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旁邊的在建樓房半夜還在施工,嚴重影響居民休息,向城管大隊反映了半個月才停下來,因此我個人對住建局的工作不是很滿意,希望有關部門今后能從快從嚴抓好此類工作。”來自衡水市桃城區幸福里社區的楊樹清等23名“兩代表一委員”以及部分群眾代表,在近期全區整改落實情況通報會暨群眾滿意度測評會上,直言不諱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會后,經桃城區紀委查實,決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該區“我對干部有話說”、“黨員志愿者服務”、“問政‘一把手’”、“爭當百姓喜愛的好官”等一系列深入群眾、貼近民心的活動受到了群眾贊譽。但隨著活動的深入開展和整改落實工作的深入,發現有個別單位和干部出現了“懶作為”、“慢作為”,甚至“不作為”的現象。針對這類問題,該區修訂完善了《鄉科級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辦法》。 新辦法規定,對涉及服務群眾、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等項目的評價,引入民意調查形式:參加調查的范圍包括本單位機關干部及下屬單位負責人、村黨支部書記和來自基層的“兩代表一委員”,保證了群眾的參與和監督,使考核結果具有更廣泛的民意基礎,確保問題反映到位,責任落實到人;將“群眾認可”作為考核干部的基本原則,核結果向所有單位通報,并由單位向全體干部職工公開。辦法在保障群眾深度參與的同時,增加了涉及民生的考核項目及比重,考核指標著重向民生傾斜:增加了農村面貌改造提升、環境質量改善、農業開發等9項涉及民生的考核指標,考核比重由原來的五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一,在所有5大類22小項考核指標中內容最多、比重最大,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的引領作用。 自新辦法實施以來,共收到群眾反映問題573個,1周內處理完畢492件,占比85.9%,群眾反映的問題做到了100%反饋;231條群眾意見“即提即改”。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