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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曹一

據報道,前幾天有一名女子在上海地鐵吃鳳爪,骨頭隨地亂扔。乘客指責其行為不文明,結果卻反遭辱罵。而當央視采訪該女子時,她的回應是,她沒有故意扔垃圾,她的行為既沒有打破文明尺度,也沒有打破治安管理制度,也就是說她沒有任何錯。

嚴格說起來,這女子的話還真不好反駁,因為“文明尺度”是不易把握的,類似于英國衡平法史上的“大法官的腳”,“衡平法與一個人的良心是一致的,這個人就是大法官。它有多寬,衡平法就有多寬,它有多窄,衡平法就有多窄。即使他們確定了衡量標準,也只有這么一種,我們稱其為‘大法官的腳’。”衡平法帶有很強的個人性,而我們日常所謂的“文明”,也帶有很強的個人性,就像在地鐵里吃鳳爪或吐痰,有人會認為“不文明”,也有人認為是小題大做。但這些并不能說明她在公共場所中這種“旁若無人”的生活態度的合理性。

其實,現實生活中這種“旁若無人”的現象多了去了。記得有一次在學院圖書館查資料,許多同學在安靜地看書,偶爾有同學輕聲說說話,也影響不到別人。但是這時書架那邊卻有較大的電話鈴聲響起,鈴聲過后,讓人更不爽的就是機主毫無顧忌地大聲講電話,電話內容是在約“中午和誰誰吃飯”的事,那聲音,那動靜,就和在自己家里或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一樣“旁若無人”。我最初也和學生們的反應一樣,期盼著該男子盡快掛斷電話。可過了好幾分鐘,那人還在不停地大聲講著,而且并沒有要停下來的跡象。我實在忍不住,走過去說了幾句,“請你講電話聲音小點兒好不好,大家都在看書呢。”男子看了看我,沒吱聲,把書放書架上后打著電話走了。

像在公共場合嗑瓜子、吃味道比較重的食物、隨地吐痰或丟垃圾、大聲講電話等情形,幾乎隨處可見。這都是只顧及自己享有做某事的權利,而忽略了在公共社會中權利行使應有的界限,沒有養成“你揮舞拳頭的自由止于我的頜下”的最低限度的規則意識。

國人的這種“習性”倒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其來有自。一百多年前,來自美國的傳教士明恩溥(Arthur H.Smith),在其著名的《中國人的素質》一書中,就曾以《缺乏公共精神》為名,專章論及于此。他用白描的手法,把一百多年前中國人的生活展現在出來,讓今天的讀者仍覺置身其中。比如他說有人想裝卸貨物,便把馬車停在馬路當間,任何想要使用這條道路的人,只能等他干完才能再往前走。如果一個農夫碰巧要砍倒一棵樹,就會讓這棵樹橫躺在路上,趕路的人只能等著他砍完搬走。現如今我們的大城市里已經沒有了馬車,不過,我們有時候會被堵在生活區中比較狹窄的路上,并沒有什么嚴重的事情發生,只不過堵路的汽車司機下車買煎餅果子去了。

明恩溥描述中國大多數城市當之為街的狹窄通道,無不為各式各樣的手工作坊所阻塞。“殺豬的、剃頭的、流動的食攤、木匠、箍桶匠,還有其他各種手藝人,都各自在路邊安營扎寨,隨著大都市的生活節拍一起跳動。”明恩溥描述的許多“手藝”在今天已經消失,不過“營業方式”可還是一仍其舊,許多人肯定見過沿街商鋪擺在門前的燒烤爐,也見過加工鋁合金門窗者在門前切割電焊的場景。和一般老外寫中國時只著皮毛而搔不著癢處的書不大一樣,明恩溥的刻畫和描摹可謂入木三分,讓人覺得尷尬,卻又不得不佩服他觀察的敏銳與精準。如果這本書中的篇章是在如今的網絡時代發表的,那作者一定會被中國網民好好“修理”一番。

書后的附錄中就有社會學家李景漢先生于1936年寫的評論,他說最早看的《中國人的素質》是日文譯本,在許多頁的空白處,“有不少鉛筆寫的批評,其中大部分是別的讀者在讀時發生的反感,還恍惚地記得有‘胡說’和‘放他娘的……’等類的話”。這也難怪,“因為我們是一個比較最講面子的民族,遇到別人直白地指出我們的弱點時,我們少有受得住的。”只是看看當下鳳爪女、電話男的行為,我們也只能深自感嘆國民性改造之艱難。

值得欣慰的是,我們今天已有很多人能站出來譴責鳳爪女或電話男,而這并不是怕外人笑話,實在是因為覺得這種“旁若無人”的行為,已越來越為社會生活所不容,雖然仍有人對此“不以為意”,但在眾聲譴責中終究難保顏面。畢竟,公共生活必得有公共精神始能維持。

馬建紅(法學博士)

2016年的第一位“網紅”,比以往來得更早一些。一位吃貨在上海地鐵里啃著鳳爪、飆著臟話,“輕輕松松”地一夜爆紅。

據媒體報道,這位女士在遭到指責后拒不認錯,舌戰眾乘客,還用手機與乘客對拍。經網絡發酵、人肉搜索后,記者聯系到女主角,她堅稱“沒有影響公共環境”。

又是地鐵,又是紛爭!從吃榴蓮、嗑瓜子到吐痰、丟尿不濕,地鐵已經成了“網紅”的高產地。在這一事件上,是否亂扔、是否炒作等姑且不論,至少有兩點值得我們反思。

第一,維護公共利益,是不是應該以這樣的形式呈現?

