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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項職業資格許可取消

???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會議決定,在去年以來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注冊電子貿易師、全國外貿業務員、港口裝卸工等62項職業資格。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集中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取消職業資格認定,利益部門要敢斷腕

莫開偉

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既是促進經濟增長,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現實需要,也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打破部門利益壟斷的現實倒逼。應該說,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再次擴圍,為大眾釋放了更大創業空間和更多改革紅利,是利國利民之舉。

客觀地看,職業資格許可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經過多年發展,職業資格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一是由于國家缺乏一套宏觀制度設計框架,致使很多地方和行業協會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事項過多過濫,使許多職業資格許可如同時下各種“奇葩”證明一樣庸俗可笑,給民眾正常就業帶來了障礙。二是不少行業組織、協會、學會只管考試發證和收費,在監管上沒有實行考試與培訓、鑒定和培訓等職能分離,成了行業權力泛濫和腐敗的“溫床”。只發證卻疏于事后檢查考核,沒有實質意義并被民眾譏諷為“濫收費”。三是造成了職業資格水平評價與職業資格準入混淆,提高了創業創新門檻,使民眾變得無所適從,加大了就業難度。可見,若仍任由當前這種職業資格許可亂象蔓延,不僅會扼殺民眾創業創新生機,更會影響中國經濟發展。再次精減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符合社會各界的急切期盼。

國務院去年取消了149項職業資格許可,加上這次取消的62項,應該說數量足夠龐大,為大眾創業創新掃除了障礙。但是,值得警惕的是,政策要求與落實效果之間存在不對等。不少部門在落實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上,大玩“太極拳”,變著各種方法拖、延、緩執行國務院政策。須警惕有的部門取消了一些舊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換個“馬甲”,又弄出了新職業資格許可事項,使國務院的政策效力減弱。

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降低職業準入門檻,是有利于經濟發展的好事,可為何執行起來如此艱難?關鍵還在壟斷利益一時難以打破。在當下,一些地方政府職能部門仍沒有處理好政府權力與市場邊界之間的關系,迷戀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權力管控方式,總認為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是削弱部門權力,帶來很多社會安全隱患。更有些部門“利益自肥”意識膨脹,總認為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減少了部門經濟利益,影響了“小金庫”,于是找出各種理由阻撓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的落實。

進一步精減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既是一場經濟領域的變革,更是一場部門利益調整的革命。中央政府應下定推進改革的決心,不僅要出政策,更要督促政策落實,加大政策出臺后實施檢查力度,對執行不力或虛于應付的各級政府部門進行嚴厲行政問責和經濟處罰,徹底斬斷利益鏈條。讓各級政府認識到減少職業資格許可事項對推動社會創業創新及帶動經濟增長的重要性,形成自律意識,在職業資格管理上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除的徹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使再次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出成效,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新引擎”。(新華每日電訊)

更多觀點:

職業資格如何避免“掛羊頭賣狗肉”

讓法律為“我的工作我做主”撐腰

創新創業不需要“資格”門檻


職業資格如何避免“掛羊頭賣狗肉”

胡印斌

新形勢下,職業資格的不適應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其一,職業資格與經濟生活日益疏離,甚至出現嚴重的證、崗脫節現象。具體表現為,資格證成為“敲門磚”,只要取得資格,就等于敲開了一扇大門,至于其所從事的職業是不是與資格有關,已經不再重要,也無人過問。

職業資格所表征的知識與價值,往往很難真正用于相關領域;而諸多需要專業知識、職業資格的行業,也并無明確要求。這一方面滋生了壓證、掛靠等不正常現象,一些獲得證書的人可以待價而沽,坐地漁利;而另一方面,真正從事實際工作的人,往往無證上崗,管理部門也并不會去深究個中的虛實。

其二,因為有了這樣一個人為設定的“門檻”,也催生了越來越熱的“考證熱”、“考證經濟”,幾乎每種證書背后都有一條隱秘的利益鏈條。反過來,“考證熱”既然有利可圖,也使得一些國家機關、行業協會、學會往往樂意設立更多的準入類、評價類職業資格。多方的推波助瀾,使得中國成為一個“考證”大國。名目繁多的職業資格許可與認定,讓人眼花繚亂。

由此造成的社會運行成本,十分巨大,也并非都有必要。尤其是,功利性的考證熱,還延伸到當下的學校教育中。據媒體報道,很多大學生被考證的神話所裹挾,不去好好讀書,往往熱衷于形形色色的證書泡沫,這種景象顯然不是公眾樂見的,也會在社會上產生極大的智力浪費,不合理,也不經濟。

