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有個弟弟,所以我結婚在本村落戶后,村里不允許我承包土地。這樣的村規是不是違法?”10月9日,在接到濟南長清區平安街道辦事處老馬店村婦女鄧洪君的反映后,記者趕往該村采訪。
在經過了一段崎嶇的鄉村土路后,記者來到了老馬店村,田間到處是農民忙碌的身影。35歲的鄧洪君向記者介紹了上述村規的由來:今年國慶節前后,村里重新發包集體土地。這次村里規定,只要有哥哥或者弟弟,那么女子婚后落戶本村的,全家不能承包村里的集體土地。鄧洪君的丈夫是湖南籍復員軍人,婚后落戶在老馬店村,有兩個女兒。根據村里的這個規定,因為自己有個弟弟,所以一家四口人都不能承包村里的土地。全家人都感覺這一村規不合理。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李強律師認為,這一村規違反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規定。
因為有兄弟就不能承包土地,這一顯然不合理的村規是如何出爐的?在村頭,記者遇到了村支書趙昌富。這位干了20多年村支書的老人告訴記者,因為土地承包到期,今年9月26日村里召開了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重新發包方案。村里共有170人48戶,每戶一個代表參加了會議。在討論中,趙昌富主張根據戶口平均分配土地,但有一些村民代表提出,有兄弟的女子婚后落戶本村不該分給土地。在激烈的爭論中,很多人支持這一觀點。“眼看就該秋種了,為了不耽誤農時,一些村民又堅持這一觀點,村里就通過了這一不成文的村規。”趙昌富無奈地說。
其后按照這一村規發包土地,全村有5戶13人沒有分配到土地。因為這一村規,村主任憤而辭職。趙昌富說:“我一直堅持在本村落戶的就該分給土地,可是村民就這樣通過了分地方案,我也沒有辦法呀。我這個支書,滿肚子委屈無處說。”他的女兒趙鳳霞,婚后丈夫隨她落戶在本村,有了兩個女兒,根據這一村規,也沒有分到土地。趙鳳霞說:“現在全家4口人沒有分到一寸土地,就靠丈夫在外打工養家。年輕了還好說,將來老了靠什么生活?”
李強律師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村里集體土地由村民自主決定發包方案沒有錯。但這一村規的錯誤在于,多數人通過看似“合法”的程序,剝奪了少數人的合法權益。
這樣顯然不合理的村規,就該得到執行嗎?記者跟隨鄧洪君等人來到平安街道辦事處咨詢。大家首先來到了國土所,一位40多歲的負責同志說,國土部門負責查處違法用地,集體土地發包不屬于他們管轄的范疇。大家隨后來到經管站,一位戴眼鏡的40多歲負責同志詳細了解了情況后,認為像鄧洪君這樣的情況可以承包土地,他也認為,“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形成的村規,極易出現不合理的規定”。無奈之下,大家又來到了信訪辦,趙家勝主任熱情接待了大家,認真了解了情況,并打電話詢問了相關情況。他告訴我們:“街道辦事處將根據你們反映的情況,盡快予以協調解決。”
在經過了大半天的調查、咨詢后,李強律師深有感觸地說,自己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也有多起類似不合理的村規導致了大量假離婚、假結婚現象。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規民約管理集體事務,屬于村民自治的范疇。但一些村規民約顯然是違法的,對于這樣的村規民約,目前還缺乏監督和糾正機制,容易引發大量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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