不知什么時候起,人們好像已經習慣了這種模式:遇到不文明行為,有人挺身而出,一言不合隨即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演變成激烈對抗的狗血劇;然后,視頻上網、人肉搜索、信息披露,網民一擁而上指責謾罵;最后,熱點消退,所有人作鳥獸散。

想想地鐵里互飆臟話、劍拔弩張的場景,想想虛擬世界里,群起而攻之的場景——場面并不雅觀,行為不算正義,并且比“舌尖上的地鐵”更值得憂慮。

應該說,站在道德的高地,打臉、狠批、出一口惡氣,都是容易的,并且做起來很舒服。可是在這個世界上,容易走的都是下坡路。不會對話、不會講理,不會以理服人,習慣把網絡示眾、人肉搜索作為屢試不爽的解決手段,滿足于用野蠻去糾正“野蠻”,并且形成路徑依賴,不僅容易誤傷他人,也無益于社會的文明進步。

第二,地鐵禁食的尷尬,到底應該怎么破解?

“鳳爪女”風波使得地鐵禁食再次成為網絡的焦點。網友群情激奮,紛紛呼吁加強立法、加大處罰力度,表現出一顆顆迫切、焦灼之心。

可是對于地鐵禁食,首先不該急于求成。從某種程度上說,地鐵啃雞爪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高聲喧嘩、“到此一游”等一樣,是不文明現象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的不同表現,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側影。而提高公民素質、提高社會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希望“畫風突變”不切實際,也違背客觀規律。

其次,地鐵禁食不能只想著剛性約束。通過立法、重罰“嚇唬人”,給道德問題開法律藥方,不妥當,也面臨著執法難題,不可能藥到病除。

在這方面,北京地鐵禁食令經歷了“入法—刪除”的過山車,最終確定“還是交給文明本身去解決”。而《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在最終通過時也取消了禁食條款,只在《廣州地鐵乘坐守則》中明確提出,乘客不得在列車上進食。

可以確定的是,道德問題的解決不該是強迫,而是引導;不是灌輸,而是浸潤;不是改造,而是影響。在候車區和車廂增加“禁止進食”的警示,在廣播中播放相關勸導,從而人人自覺、互相影響,再加上循序漸進、集小勝而成大勝的公民教育和道德建設——這才是文明必經的過程。 ?

元旦過后,一段拍攝于上海地鐵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鳳爪,并有數粒骨頭殘渣散落車廂,在遭到指責后,她與周圍乘客產生言語沖突,還拿出手機與人對拍。后在接受采訪中,當事人堅稱“沒有亂扔,沒有妨礙他人,沒有影響公共環境”。

無獨有偶。1月3日,廣州一男子在地鐵上嗑瓜子,隨地吐瓜子殼;1月4日,一名身穿紅衣、在南京地鐵上脫鞋的女子,被人拍照并發到微博上。這些說起來并不算令人“深惡痛絕”的舉止,之所以引起廣泛熱議,在于挑起了“城市的文明神經”。今天的社會,人們的文明素養較過去不可同日而語,過去“膀爺”滿街晃也見怪不怪,現在誰要是衣冠不整,至少在正式場合會招致異樣眼光;過去“房間那么大,吐痰還要找什么痰盂”,現在隨地吐痰的現象在很多地方連小朋友都會制止。往大了說,這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的表現,往小了講,“倉廩實而知禮節”,人們對不文明現象的敏感度在不斷提高。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一說到宜居城市,我們就會想到優美的環境、潔凈的空氣和成熟的配套等等,宜居不只是體現在硬件,還體現在軟件層面。如果城市沒有人文關懷,人人冷漠,缺乏助人為樂的風尚,如果市民公德稀缺,亂扔雜物成為家常便飯,也就談不上宜居。于此而言,人們念茲在茲的城市文明,不只需要光鮮的城市外貌,還需要市民擁有健康的精神風貌,這體現在市民舉止優雅、言行得體等方面,比如在公共場合能夠保持克制,展現公德,尊重他人。

城市文明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表里兩方面都需兼顧。如果說屢禁不絕的亂貼廣告,是城市的“牛皮癬”,垃圾遍地、污水橫流是城市的“粉刺”,下水道擁堵、逢雨必澇是城市的隱患,那么少數市民缺乏公德,就是城市的“暗瘡”,它更讓人憂慮,也更需要醫治。建筑繁華,人心荒蕪,兩者就會違和;物質文明發達,精神文明滯后,城市文明建設就會崴腳。

做好城市文明這篇大文章,并不容易。從一事一人的行為開始改變,卻不難。著名散文家梁實秋就曾感慨:“不要以為不守秩序、不排隊是我們的民族性,生活習慣是可以改的”。今天,我們并不缺少法律,也不缺少制度規范,問題是如何使規范貼地而行。我們也不妨自問,生活在這座城市里,我們有沒有不文明的行為?看到不文明行為,我們有沒有制止?再比如,我們平時有沒有流露出優越感,對外來人居高臨下?“城市是我家,愛護靠大家”,如果只是流于口號,并不把她當家,一切都是白搭。

