的是“偶爾我們也使用”。“偶爾”是幾次?是不是“我們”比外國客人用的次數還多?“我們”都有誰?用車都干了什么?福利院的“我們”用奔馳車是更不合適的,不管答案是什么,“偶爾我們也用”都進一步暴露了福利院購買奔馳車的浪費和荒唐。

福利院的奔馳車傷了公眾的心,傷了福利誠信——福利院在“奔馳”,福利誠信卻在“跛行”。這種尷尬的對比已經多次上演,而每一次上演都會給慈善福利事業的發展之路設置一次障礙。

澳門最大的慈善機構澳門明愛總會的負責人都是用破舊的摩托車接迎外地客人,卻把社會捐贈的好車留給孩子們用,這種做法讓人肅然起敬,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慈善或福利組織應該把最好最重要最光鮮的資源用于慈善本質,而用于慈善本質以外環節的資源則應該被盡可能地壓縮、減檔。要真正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尚任重道遠,我們還需要不斷努力。

合肥市兒童福利院有奔馳車一輛。網曝稱用社會捐款購買,長期閑置,偶爾為廳和局領導一用。院方回應說,車輛由財政撥款購買,因車輛夠用而閑置,不存在被廳局領導使用的事情,這輛車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院認養兒童使用。

這個回應,為擅用社會捐款和領導擅用公車作了澄清,但坐實了福利院有豪車、豪車被閑置、豪車由財政購買、豪車接待來院收養兒童的外國人等事項。這些被坐實了的事項,每一個都滑稽,總起來是一個大滑稽。

福利院車輛夠用,仍購買豪車;財政局出資購買,買來車輛閑置。這些足夠荒唐。政府舉辦的福利事業,社會發起的慈善事業,都是扶持貧弱,每一分錢都當用得其所,不事鋪張。以豪車等候接待外國人來收養兒童,不只是車輛閑置,不只是違背福利事業的精神,這種特別善待外國人的陋俗,還內含差等對待國人與外國人的心理。

院方回應后,緊接著合肥市民政局又有回應。這個回應,實在比院方回應更加精彩。院方的回應,還只是被動應付質疑。局方的回應,卻是高調聲辯“豪車買得好”。據人民網報道,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說:“政府給這樣一個福利單位買輛好車并不過分,我認為還可以再好點。”有這么好的心態,行為是完全還可以再墮落點的。

該負責人表示,購車程序合乎規定。這是由兒童福利院提出預算,報經市財政局同意,又經市人大審批通過,由市政府統一招標采購。看,程序果然完備。然而,完備的程序,到底是要為歪門邪道預作合法性背書,還是為著避免歪門邪道的發生呢?在這個社會,這確實是個問題。兒童福利院車輛夠用,仍要申購豪車,申請以后就一路綠燈,那些程序所起的作用,不過是為一個不合理、不必要的花錢作出批準,使之受到追問時可以梗起脖子說“合乎規定”。這里,我們可以看到,“程序合法”怎樣為“實質不合法”暗度陳倉。

該負責人又表示,這輛奔馳是國產,“并不是很豪華”。局方還表示,“合肥兒童福利院是華東第一、全國知名的福利院,而合肥近年來經濟發展迅速”,“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兒童福利院購奔馳就“并不過分”了,而且據他透露,其他省會城市兒童福利院的車有的比合肥的還要好。

聽話聽音,現在看一些地方財政花錢,不能再看是否必要,是否急需了,而要看是否花得起、是否配得上檔次、是否跟得上外地。可嘆經濟發展迅速,未必能提高民生福祉,只是現在一些地方政府有錢,因而花得起錢去買豪車、起豪樓、吃魚翅、游萬國。

一個事情做到了“華東第一、全國知名”,那家伙,不配置相當的設施,就說不過去了,甚至不這樣,是既不好意思,也無以顯示表彰先進了。其實,事情做得很不像樣,又怎樣呢,一樣是要先進設施的,越是落后越是要首先改進不落后的形象、“適當超前”啊。總之一句話,別的地方已經豪華到什么程度了,所有地方就都得豪華到什么程度,誰也不甘落后,誰也不虧心。例如辦公大樓,在編24人蓋106間辦公室的,人均面積600多平方米的,都叫“適當超前”,鎮政府建筑超省部級標準并給鎮領導專配電梯的,還表示“超前是最大的節約”,跟“福利院購奔馳不過分,還可以更好”一個腔調。

全套程序為歪門邪道保駕,瞎花財政款振振有辭,手里有了錢就用之如泥沙,不管人們的觀感如何,表情如何,評價如何,嬉笑怒罵也好,道路以目也好,一些地方相關部門的自我評價總是覺得“并不過分”,甚至有“最大的節約”。

