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工商總局發布了《2014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情況報告》。《報告》顯示,當前消費者維權呈現出新的特點:網購投訴猛增,手機投訴數量增至首位,虛假廣告、虛假宣傳成為消費投訴熱點和工商機關查處的重點。此外《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也于昨日正式實施,出臺了“對已拆封網購商品拒絕退貨的工商可罰”等新規定。 消費是現今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也是市場運作的重要環節。回顧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從“水貨”、假冒品牌、劣質食品,到如今網絡陷阱等等,幾乎可以說,一部打假史,見證了市場發育的不同階段。假冒劣質商品,其實是市場失序的一種典型體現方式,打假,必須超越具體問題商品和數理的盤算,要有市場問題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好處,正是整合權力執法資源,重點突破某個市場癥結。以前打假集中在“水貨”,那個年代,我們滿街看不到幾個像樣的正牌商品,穿衣戴帽有個貨真價實的品牌,是可以出去炫耀的事情。前些時日,網絡打假甚囂塵上,網購背后的監督管理制度一度成為話題。這些都是市場“問題感”,也就是說,相應市場階段的困惑,折射在某一類型的問題商品身上。 整合權力執法資源,為集中治理相應市場問題,提供了推力,“3·15”是一個契機。這個日子有重要作用,但要物盡其用。年年曝光,不能是年年歲歲花相似,以為湊足了問題商品數量,就挺震撼,就貼近了保護日的主旨。市場在發展,問題有新情況,整合執法資源重點突破癥結,是消費者所期盼的。比如“團購”等具有“線上付款線下交易”雙重屬性的新形式,已經面臨新的立法需求,看起來是針對團購中的各種陷阱,其實涉及電商時代的市場建設問題。 商業模式日新月異,欺詐消費者的手段也會層出不窮,歸根結底,市場漏洞也在“發展”,有更高級的表現形式。以網絡打假為例,全力研究網絡交易中的法律、制度困境,升級監督管理手段,提升執法水平,是今天市場提出的一個新課題。也有些消費欺詐其實早已存在,但一直沒有強力整肅,譬如購房中的各種瞞騙,甚至公然違約,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很多時候卻視之為法律合同問題,市場癥結沒有審慎對待。 市場在發展,問題在“跟進”,我們要有時間感。目前的消費者維權模式,仍處于比較被動的狀態,市場上發生了什么,就制訂法規和政策去解決什么,這本來沒錯,但反射弧往往太長,消費者等得著急。 面對消費者維權的訴求呈現出的階段性特征,保護與治理的手段需要走得更快一些,更及時一些。公平誠信的交易、安全有序的市場,是廣大消費者的共同心愿,也是推動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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