生活其間,你優雅,城市便不粗俗;你精神明亮,城市便不灰暗陰沉。當文明傳遞在城市的每個神經末梢,流進每個居民的血液之中,我們就敢說,這是一座有品位的城市,一座宜居的城市,一座閃爍著文明之光的城市。

一夜醒來,人們發現又被網絡給耍了。“鳳爪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表示,一沒因此丟工作,二沒在微博上發表與此事相關的任何言論。原因是,沒有妨礙他人,“我并沒有錯”。

“鳳爪女”有沒有錯,不是她自己說了算的。這位叫做王若揚的小提琴教師,面對媒體采訪時提出“地鐵上不允許吃東西和扔垃圾,你為什么這么做”的問題,并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我沒影響公共環境”。

跟一個不把規矩當規矩的人講規矩,其實挺浪費人們的口舌的。連在地鐵里吃鳳爪屬于個人生活行為、還是公眾場合中需要被約束的行為都分不清,那么,這便是屬于需要回爐到孩提時代重新教育的一類人,也需要時間來改變她對這個世界的認知態度。

但是,作為已然成為共識中的另類、或者說特殊個例,社會輿論對于“鳳爪女”,沒必要表現出一種強摁在道德洼地上狂吐口水、不給道歉不罷休的不依與不饒。輿論真正需要面對的,是一個人拒絕認錯、一幫人冒名認領的奇葩現象。這是比“鳳爪女”拒絕認錯,更讓人覺得三觀碎了一地的事情。

早一天,網上各種自稱“鳳爪女”真身的,煞有介事地出面道歉,有的不惜把此前所有的微博信息刪了,只留這一條,以示自己的誠意。然而事實證明,一個人的行為不堪,與一群人的行為不堪相比,這幫冒領臭名的博主,價值觀已經扭曲到了不是一般的程度。有人懷疑這大概是一撥玩世不恭的人們在惡搞,其實這種猜測,跟最初懷疑“鳳爪女”是不是在炒作一樣,都是缺乏絲毫相關聯的依據的,關鍵還是一些人,失去了基本的價值判斷,是跟“鳳爪女”一樣,屬于連基本的美與丑、對與錯都分不清的一類人。

“鳳爪女”作為現實生活中的個例,公眾拿出來讓人們評評理,表面看來,尋求的是這個個體,對于是非對錯的清醒認知,實際上是尋求社會的共識。并且這個共識,除了人肉的方式方法、批評的口氣,在是非判斷上,幾乎沒有太多可以爭議的空間存在。但是,一場“審丑”性質的說理,在一些網友眼中,竟然變成了“審美”。一些做夢都想博出位的網友,在這場是非判斷中,以為找到了可以吸睛的亮點,不惜以領錯、領丑的方式引起人們的關注,這種“屎盆子扣在自己頭上”的精神,究竟是一種什么精神?是以為人不知、什么都敢為的陰暗心理展示,是以丑為美、生怕在這個輿論場缺席了的無底線。這種網絡潛水式的表達方式,與現實生活中地鐵上吃鳳爪、吐骨頭相比,對于這個世界的三觀所造成的凌亂程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這些人在現實生活中,很難講會不會做出什么比這更欠素養、更沒節操的事來。

網絡非實名制下的領錯與領丑,或許對于這些人來說,依然是當成“個人的生活行為”來表達的。但是,現實生活中的“鳳爪女”,一眼就能被人看見,就會被人制止,然而,這些冒名領丑的人呢?誰來讓他們站出來給這個社會亮亮相,讓這個社會評評理?

這幾天,隨著“上海地鐵吃雞爪”事件的持續發熱,事件女主角王某也意外地成為了新晉的網絡紅人。當日地鐵上王某與周邊質疑者發生口角的視頻被快速的轉載、傳播,王某的身份背景也遭到了“人肉”搜索。

當輿論聲討愈演愈烈,論點漸漸從社會公德問題跑向網絡暴力問題時,王某于日前接受了媒體采訪。她一方面澄清,那份流傳于網絡的道歉言論并非出自她本人,另一方面回應外界對其不文明行為的指責,她表示自己并沒有犯錯,大部分殘渣在她手上,吃鳳爪也沒有產生氣味影響他人,甚至爭執中她都沒有把垃圾扔向對方,所有行為完全不影響公共環境。

如是回應總會掀起更大的波濤,因為與大眾認知太過背離,事實也確實如此。不過,令人詫異的倒不是王某的振振有詞。其口角中表現出的理直氣壯的陣仗,某種程度上已經透露出她對自己另一套邏輯的堅持。這種堅持,在歷經了幾天的風波和發酵后,都沒有讓她的觀念發生絲毫改變,換言之,王某完全地將輿論壓力阻擋在外了。而這一點,也許可以說是走到這一步最讓人匪夷所思之處。

一個問題,特別是公共問題,之所以能夠被討論,在于人們寄望這些討論擊撞出的火花,能促進社會某一方面的改善,首先有一個基本前提,即無論各方所持立場為何,都能夠設身處地地進入到討論之中,加入思考的行列。連日來,人們對“鳳爪女”的持續關注,包括焦點的轉移本身,都反映出了置身不同立場的討論的層層推進。然而,從王某的回應來看,這個由一個小點激發起的,社會共同省思的過程,其主角卻是缺席的。

