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部門換崗 非單方變合同
swjmn.cn?2011-11-08 08:59? ?來源:法制晚報
我來說兩句
案例:
因調換到新崗位后有業務考核任務,固定工資變為績效工資,員工要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為是否要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打起了官司。
李女士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她的工作崗位在銷售部門,她原在公司銷售部任助理職務,產假期滿后,公司安排她到電話銷售部,李女士對這個安排不滿,就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訴。
經裁決,公司應支付李女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5萬余元。
公司對該裁決不服,起訴要求不支付李女士經濟補償金。理由是單位安排李女士的工作崗位不違反法律規定,如果她不愿到崗,可在家待崗,雙方勞動關系仍存續。
李女士則稱,公司安排她的新崗位附有業務考核任務,如不能完成任務,工資數額不能得到保障,實際上將原來的固定工資變更為績效工資,應視為變更勞動合同行為。她既不接受新的崗位安排,也不同意待崗,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東城法院經審理,判決李女士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需支付李女士經濟補償金。
分析:
王偉法官:勞動合同約定李女士的工作崗位在銷售部門,現在公司仍安排她在銷售部,這個安排不違反法律規定及勞動合同約定,不屬于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李女士以新崗位附有業績考核任務、其工資報酬不能得到保障為由,不同意公司的工作安排,也不同意待崗的答辯意見不能成立。
經向李女士釋明,李女士仍堅持要求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對此公司也表示同意,應視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鑒于公司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無過錯,而李女士提出并堅持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公司不需向她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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