合肥市民政局負責人的“好車思維”、“形象思維”,實在奇怪得很。

對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買奔馳車一事,合肥市民政局回應稱:合肥兒童福利院是華東第一、全國知名的福利院,而合肥近年來經濟發展迅速,在這一背景下,“買輛好車并不過分,我認為還可以再好點”。其他省會城市兒童福利院的車有的比合肥的還要好。

按照民政部門這位負責人的說法,合肥市兒童福利院的購車預算顯然低了。不僅與其“華東第一”、“全國知名”的名氣不相稱,也有損“近年來經濟發展迅速”的合肥市的形象,還拖了其他省會城市兒童福利院的后腿。這一說法引發的輿論反彈,甚至超過了公眾對奔馳車的質疑。兒童福利院都用上奔馳了,還不過分?公車的分寸到底在哪里?

根據合肥兒童福利院網站上的信息,其對公眾捐款一兩百元照單全收,新建福利中心兒童公寓需要幾百臺風扇,還呼吁社會捐助,可見,其資金并不寬裕。在資金并不寬裕的情況下,政府的撥款應該把資金盡可能多地花在孩子的福利上,改善孩子們的處境,接納更多無依無靠的孩子,等等。簡言之,兒童福利院辦得好不好,關鍵并不在于是不是有一輛與國際接軌的豪車,而是在于孩子們的真實感受如何,在于社會公眾對于福利院在保護兒童福利方面的努力是不是滿意。

此外,國產車為什么不能進入合肥市兒童福利院的采購視野?用了本地品牌的車,在“涉外接待”中就一定掉價嗎?孩子們外出活動、看病,坐上奔馳車就會感覺不一般嗎?合肥市民政局負責人的“好車思維”、“形象思維”,實在奇怪得很。

在合肥市民政局這位負責人的眼里,國家有關部門的堂皇規定可以視若無睹,洶涌的民意質疑也可以置之不理,其所在意的,只是自己認定的“理”,自己掌握的“分寸”而已。這樣的“自由裁量”,當然難逃輿論質疑,也經不起推敲。

□胡印斌(記者)

讓人奇怪!一邊是孩子上課無課桌,一邊卻是兒童福利院的豪車的閑置。用那么多的錢來購買豪車,為何就不考慮利用買豪車的錢,改善改善孩子們生活的物質和文化需求,支柱更需要這筆錢的孩子呢?這不是更好?更有價值嗎?著實讓人費解!

近日,有網友貼出照片爆料,合肥市兒童福利院疑似用社會捐款購置了一輛豪華奔馳商務車,平時處于閑置狀態,偶爾供領導使用。兒童福利院院長尹學萍否認,稱奔馳車是上級財政去年撥款39萬多元所買,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偶爾我們也使用”。(2012/9/4人民網)

兒童福利院作為慈善機構,兒童福利院本該向社會展示一種愛心與精神,讓孩子健康成長,體現出慈善事業的本質。就如王開玉所言,“用于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借口,這與慈善事業的理念是完全相悖的。”兒童福利院也搞出了“豪車病”,從兒童福利院自身的理念和本質出發,該不該購買這豪車的爭論,已然沒有必要,答案也已經很明顯。此刻更應該關注購豪車的病究竟從哪里來?又要到何處去?如何解決問題防止這類事情再度上演?杜絕“豪”這錯誤理念在慈善事業的大道上橫沖直撞!

首先,購置豪車接待前來認養兒童的外國客人,與其說是為了贏得別人的好感,倒不如說是這些管理者的錯誤認識,和對慈善事業理念、精神理解上的偏差在作怪。由于虛榮心的支撐,豪車也只能充當他們所謂的門面為其“長臉”。換而言之,福利院這樣的做法,讓人懷疑這是在做慈善?還只是招搖撞騙?通過筆者“把脈”得出“豪車病”的來源,主要還是思想認識的不到位,導致這種“打腫臉充胖子”行為的“登臺”。

其次,豪車不但沒讓福利院“長臉”,反倒都折射了部分慈善機構對慈善認識走進了誤區。眾所周知,合肥市兒童福利院這類慈善行業出現“豪病”已不是個例,為給外賓留下良好印象而“打腫臉充胖子”的數不勝數,這是很多慈善組織的通病。不是危言聳聽,如果不能及時阻止這類“豪病”的蔓延,那在不就之后這種慈善機構的“豪病”將會沖刺著我們“路過”的眼球,屆時那就請別再問這種“豪病”從何而來!

因此筆者認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類“豪病”,第一、相關制度的建設、完善和落實不能袖手旁觀!第二、還需勇于揮刀“自宮”,斬斷那些本就不該屬于慈善行業的不法利益鏈條。第三、全面糾正這類“打腫臉充胖子”的“長臉”虛榮心,不斷優化慈善機構自身管理,以及辦實事能力等等。別讓這樣的“長臉”意識,隔三差五的搞出各式各樣的“豪病”,污染了慈善事業和慈善精神!