無論是對自我行為的認知,還是對公共環境的界定,王某的判斷都有著鮮明的個人色彩,并且固執己見。即便她的所有辯解都勉強成立,地鐵進食也是被明確禁止的不文明行為。在地鐵上吃東西,破壞大家都遵守的規則,這個甚至可以視頻為證的事實,是不可抵賴也無可辯駁的。但王某的認知系統,好像自動地把這條“屏蔽”在外了,任輿論喧囂而無動于衷。

這當然不是王某一個人的問題,很多由類似爭議引起,誤打誤撞進入公眾視野的事件,其中偏執的主角,多多少少都帶有王某的影子。他們對事件所涉的“公共”并不是毫無概念,可他們所持的理解和態度,又與現代社會的公民共識相去甚遠。當外界的論議試圖糾正他們的行為和觀念時,他們很難,甚至無法張開耳朵,睜大眼睛,虛心聆聽和接受,相反,抵觸和反感是他們近乎本能的唯一反應。

過去我們討論這些問題,往往從規則的設置,規則的落實,乃至外界的監督等方面來談,尋找其中的缺失。這個問題放到今天再議,很明顯,其實本質上是個個人問題,考驗的是個人是否具有省思的能力。唯有置自身于公共之中,走出以己為中心的思維陷阱,才能真正地具備這樣的能力,應當說,這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養。當我們的社會還在為這類問題困擾的時候,不僅僅說明公民個人素養的參差,也對公民教育這一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老夫佩服你死不認錯的勇氣,也尊重你拒絕道歉的權利。但該說的話還是要說,因為這不是關乎你一個人的事,而關系到公共道德和公共管理的問題。】

“地鐵鳳爪門”事件在繼續發酵。1月4日,有媒體記者聯系到這名女乘客,其承認自己是網傳的小提琴老師王若揚,但堅稱“沒有亂扔,沒有妨礙他人,沒有影響公共環境”。因而拒認錯,也不道歉。(《北京青年報》1月5日)

真的,我非常佩服王老師的勇氣。一個弱女子,居然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英雄氣概,面對洶洶輿論,毫不示弱。即便有好事者借她之名,在微博上發布了道歉信,她也不想借這個臺階離開輿論漩渦,堅稱那道歉信不是她寫的。不過,王老師,這回你勇敢錯了。

撇開視頻還原的是非不論,單以你回答記者時的說辭,你的所作所為就是錯的。你說自己吃鳳爪的行為沒有影響到其他人,沒影響公共環境。請問泡椒鳳爪有沒有發出酸辣氣味?肯定有。那必定影響到身處密閉的地鐵車廂內乘客的嗅覺。再問你有沒有把殘渣吐在車廂地板上?你自己承認有,而且還被乘客踩到了。這怎么能說不影響公共環境呢?你這不是強詞奪理,蠻不講理嗎?

老夫佩服你死不認錯的勇氣,也尊重你拒絕道歉的權利。但該說的話還是要說,因為這不是關乎你一個人的事,而關系到公共道德和公共管理的問題。所以你不必生氣,我這就要從你為何死不認錯說起了。

先從你自身說起。你偏激,倔犟,剽悍,不夠寬容,個性決定了你好強,不肯認錯。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是,你缺少規則意識。乘了多年的地鐵,你總該知道地鐵車廂禁止吃東西的規矩吧?這一規矩《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寫得清清楚楚。更有《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明令禁止亂扔雜物。你總不能說不知道吧?明知故犯,還有什么好說的?

再說乘客。公平地說,王老師之所以不肯認錯,與乘客們的勸阻行為不當也有關系。乘客有權勸阻他人吃鳳爪,但拍照并將視頻上傳網絡,涉嫌侵權。王老師吃鳳爪有錯在先,乘客拍攝并上傳視頻有錯在后,導致王老師意氣用事,激化了雙方矛盾。

最后說說地鐵方。請問你們有沒有認真執行《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和《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早在2013年,就有網友拍到了王老師在地鐵車廂內啃食鳳爪的視頻,這點連王老師本人也承認了,她一直有啃食鳳爪的喜好,但從未遭到乘客的勸阻和管理者的處罰(此次算是例外),這難道不正說明管理方有失職之處嗎?并且,事情發生之后,地鐵方也沒有在第一時間就“地鐵鳳爪門”事件表態。

“地鐵鳳爪門”看似微不足道,但由當事人死不認錯這一關節,仍可品味到諸多意味:其一,公民的文明素質根植于規則意識,凡事不講規矩,文明就無從談起;其二,公民有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和權利,但必須恪守邊界,即法律規定的尊重他人權利的邊界,不能采用粗暴的侵犯他人隱私的手段;其三,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再好再完善的法律法規,如果制定出來后就高掛在墻上,那等于沒有,甚至比沒有更糟。

【無論是上海地鐵“鳳爪女”還是廣州地鐵“瓜子男”,其在大啃狂嗑及遭遇制止時,我們都沒看到有乘務人員或乘警出面制止,更不用說處罰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上海地鐵“鳳爪女”的事情還沒消停,廣州地鐵又誕生了一位“瓜子男”,這世界真是有趣得很。“鳳爪女”風波已沸沸揚揚三四天,各方評論精彩紛呈;而“瓜子男”的及時跟進,又讓大家再度興奮起來,網上冒出一大片“在一起,在一起”的“撮合”聲。

