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擬立法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已經有包括河南、福建、廣西、海南等地出臺了類似政策,獨生子女“護理假”時間在10到20天不等,這讓“百善孝為先”變得更加可行。(8月7日中國新聞網) 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逐步進入老年人行列,各地紛紛出臺規定,明確獨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間享受“護理假”。這體現了政策的人文關懷,也是政府對獨生子女父母的一種制度性補償。 然而,這一美好圖景要想照進現實,還面臨不少阻礙。由于地區實際不同、認知不同、財力不同,各地明確的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規定要求也不盡相同。從時間規定看,河南的“護理假”時間最長,為每年累計不超過20天,廣西和海南為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福建、湖北與重慶為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四川則將照料假擬定為每年累計不低于3天。還有一些地方尚未正式出臺規定。同樣積極響應當年的基本國策,為什么在享受“護理假”時卻千差萬別?從法律效力看,縱觀一些地方的“護理假”規定,有建議性的,也有不乏強約束力的。強烈要求落實假期固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將壓力轉嫁給企業,“一罰了之”,也并非良策。從現實執行看,用人單位的類型與具體情況各異,“護理假”一方面導致用人成本增加,如在崗位配置、團隊運作中某崗位的人不便離開;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可能更不愿意履行“護理假”,也不排除“個別單位為規避政策干脆不招聘獨生子女”的可能性。 鑒于此,筆者以為,獨生子女“護理假”最好全國一盤棋。一方面,國家應出臺統一的政策,制定統一的標準,同步出臺相應的懲罰措施,縮小因地域差異帶來的不公。另一方面,還需建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兼容的配套體系,如通過合理的成本分擔制度設計,以充裕的公共資金彌補用人單位因獨生子女職工休假而帶來的效益虧空,保證職工不因休假而影響工資福利。從國家到地方,共同為獨生子女“護理假”兜底,這一政策善意才能最大程度釋放出來。 |
相關閱讀:
- [ 08-08]不只獨生子女需要“護理假”
- [ 08-07]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 企業要有孝心
- [ 08-07]獨生子女“護理假”不能只是公職人員福利
- [ 06-29]“獨生子女照料假”別成畫餅充饑
- [ 03-29]“要命”保健品子女是第一道防線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151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全國非法網絡公關工商部門舉報: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