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互認"須突破“碎片化”困境
www.fjnet.cn?2012-06-29 10:25?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國務院日前批轉人社部、發改委、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社保基金會聯合制定的《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并下發通知要求貫徹執行。“十二五”期間我國將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實現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各地互認,累計合并計算。(6月28日《新京報》) 2011年7月正式實施的社保法,已經明確提出“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人社部、衛生部等也曾就此專門下發過文件。不過,醫保關系轉移接續進行得并不順利。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參加城鎮醫保的人數已達到47343萬人,2011年我國跨地區轉移醫保關系僅50萬人次。在勞動力資源流動頻繁的今天,這個數字顯然說明醫保轉移遠沒有做到“應轉盡轉、應續盡續”。 從表面上看,醫保轉移接續難,源于相關規定只是提出個人賬戶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轉,對統籌基金安排則語焉不詳。如果以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為一個基準單位,可換算出,個人賬戶資金是1.9單位,統籌賬戶資金為2.1單位。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醫保繳費工資基數很大,單位繳付比例也明顯高于平均水平,則統籌賬戶超出個人賬戶差額更大。由于參保者統籌賬戶資金無法隨人員流動而轉移,醫保關系呈現“轉出容易轉入難”,一些接收地的對策就是不承認以前的繳費年限。 這種統籌基金之爭,恰恰正是時下我國社保制度“碎片化”的真實寫照。首先是統籌層次過低。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屬地化管理,目前全國基本以市級統籌為主,各統籌區之間相對封閉的,繳費和待遇水平均差距甚遠。過低的統籌層次存在著眾多缺陷,不僅限制了跨統籌地區轉移,而且不能有效降低參保人員的醫療風險,阻礙了醫保體系作用的發揮。隨著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條塊分割的過低的統籌層次所帶來的矛盾和問題還在更為凸顯。 其次是醫保制度多軌。我國現行醫療社會保障有四種形式:公費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種“選擇型”制度安排不僅有損公平與效率,也無法適應人口流動、身份變換的現實需要。大學生畢業變職工,農民進城當工人,失業職工變成居民身份……一系列的身份轉換,在當前幾大醫保制度各自為政的情況下,無法接續。要想進入新的醫保制度,往往只有放棄以前的繳費記錄。盡管山西等一些地方通過年限折算的方式,在醫保跨地區跨制度接續方面做出了一些探索,但年限折算只是一種次優選擇,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累計合并計算。 《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只是一個原則框架,醫保繳費年限互認還需要更為完善的配套措施,對于年限如何累計、統籌基金轉移比例、統籌區間不同部門的接洽、轉移后的待遇等關鍵問題進一步細化。不過,從長遠來看,真正實現醫保全國漫游暢通無阻,必須突破“碎片化”困境。一方面,提高基本醫保的統籌層次,先實現省級統籌,再逐步過渡到全國統籌。同時,加快醫保制度并軌步伐,盡快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并軌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條件成熟后再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公費醫療并軌為一元化的全民醫療保險。這既是完善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機制的重要條件,更是提高醫保公平性的題中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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