不過我注意到,這幾天針對“鳳爪女”的媒體評論,大多數還僅僅停留在道德說教層面上。“鳳爪女”的公德意識確實比較欠缺,比如面對媒體專訪時,她自始至終不承認自己在地鐵列車上吃東西有什么問題,口口聲聲“沒有妨礙他人,沒有影響公共環境”。

而另一方面,“鳳爪女”反倒聲稱拍視頻的人對她構成了“挑釁、威脅”,并侵犯了自己的隱私,她不過是在“自衛”。平心而論,這些說法并非全無道理。從網上流傳的視頻中不難發現,雙方實際上一直在“斗氣”,互不相讓。“鳳爪女”在車廂里旁若無人大啃鳳爪,甚至還掉了一點骨渣碎屑在地上,可以肯定,這些行為既不文明又明顯違規。但是,假如我們僅僅將批判的矛頭指向“鳳爪女”,可以說無助于問題的根本解決。就算這次“鳳爪女”公開認錯道歉了,也難保不會出現其他類似行為——這不,廣州地鐵又出現了更奇葩的“瓜子男”。

很難說在公德意識和文明習慣上,上海“鳳爪女”和廣州“瓜子男”能分出一個伯仲來。“瓜子男”在車廂里狂嗑瓜子也是旁若無人;所不同的是,沒人對他拍視頻(有照相),沒人“挑釁、威脅”他,只是有人用“眼神勸阻”他。而他一度也不嗑了,但同時又用更惡心的吐痰方式對“眼神勸阻”表示了不滿。看來對他進行道德譴責,多半是沒有用的。

我注意到一個細節:無論是上海地鐵“鳳爪女”還是廣州地鐵“瓜子男”,其在大啃狂嗑及遭遇制止時,我們都沒看到有乘務人員或乘警出面制止,更不用說處罰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如果我們的地鐵都是有規章而無執行措施、有禁止性規范而無任何罰則,一旦出現不文明及違規行為,看不到乘務人員和乘警,只見乘客自發出面制止甚至“執法”,那么,縱有再多的曝光乃至“人肉”,也很難杜絕地鐵不文明與違規行為層出不窮這一現象。

該作為的不作為,逼得不該作為的“亂作為”或者說“不規范作為”,這才是“鳳爪女”“瓜子男”戳痛你我的真正原因。

近日,一段發生在上海地鐵的視頻在網上廣泛傳播并引起熱議。視頻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鳳爪,并有數粒骨頭殘渣散落車廂,在遭到指責后,與周圍乘客產生言語沖突。記者聯系到當事人,她堅稱“沒有亂扔,沒有妨礙他人,沒有影響公共環境”。對于網上流傳的致歉信,她說自己尚未在微博上發表與此事相關的任何言論。(1月5日《北京青年報》)

又是“鳳爪女”又是“網紅”,地鐵里的不文明一幕,活生生被炒成了新年口水戲。事件很簡單,無須和稀泥——當事人在地鐵吃鳳爪,本身是個違規行為。因為早在2013年,上海地鐵就首次出現地鐵禁食的規定:“車廂內飲食”與吸煙、隨地吐痰、便溺等行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為。違者將被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換句話說,鳳爪事件不單單是個道德問題,而是規矩和秩序的議題。

但這個問題,也是有邊界的:比如,這樣的違規,你可以拍攝下來監督舉報,但顯然不能代替執法者出面執法;再比如,就算是道德譴責,提醒也就夠了,斷不至于在言辭上“以暴制暴”;又比如,實在要給點“顏色”,起碼在隨手拍后上傳時加個馬賽克,而不是“人肉”后看著人家丟了工作而“大呼過癮”。道德與法律,固然都是規制善與美的枷鎖,但怎么個戴法,不能不講究程序正義。

這世界有很多我們不喜歡或看不慣的,但不見得一棍子打死就稱心快意。權力義務是多元的,價值取向是多維的,越是公民理性充盈的社會,越是懂得尊重“刺耳”的自由與權益。就拿這個地鐵女乘客來說,如果僅僅是個道德事件,她有沒有抵死不道歉的自由呢?再說,就算要道歉,她要道歉的對象難道是“全國人民”嗎?若沒有涉嫌隱私侵犯的視頻流布,很難說,這個女乘客究竟傷害了誰。鳳爪殘渣散落在地鐵上,估計依照當下市民的文明素養,不難明辨是非。那么,有沒有必要動用輿論公器去指名道姓譴責這樣一種現象?或者說,對于有限的輿論資源來說,有沒有更要緊的議題需要關注呢?有限曝光,屬于道德譴責;無限“打臉”,就是道德暴力。

她言行不當,她死不道歉,你可以盡情在道德高地鄙視她,但,請注意姿勢文雅、請注意路徑合理。再不濟,她不是貪腐的虎蠅,亦不是霧霾的元兇,更不是跑路的黑心老板,她的素質與素養,需要時間來糾偏、需要環境來濡染。退一萬步說,若她果真以此為炒作賣點,輿論如此一點即著、一呼百應,算是無縫地、默契地“配合演出”嗎?

