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辦法實施月余 國信辦:引導逐級走訪不得一拒了之
2014-06-16 15:31:33??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龔鏨瑒 劉寶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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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閱讀 5月份,中央、省、市、縣四級信訪工作機構登記接待來訪群眾人次同比下降9.6%。國家信訪局引導逐級走訪辦法實施,壓實有權處理機關責任。法治化是信訪事項辦理的方向,加強對辦法的宣傳也是“重頭戲”,要讓群眾明白應該通過什么途徑、到哪個部門去反映訴求、解決問題。 日前,全國依法逐級走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舉行。記者從會議上獲悉:國家信訪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自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進展順利,進京上訪和上訪老戶的數量明顯減少,來訪接待場所的秩序明顯好轉。 群眾走訪下行態勢明顯 中央和國家機關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 據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介紹,5月份,中央、省、市、縣四級信訪工作機構登記接待來訪群眾人次同比下降9.6%。其中,中央和國家機關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省級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10.3%,市、縣兩級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4.4%和4.2%,群眾走訪下行的態勢比較明顯。 與此同時,上訪老戶的數量明顯減少。“隨著《辦法》的貫徹實施和廣泛宣傳,一些長期滯留北京的上訪老戶開始返鄉。據不完全統計,每天早晨到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場所的群眾數量,由過去的日均100多人減少到目前的40人左右。”張恩璽說。 記者還了解到,在國家信訪局、民政部、住建部等多個部門的群眾來訪接待場所,絕大多數上訪者經過教育勸解后,能夠自行平靜離開來訪接待場所,沒有出現滯留現象,沒有發生個人極端行為。 糾正“基層不理、越級不行” 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機關須“兜底”,不得推諉卸責 “盡管如此,各地各有關部門推行依法逐級走訪工作進展仍然很不平衡。”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指出,有的思想認識模糊不清、工作態度不夠明確;有的信訪事項辦理責任不落實、工作程序不規范;有的督導檢查跟進不及時、相關工作缺乏協同性,影響了整體工作效果。 記者了解到,有少數地方非但沒有認真貫徹落實《辦法》,反而以《辦法》為借口,對有的群眾來訪“一拒了之”,進而出現“基層不受理、越級又不行”的狀況,使得一些按照正常程序來訪的群眾的合理訴求也無法得到滿足。 規范程序并非“一拒了之”,推行依法逐級走訪,旨在規范信訪工作程序,依法解決信訪問題。對此,舒曉琴認為“解決信訪問題的關鍵是責任落實”,要求進一步壓實有權處理機關的責任,明確失職可能帶來的后果;明確“兜底”責任,對于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的越級走訪,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機關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卸責。 “下一步要加強督導檢查和工作考核,對落實《辦法》不力、在辦理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群眾越級走訪甚至釀成極端事件的典型案例,要依據信訪工作紀律處分相關法規進行責任追究。”舒曉琴說。 同時,推行依法逐級走訪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并非信訪部門一家的事,離不開各方面的協調配合。對此,統一標準、規范流程是關鍵。“有權處理機關從來訪事項受理、辦理、復查、復核直至送達的各個環節,均要在規定期限內向來訪群眾出具書面文書,履行相關手續。”舒曉琴說。 “領導下訪”也須依法辦 推動問題解決,按照程序交辦給基層或相關部門 根據《信訪條例》,信訪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信訪人應當逐級按程序反映信訪事項。盡管如此,仍有不少群眾選擇越級走訪。據統計,2013年,占中央國家機關接訪量90%以上的12個部門共接待群眾來訪59.1萬人次,同比上升40.9%,而省級僅上升12.8%,市級、縣級則分別下降了2.6%和7.1%,呈現出層級越高、增幅越大的上行態勢。 “之所以如此,重要原因是以往信訪程序的不規范、執行力不強。”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田先紅認為,一個誘因是少數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特別是其亂作為、不作為以及因為地方治理資源不夠、能力不足而導致無法作為。于是,部分群眾選擇越級走訪,并且相信層級越高,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同時,為更好地察民情、解民憂,“領導下訪”如今在各地比較普遍,群眾寄希望于“領導過問”能夠盡快解決問題。 那么,“領導下訪”與《辦法》實施如何銜接?對此,專家表示,從實踐來看,領導下訪確實推動了一些群眾實際問題的解決,但這也只是整個信訪工作的一部分內容,在日益強調法治的今天,領導對下訪過程中所遇到問題的解決,也要依法辦理,要按照程序交辦給基層或者相關部門。 法治化是信訪事項辦理的方向。下一步,除了壓實有權處理機關的責任外,加強對《辦法》的宣傳也是“重頭戲”。“加強對信訪群眾的引導,使得他們明白應該通過什么途徑、到哪個部門去反映訴求、解決問題,使他們知道哪些行為是法律允許或是禁止的,進而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舒曉琴說。 作者:張 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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