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9月20日訊? 今年5月份,漳州市薌城區的“80后”女子李某,冒充龍文區聯豐浩苑2幢某室的房主,利用假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等,將屬于父親的房子,以28.9萬元的價格賣給了蘇某華。
從此,她開始了多次冒充房主賣房的詐騙歷程,涉案金額近60萬元。9月15日,事情敗露的李某被龍文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抓獲歸案。目前李某已經被刑事拘留。
生意虧本 冒充房主賣房
1982年生的女子李某,中專畢業,此前經營葡萄酒生意,住在薌城區打銅街陸達花園 (房屋為其父親所有)。因為生意虧本,還不起債務,于是就想利用詐騙手段,弄一筆錢。
聯豐浩苑2幢某室,是李某父親的拆遷安置房屋,但是“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及相關材料還未辦理。
今年5月份,李某偽造了 “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與薌城區的蘇某華簽訂了 《房屋買賣協議》,以28.9萬元的價格第一次將房屋賣了出去。
但是不久之后,蘇某華核實發現,李某并不是真正的房主,是冒充的,而且“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也是假的。于是,蘇某華向李某討要28.9萬元購房款。
多次作案 詐騙近60萬元
在蘇某華多次催討之下,無力還款的李某再次鋌而走險。9月1日,通過中介,李某利用假的“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及相關材料,將聯豐浩苑2幢某室以33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曾某,根據協議,曾某先后支付了20萬元。
在9月1日當天,李某通過另一家中介,又將聯豐浩苑2幢某室賣給了林某華,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之后,林某華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之后林某華核實,李某是冒充的房主,于是停止了交易。
而今年9月8日,李某又通過路邊的辦假證小廣告,辦理了打銅街陸達花園所住房屋的土地證、房產證,向曾某借款10萬元,并寫了借條。而民警說:“曾某去過她家,以為房屋就是她的,就輕易相信了。”
事情敗露 行騙過程被抓
得手30余萬元之后,瘋狂的李某并沒有收手。
今年9月13日,李某又通過新的一家中介,利用假的材料,將聯豐浩苑2幢某室賣給林某月,價格是31萬元,雙方簽訂 《房產預約買賣協議書》,林某月支付定金5000元,并準備再付13萬元。
令李某沒想到的是,最后一個買主林某月和曾某是朋友。
林某月、曾某兩人在聊天時均提到,買了一套房子在聯豐浩苑,沒想到一說出來,竟然是同一套房子。9月14日,曾某到龍文分局經偵大隊報案。
但是李某還不知情。9月15日,林某月約好李某一起,到律師事務所詢問房屋買賣的相關材料、事情。當天,龍文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經過蹲守,將李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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