對于批評,請慎重舉槍;對于贊美,請具體而微。某種意義上說,泛濫的抒情與盲目的口水,算是公民社會的大忌。我們希望女乘客能道歉,向車廂的其他乘客、向地鐵清潔人員,但,無須逼著她向所有人低頭,更不應拿著刀逼著她“幡然醒悟”。弄懂這個道理,也許發自內心的歉意,會來得更順暢一些。

【指責“鳳爪女”不難,但重要的是如何根治這一現象。也許,可以參考國外經驗,大幅提高懲罰力度,并將一些突破底線的行為列入輕罪,不失為治理之道。】

因地鐵上啃雞爪隨地亂吐,被指出后又滿口臟話,被網友們戲稱為“鳳爪女”的某女士成了“網紅”,相關視頻傳遍網絡。

不遵守社會公德,被指出后毫無悔改之心,反而出言不遜,“鳳爪女”確有必要加強修養,切實提升個人素質。

值得尊敬的是,在視頻中,某位老者在指出“鳳爪女”行為不妥后,轉而勸說其他指責者:不必爭吵,我們提醒一下她就可以了。老者的提醒,揭示出日常道德實踐中的困境:道德的標準相對模糊,需互相監督方能落實,而在此過程中,難免出現罰大于過的情況。

“鳳爪女”破壞了公共環境,且惡語傷人,但即使有過,是否就應被“人肉搜索”?是否因此喪失了隱私權?可在道德義憤下,人們很少會關注這些細節,而違法者眾,在客觀上又構成了法不責眾的事實,而用非善的手段去實現善的目的,這至少不能讓人心服口服。

當然,不應指責挺身而出的人,如果人人都不出頭,就很難建立起公序良俗。孔子說“當仁,不讓于師”“仁者必有勇”,即包含了這方面的意思,在壞行為面前,孔子不僅不贊賞那些只內心默默指責一番者,反而批評他們為“鄉愿”,并說“鄉愿,德之賊也”。

那么,面對這一困境,究竟該怎樣去解決?既要照顧“鳳爪女”的感受,又要鼓勵人們見義勇為,如何把握好這個度呢?

其實,從該個案看,真正讓人不滿的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亂扔亂吐,這么簡單的道理,為什么竟有人不知道?別人已指出來,為何還振振有詞?好好說話就是,為何出口成臟?讓人們感到崩潰的,是“鳳爪女”的行為大大超越了底線,正是它引發了集體性的憤怒。

道德之罰從來不是件容易事,許多個案需轉換視角,予以了解同情,方能做好判斷,可該個案實在是太容易判斷了,哪怕是黃口孺子,亦知是非,怎么成年人反而不知道?這是真糊涂,還是裝糊涂?

值得憂慮的是,在我們的社會中,恰恰是這種答案很明確的常識經常遭遇挑戰,越是底線,越有人去突破。這說明,我們的公共品質還有待提高,一些本應在小學就解決的問題,居然到了中學、大學都沒解決,而是直接交給社會博弈,可你都是成人了,社會也沒法再給你發回去重新培訓,而類似BUG越多,大環境就會越壞。那么,正在學校中的孩子們,他們畢業后會不會也如此?

有爭議,不完全是壞事,但總徘徊于最基本問題,長此以往,則社會效率下降,文明質量不高,指責“鳳爪女”不難,但重要的是如何根治這一現象。也許,可以參考國外經驗,大幅提高懲罰力度,并將一些突破底線的行為列入輕罪,不失為治理之道。

【鳳爪女理當反思私德,而這三年里,對外地人不依不饒的某些本地人,亦當反思寬容問題。】

最近,一名時髦女子在上海地鐵啃鳳爪、飆臟話的新聞,火爆網絡。此女能火,并不意外。細看相關信息,隨地吐骨頭,侵犯了近年來上海屢屢出現的地鐵文明線;破口大罵老人,則冒犯了傳統價值觀;最后,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則是因其引爆了“外地人”這個話題。

為該事件火上澆油的,正是有網友翻出一張三年前的微博截圖:一個疑似為鳳爪女的乘客坐在地鐵上大啃雞爪。值得注意的是,該微博截圖的正文是“該硬盤不停在地鐵上吃泡椒鳳爪,吐了一地,這種人能趕出去嗎”。

隨后顯示此女為“外地人”的更多細節被扒出來:2012年,當事女子疑似參加過某相親節目,在節目中,作為湖北人的她自稱上海人。

有人質疑鳳爪女涉嫌炒作,從現場視頻、截圖再到相親節目,這種猛料迭出的節奏感的確熟悉。倘若真是炒作,只能說是一次精明的營銷策劃:它準確捕捉到了社會潛藏的這根情緒對立的敏感線,并有節奏地不斷撩撥。

這幾年,上海地鐵一向是地域話題的前沿陣線。如果以“硬盤”和“地鐵”為關鍵詞搜一搜,隨處可見某些本地人的偏激性描述:硬盤們不讓座,硬盤們大包小包上地鐵、硬盤們隨地吐痰等等。

“硬盤”是近年來某些上海人對外地人的稱呼。這個魔幻主義詞匯,又一次凸顯了網民“智慧”:某本地論壇為緩和對立情緒,封禁了“外地人”等地域歧視詞匯,網友改用“WDR”指代旋即又遭封禁,最后他們發現“WDR”的縮寫與某硬盤品牌一致。于是,外地人就被扣上了這個語意曖昧卻深藏歧視的詞匯。

