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插畫/陳冬
又逢3·15,消費者維權又成為輿論的焦點話題。每年的這個時候,億萬雙眼睛都會聚焦到各大媒體的報道,又有哪些行業的潛規則會被揭露?又有哪些狡猾的騙局會被曝光?又有哪些隱藏的危險會被警示?同時,消費者的權益又將如何維護?
擴大“舉證責任倒置”,方便消費者維權
【新《消法》規定的“假一賠四”、部分商品的“瑕疵舉證責任倒置”等民生原則,本身就是為了放進活水,讓消費者自主維權,其背后的配套措施還需要進一步細化。】
據《新京報》報道,消費者維權仍面臨檢驗報告不對個人、難尋第三方檢測、質量檢測費用高昂等“細節里的魔鬼”。
一般來說,消費者認為自己買到假貨,要去維權,電商平臺、消協等都會要求消費者提供鑒定證明。但是,一者,有的廠家不愿對商品的正偽做出鑒定,或者雖然口頭鑒定為假貨,但不愿出書面證明,據專業維權人士稱“幾乎所有的廠家都不針對個人出具假貨的鑒定報告”;二是第三方檢測機構缺乏,而且它們往往只能通過一些理化指標來檢測商品是否合格,而不能鑒定真偽。三是鑒定費用畸高,比如海外代購的奶粉,全套檢測費用居然高達3萬元以上。
明明是假貨,明明消費者有理,可為什么維權這么困難呢?商品鑒假環節,牽涉利益方眾多,法律關系復雜,但也不是無解的。
其實,去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經提出2個宏觀上的解決方案,一是將原《消法》著名的“退一賠一”改成“假一賠四”,四倍賠償能盡量“填平”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激勵消費者去較真。
但是,很多時候,高額的鑒定費用、訴訟費用、誤工成本,仍會使得普通消費者不敢維權。所以,維權需要有“規模效應”,由專業的維權人士來“教訓”無良商家。之前,很多地方的法院,基于狹隘的“維穩”考慮,不支持專業維權。好在去年年初,最高法公布了《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明確“知假買假”行為將不影響維權,這給民間維權者除去了緊箍咒,放開了民間活水。
另一個是,新《消法》規定:機動車、計算機等耐用商品在6個月內有“瑕疵”的,實施“舉證責任倒置”,由商家自證清白。但該新法實施一年來,對于“瑕疵”是否包括假貨,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希望最高法及時做出司法解釋,將手機等耐用品是否假貨的舉證責任明確由商家承擔。其實去年最高法已經在《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廠商對食品、藥品符合質量標準,承擔舉證責任。那么,不妨擴大“舉證責任倒置”的范圍,方便消費者維權。
至于廠商不愿意鑒定,背后的情況有一些復雜。比如,一些廠商有“國企病”,只愿配合工商、司法部門,卻不愿給消費者個人維權提供方便。這方面,應該由消費者協會利用其權威身份,理順關系,穿針引線,搭建起廠商與消費者維權協作的平臺。
總之,新《消法》規定的“假一賠四”、部分商品的“瑕疵舉證責任倒置”等民生原則,本身就是為了放進活水,讓消費者自主維權。所以,背后的配套措施還需要進一步細化,打通舉證責任全面倒置、第三方檢測等等“技術瓶頸”。□徐明軒(法律工作者)
調和汽油,執法者“嗅覺”是否夠靈敏?
【真正有效力的執法,就要讓制假者、售假者真正感到疼痛,并讓他們的疼痛傳遞給潛在的制假者、售假者,如此方能避免陷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打假困境。】
“怪不得有的時候車沒勁。”“車子加的便宜油居然是調和油!”央視3·15晚會曝光調和汽油的內幕之后,許多網友有恍然大悟之感。“便宜沒好貨”的鐵律又一次驗證了,但不能怪消費者貪便宜,因為正如節目中調和汽油廠家的工作人員所說,他們的問題汽油不僅能通過國家標準的檢驗,而且堂而皇之地流向油庫、加油站等下游鏈條。
山東大大小小的調和汽油廠有200多家,規模大者年產量五六十萬噸,甚至存在調和汽油培訓學校,5天之內包教包會……種種景象觸目驚心。調和汽油利用國家標準不檢測的添加劑,鉆空子謀取暴利。表面上達到了標準,其實卻是以對車輛的損害和對空氣的污染為代價。
更值得憂慮的是,調和汽油的規模性存在早就是禿子頭上的虱子。2014年5月,經濟之聲記者就采訪了圈內人士,“揭開了一個業內公開的秘密”。這也并不是媒體第一次揭開調和汽油的蓋子。我查到《魯中晨報》在2012年就做了“調和汽油亂象調查”,報道中提到的是甲縮醛今天又一次成為3·15晚會的主角。
央視主持人在晚會上當場表示,國家質檢總局已通過遠程執法對山東的調和汽油廠采取手段,并針對甲縮醛等有害添加劑制定相關檢驗標準,最快時間出臺。
國家標準跟著造假者的腳步跑,已然是一種無奈和被動。問題是跟得還這么不及時。調和汽油的亂象已被媒體曝光多年,這次伴隨3·15進行的執法和新標準制定,不得不說有點晚。讓人更擔心的是,打掉甲縮醛之后,汽油里會不會出現其他有害而國家標準里又沒有的添加劑?
添加劑的種類無窮無盡,國家標準不可能全部涵蓋。因此更新標準只是亡羊補牢。如果再出現其他漏洞,不可能無限地補下去。其實完全沒必要一直跟在造假者身后追得這么辛苦。
正如“調和汽油培訓學校”所說,炮制只是一層窗戶紙,一捅就破。調和汽油并不可能藏得太深,其原理并不復雜,其存在更難以掩飾。因為汽油是一種大宗消費品,通過公開市場發售,貓膩在各個環節都很容易曝光。業內早已洞悉其中的秘密,媒體也早已曝光,問題僅僅在于執法者的嗅覺是否足夠靈敏,反應是否足夠迅速,懲罰是否足夠有震懾力。
懲罰不應僅僅針對調和汽油的生產商,下游的加油站等企業知假買假售假,亦難辭其咎。真正有效力的執法,就要讓制假者、售假者真正感到疼痛,并讓他們的疼痛傳遞給潛在的制假者、售假者,如此方能避免陷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打假困境。□西坡(媒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