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媽開著高音喇叭大跳廣場舞,近年來越來越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一種現象、問題和困擾。隨著大媽走出國門,廣場舞問題甚至蔓延到了紐約中央公園和法國盧浮宮前。最新的情況是,江蘇徐州的廣場舞大媽轉型為“暴走族”,上萬人的隊伍伴著激昂的音樂,邁著豪邁的步伐,使正常交通為之堵塞。 對廣場舞,輿論呼吁規范;對于大媽“暴走族”,徐州市民和輿論同樣呼吁規范。雖然有分析認為,跳廣場舞可以增加社區居民的相互了解和社會交往,有利于個體的身心健康和社區和諧,但規范也確乎是必要的。廣場舞有健身的價值和交往功能,但不等于跳舞者可以違法,可以擾民。 但按照當下民意規范的結果,無非是取締或停止廣場舞。所謂規范,主要一點就是限制音樂的分貝和活動的時間。但有低分貝音樂的歌廳、舞廳或夜店嗎?規范的要求很多很具體,本身意味著執行成本高,規范落實極難。 廣場舞在中國的大盛及其花樣翻新,顯示了一種全民性的社會交往渴求,但除了廣場舞的單調形式,至今缺少形式與內容的供給。近幾年城市新型小區一個個建成,舊的社會組織模式被打破,大量居民進入陌生環境,他們需要重建社會關系網絡,需要交往、健身和娛樂。廣場舞作為一種綜合的供給形式,屬于“應運而生”,勢不可擋。 廣場舞流行的另一個原因,是中國的老齡化已然來臨,而全社會對銀發族的需求漠然視之。老年人有休閑、健身、社會交往的需求,而且這類需求有著老年人的特點。他們渴望重建失去的社會關系,又有著節儉的文化特性,于是對廣場活動形成信賴。 也就是說,廣場舞的盛行只是暴露了一種老齡化社會的困境,而且這只是我們要面對的一系列挑戰的前奏。目前基本上可以認為,各地政府反應遲鈍,存在兩大戰略失誤:一是城市規劃中文化體育設施不足,社會交往場所缺失,老年人無所適從;二是公立學校、體育場館向社區開放的既定政策落實不到位。廣場舞及其變體其實是女性中老人的一種自助自救。 規范廣場舞與“暴走族”只能算一種治標的辦法,真正治本之策,應當是政府在城市規劃與建設中直面中國社會老齡化的新現實,將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設施置于戰略高度,同時用好公共設施存量。 從國外城市建設的經驗來看,休閑、健身、社會交往的需要始終是城市管理者必要高度關注的一個焦點。新加坡有一種“鄰里中心”模式,由鄰里中心、新鎮中心和區域中心等構成多層次社區公共活動空間。近一二十年來,我國政府重視了教育、商業設施配套,卻忽視了休閑、健身、社會交往的需要。政府必須立即糾正理念偏差,多考慮老齡化對公共設施的一系列要求。 新建之外,還要善于盤活存量。若干年前,一些地方政府承諾向公眾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圖書館,向公眾開放公立體育場館,但至今尚未落實。大量設施閑置著,造成公共資金和資產利用效率很低。政府應找到癥結所在,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將大量閑置公立設施還給市民。大媽和老年人多一個去處,公眾就跟著少一份糾結。 □ 本報評論員 楊于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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