如果事后果真被證實為炒作,公眾也不必有受騙感。畢竟將一起小小的地鐵摩擦上升為輿論事件的,正是一些義憤填膺的網友。他們時常將人群標簽化,再進行一場看不到結論的口水戰。

如果去掉外地人的標簽:一個人在地鐵里啃雞爪,這只是微不足道的個案。事實上,隨著這幾年公眾素質的提升,以往諸多令人瞠目結舌的地鐵不文明問題已經好轉很多,現場視頻中,圍觀者也顯然對不文明現象多有反感。

其實,真正應該反思的是,一只觸發對立情緒的雞爪為何會被整整啃了三年?鳳爪女理當反思私德,而這三年里對“硬盤”不依不饒的某些本地人亦當反思寬容問題。一起小鬧劇居然能變成全民熱議話題,我們該反問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度,在這三年里提高了多少?

□胡涵(媒體人)

上海灘的新晉網紅——“鳳爪女”,在地鐵里啃雞爪,弄得滿地都是,被人指出以后不認錯不道歉反而惡語相加,“鳳爪女”一系列乖張之舉很快被淹沒在人民群眾的口伐里,有人質疑這樣的人還能不能呆在上海,發出了“趕出上海”的吶喊。

在見識了丑惡,被“眼睛長在屁股上”之類的惡毒語言惡心以后還能看到出言不遜者狼狽的模樣,無疑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從效果上看,啃個雞爪丟了工作,還連帶著被扒出這么多狼狽的事,這可比當初道個歉,說聲對不起然后把地面收拾干凈付出的代價大多了。千夫所指并進而丟掉工作,遠比以前類似的事情止步于道德譴責或罰點小錢更能讓人痛苦。“鳳爪女”有切膚之痛,圍觀的人恐怕也會心有余悸,不敢輕易犯險。

但從過程看,大眾除了正義凜然以外又多了幾分鬧劇的色彩。大概誰也不會想到,一起因公德問題而聚焦起來的公共事情,最后卻成了曝光個人隱私甚至搞地域歧視者的樂園。“鳳爪女”參加相親節目的歷史被翻了出來,而她自稱上海人的過往也成了網友嘲笑的對象。

網絡的關注就像一把雙刃劍,總是在重復著拔出蘿卜帶出泥的故事。一方面,網友的關注推動著事件的進展,網友們接棒扒糞的心理很簡單,無非是想把事情弄得更大一點,讓“鳳爪女”的臉丟得更徹底一點。由地鐵上的囂張跋扈到現在的認錯服帖,“鳳爪女”的經歷是一堂生動的公民課。每個公民都是不文明行為的曝光者,在信息傳播渠道個人化的今天,名譽與誠信有了比以往更大的價值,而不講誠信也會付出比以往更大的代價。

而另一方面,網友的扒糞又帶著烈焰。這種正義感用得好,是公民社會的演進方式,用得不好,則是暴力。比如,曝光不文明的視頻是正當的,當進而扒出了別人的私生活就不那么正當;指責素質低是正當的,但扯出地域的話題、新老上海人的差別就不那么正當。“鳳爪女”做了一件很沒素質的事,但她的沒素質跟她是哪里人并沒有關系。歷史上的上海要是總以人群劃分,搞三六九等,也不會有今天的上海。不管對公民失德的成因給出什么樣的結論,地域歧視都是其中最沒品的一個。我們知道譴責以外,把人扒個干凈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鳳爪女”參加相親節目跟她在地鐵里啃雞爪沒有必然聯系,將她一次行為與一生的行為掛鉤,給出活該的命定論,只怕也是圖了一時的快感。

不文明的事,我們都不是旁觀者,“鳳爪女”也不是百年一遇的奇葩,諸如公共場合吐痰、刻字、不講秩序等不文明行為有著深厚的社會基礎的,這一點恐怕少有人能置身事外。只盯著“鳳爪女”,看不到自己身上的缺陷,這堂公民課就是不完整的。“鳳爪女”存在的意義更多是警示世人,而不是娛樂大眾。我想只有越來越多的人將網上的行為轉變為現實生活中的自覺行動,把對別人單邊指責轉化為自省的認識,這樣的一堂生動的公民課才有意義。

大家都要與不文明的行為保持距離,“鳳爪女”已經付出了代價,但網上的洶涌民意,卻似乎仍在積蓄一泄到底、一扒干凈的能量。它們何時才有適可而止的自覺,同樣也是考驗公民社會的指標之一。

要么發帖侮辱、謾罵,要么動手“人肉”當事人隱私,甚至直接拳腳相加……這些情況在網絡公共事件中屢見不鮮。最近備受關注的上海地鐵“鳳爪女”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樣本。根據網友上傳的視頻,該女子在地鐵中吃鳳爪并隨意丟棄骨頭殘渣,遭到乘客勸阻,不僅毫無悔意還以奇怪的邏輯和滿嘴臟話與好心人爭辯。

根據《上海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乘客“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禁止亂扔紙屑等雜物”,該女子的行為顯然已經違規。在典型的公共空間內,該女子不但做出如此不文明舉動,還對其他勸阻的乘客惡語相向,成為“網絡紅人”實屬咎由自取。