近日,有網帖稱合肥市兒童福利院利用社會捐款買豪華奔馳商務車,并一直閑置。對此,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表示,奔馳車是上級財政撥款39萬元購買的,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平時很少使用,“偶爾我們也使用”。(9月4日《人民網》)

這樣的回應卻并不能令我們對此釋然。面對“福利院購奔馳車”,公眾尚有三重追問。

一問,涉外接待就一定要用豪車嗎?接待外賓的“面子”與照料孩子的“里子”,孰輕孰重,不言自明。當3元一頓午餐仍是一些貧困山區孩子的奢望,合肥市兒童福利院卻能花上近40萬元買車,令人咂舌。

其實,外國客人來認養兒童,憑的是一顆公益愛心,而不是沖著所謂豪車接待。澳門明愛總會的負責人,每次騎著破舊的摩托車接送考察者,這種樸素到寒酸的禮節,卻并不妨礙其成為澳門最大的慈善機構。說白了,外國客人認養兒童一年到頭也沒有幾次,相比涉外接待的幌子,公眾更愿意相信合肥市兒童福利院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滿足某些領導的私欲。

二問,揮霍財政撥款就能心安理得?正如安徽省慈善事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開玉指出,“作為一個慈善機構,所有的錢更應該用在孩子身上,向社會展示一種愛心與精神,改善孩子們的生活、教育以及機構的軟硬件方面,讓孩子健康成長。”

即使花的不是社會捐款,上級財政撥款同樣是納稅人的錢,福利院購奔馳車有悖公益慈善的理念,也辜負了公眾的社會期待。在郭美美事件等負面新聞嚴重戕害慈善公信力的背景下,這一行為無疑釋放出可怕的“負能量”,冷了人們對于公益慈善的熱忱,阻礙愛心的傳遞。

三問,巨款購車是如何通過審批的?按照國家規定,公務用車采購屬于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預算內計劃,有著嚴格制度管理。對于兒童福利院這家事業單位來說,近40萬元的奔馳車顯然屬于超標,同時,在車輛已經夠用的情況下購車,又屬于超編;如是超編又超標的奔馳車,卻能順利獲得財政撥款,令人驚詫。目前,全國事業單位正在進行公車大摸底,“福利院購奔馳車”的荒謬折射出公車管理還任重道遠。

社會福利單位提供的公共服務,是以實現公共利益為根本宗旨的,公共服務的效率與堅持、維護公平和正義原則有著同等重要的地位和意義。倘若公共社會資源得不到合理充分的利用,社會公共利益尤其是孤老殘幼等弱勢群體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實現,既難以體現社會正義與公平,又難以實現其應有的效率。

對于合肥市兒童福利院來說,必須給公眾一個詳細的交代,一個誠懇的道歉。對于社會來說,通過解剖這只麻雀,糾正理念偏差,堵上制度漏洞,有助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健康發展。

近日,有人發帖稱,去年,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花費社會捐款購買了一輛奔馳車,入戶上牌近一年,始終閑置在車庫中。合肥市兒童福利院院長尹學萍介紹,是上級財政撥款39萬多元購買了這輛奔馳商務車,該車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平時很少使用。(9月4日人民網)

“福利院豪車”,再一次引爆輿論。合肥兒童福利院豪車是否合乎要求?所購豪車財務明細是否透明?都成為公眾心頭的一串串問號,亟待解答。

合肥兒童福利院作為政府部門,院方回應稱是上級財政撥款,盡管只是一面之詞,但也并無不可。只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有明確規定,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價格不超過18萬元。由此看來,39萬元的奔馳是嚴重超標了。

此外,該車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也讓公眾心存疑竇,如此奢華的車,如此用途一年能用上幾次?既然只是有限地使用,這般奢侈是否有必要?更何況,福利院作為公益機構,本身接受社會捐贈,有那么多的錢用來改善兒童們的生活質量不是更有價值嗎?

無論豪車奔馳是否為公款所購買,對于兒童福利院而言,都是一件非常奢華的事情。更何況,人們很容易聯想到,這輛豪車有可能是利用公共的捐款所購買,倘若這樣,公眾的慈善熱情必然會受到打擊,對政府的信任度也會進一步降低。

因此,合肥兒童福利院的資金運作以及接受社會捐贈的使用情況,都應該有明確的說法,有完備的財務制度和財務標準,有第三方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能讓公眾通過公開的財務信息明確購買豪車的費用究竟來自何處,只有這些信息保證充分的透明,才能夠避免過多的猜測。

如果購買豪車的費用確系公款支出,相關部門也應對合肥兒童福利院的“超標”行為進行問責,并追究相關審批等程序人員的責任。

□趙缶(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