然而,網絡世界畢竟與現實世界有差異。當多家媒體將事件經過及視頻發布到微博后,事件開始逐步轉向失控。雖然多數網友對該女子的行為只是予以譴責、批評,但仍有一部分網友“人肉搜索”當事人的姓名、籍貫、職業等信息,有網友甚至捕風捉影地認定此人三年前就曾因在地鐵吃鳳爪被曝光,還有網友開始攻擊其家鄉,甚至有人高喊“滾出上海”……

這名女子的一些行為的確有違公德,她應該受到譴責和批評。然而,一些網友在網絡世界中的暴力做法,也難言妥當。不管是“人肉搜索”,還是地域攻擊,都是非理性行為。

或許有人會說,“以暴制暴”雖然簡單粗暴,但是有效。在現場那種特殊語境下,用更加尖刻的語言或更加直接的巴掌教訓當事人,確實很痛快,也能及時制止當事人。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若每個人遇到矛盾都上升到武力解決,恐怕我們的社會就要亂套。

同樣的道理,在網絡世界中以人肉搜索或者侮辱謾罵等其他暴力方式對當事人造成傷害的,也要追究法律責任。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網絡世界,都沒有無邊界的自由,任何言行都必須以法律為底線。

在眾多網絡公共事件中,“地域攻擊”是個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現象。在一個現實事件引發多場網絡暴力事件的同時,事發地的網友往往還會義憤填膺地站出來高呼“滾出××”。這種毫不客氣把自己當“主人”的行為,同樣令人匪夷所思。這種做法看似在維護城市形象,實則給城市抹黑。

每一起公共事件,都是一堂文明訓練課。在經過很多類似的地鐵沖突之后,已開始有一些媒體和網友呼吁大家不要隨便進行“人肉搜索”、不要搞“地域攻擊”,這些都是非常積極的進步。

1月2日,一段視頻在網絡上熱傳。畫面中,幾名乘客在與一位穿著時髦的女子理論,眾人指責其在上海地鐵車廂內吃泡椒鳳爪并將骨頭扔在車廂地上,女子不服,“舌戰”乘客,并拿出手機與爆料者對拍。視頻迅速傳開,網友議論紛紛,大多指責該女子素質低下。據網友爆料,泡椒鳳爪女竟然是一名小提琴老師,還有網友爆料,該女子曾參加過浙江衛視的相親欄目,并在節目中牽手成功。

在地鐵車廂內吃鳳爪并將骨頭扔在地上,這顯然違反道德,乃至違反法律的惡行。《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明文禁止吃東西,《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更是明確明令禁止亂扔雜物。然而,隨著事態發展,在網民的集體鞭撻甚至“狂歡”下,這名女子也承受到了遠遠超出法律之外的懲罰。

先是各類信息被網友人肉爆料,后是有消息稱,其迫于壓力丟了工作,甚至影響到所在公司業務,不難想象,這起事件也將給她今后生活帶來更深遠的負面影響。實際上,這起事件中,不僅這名女子需要反思自己的不文明行為,相關執法部門也須反思是否因為自身沒有找到合適方式讓法律照進現實,使得事態朝著人們預期之外的方向發展,逐漸脫離了所有人的控制。

而更需要反思的則是每位人肉搜索的實施者與傳播者。近年來,借著正義之名,“人肉搜索”成了很多網友的一種習慣。作為一種人工參與和搜索引擎相結合的新型調查方式,這不僅可以滿足人們的好奇心,還是公眾行使言論自由權和監督權的表現形式,大多數參與者都帶著某種善意,他們認為每一次轉發都是一次善意的傳遞,每一次搜索都能讓我們離真相與正義越來越近。

殊不知,再充滿善意的初衷如果寄期望于通過不恰當的方式而實現,就將遠離初心,淪為網絡暴力的擊鼓傳花。這一方面在于網絡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隨時可以調取的大數據,可是,很多時候,我們并沒有意識到這個數據是模糊、碎片的。這容易使我們傾向于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在他人頭上,不給他人任何申辯機會。即便是本次事件,至今為止我們并不能完全確定網友指向的女子身份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誤傷。

更重要的是,在集體暴力狂歡中,我們容易忘記正義實現的法治規律,忽略了對他人權利的敬畏。當我們被所謂正義蒙住理性,就容易將長期積攢的怨氣不公平地集中發泄在某個人身上,越界而為,違反行為與后果相適應的自然公正倫理。事實上,“人肉搜索”、網絡暴行給我們帶來的傷害可謂罄竹難書。

2012年,一組艷照網傳引發熱議,諸多網友誤指,照片主角系安徽廬江縣委書記和副縣長,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2013年,因懷疑顧客偷了一件衣服,服裝店主蔡某將顧客視頻截圖發上微博求人肉搜索,2天后該顧客不堪壓力跳河自殺,法院以侮辱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網友“人肉”出寧波小伙兒小張在福州市毆打乞討老人,小張成了全國網友討伐對象,最終卻發現肇事者并非小張。

人們天然有著對正義的外在追求,對穩定秩序的內在需求。這在網絡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將這種追求與需求寄托于簡單的以暴易暴、同態復仇,我們只能與正義漸行漸遠,網絡秩序也將越來越糟。拒絕網絡暴力、遠離動用線上私刑、重視指尖上的責任、遵守法律底線、尊重他人權利,我們誰也不能脫離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