可見,職業資格的制度困境固然與“證書”過多過濫有關,應該堅決取消那些以牟利為目的的許可與認定,真正做到簡政放權,讓人才可以在市場上良性配置;同時,相關管理部門也應該真正負起責任來,讓證、崗不再脫節,不能繼續容忍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如果某些崗位確實需要必要的職業資格,則一定要嚴格執行,落實到位;如果不需要,不妨徹底取締,從而給社會釋放準確、明細的信號。

良性的人才配置,不是發發證、收收費就可以了,而是要有一整套嚴密、完備的制度設定與過程監管。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部門既要勇于做“減法”,砍去那些不必要的行政許可,更要做“加法”,加強監管,這才能在去除門檻的同時,促進各類人才脫穎而出,提升更多產業、崗位的勞動和工作品質,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光明網)


讓法律為“我的工作我做主”撐腰

張漲

我國的職業資格制度自上世紀90年代初發展至今,全國各類職業資格證書多達1000多種。雖然本意在于制定一定的行業門檻,防止濫竽充數者出現,但在運行過程中卻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資格證過多過濫,出租證件牟利現象等,確實亟需重新理順大大小小的職業資格認證,規范一批、清理一批。有數據顯示,去年以來我國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對激發社會活力,保障人員就業無疑成效卓著。

但上千種職業資格認證,到底應該取消哪個,留下哪個呢?應當看到,由于把關不嚴、私設門檻等等漏洞,我國的職業資格認證一度鬧出了不少“奇葩認證”的笑話。最典型的莫過于李克強總理曾問商務部副部長鐘山,“‘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是做什么的?你有這個資格許可嗎?”鐘山搖了搖頭。總理笑著說:“連你都沒有資格,這個資格許可不是莫名其妙嗎?”

而從“國際商務專業人員”出發,堪稱“莫名其妙”的職業資格還有長長一串:牌技培訓師、木材搬運工、松香包裝工、割草機操作工,乃至在一些省份連肉夾饃制作、羊肉泡饃制作、烤全羊都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試。要打破三百六十行、行行要考證的局面,先行革除這些聽起來讓人發笑的無厘頭職業資格,是一個自然而然的切入口。

但要將職業資格認證改革進一步深化,僅僅靠感性判斷是否“莫名其妙”顯然不夠,這時就需要引入一些長效的、剛性的硬性標準。在本次會議上,“無法可依的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才是最大的看點和亮點。“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從這一表述中至少可以讀出兩層意思。一者,職業資格的設置需要以法律規定為前提,這體現了對法律的尊重;二者,即便有法律法規作為依據,但綜合各方面情況有必要取消的,也要先修改法律再予以取消。這體現了對法治程序的尊重。一言以蔽之,取消哪個職業資格,留下哪個職業資格,最終要靠法律說了算,要在依法治國的背景謹慎篩選、依法實施。

依法治國的核心,其實不過兩句話:對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對公民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以法治原則作為職業資格改革的準繩,既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公權力不能超越法律自我授權,也保障了公民“我的工作我做主”的就業權利。如果說在取消職業資格數量上不斷加碼是量的積累,那么明確在法治框架下理順職業資格認證,則是更加根本的質變。

依法治國從來不是一個大而無當的口號。法治必須貫穿在權利運行、公民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之中。職業資格哪些不該有,哪些可以有,這一看起來細枝末節的“小事”也不例外。事實上,還有更多的公共領域需要法治原則去填充,比如規范紅頭文件、減稅降費、審批改革等方面,也要把法律的“尺子”用好,不偏不倚畫出一條依法依規的推進路線。讓法律滲透進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才是對法治真正的尊重和實踐。(廣州日報)


創新創業不需要“資格”門檻

蔣哲

經過多年發展,職業資格證制度已經處于不得不改革的窘境:一方面職業資格太多太重,資格證設置的主體復雜,重復量很大;另一方面,很多職業資格的培訓、考試、檢驗都掌握在地方和行業協會手中,有權力尋租的隱患。整頓職業資格證制度,一方面約束政府權力,促進依法行政,讓市場更具活力,讓勞動更加自由;另一方面,也遏制權力尋租和“花錢買證”,可謂勢在必行。

更為關鍵的是,鼓勵創新創業的時代,很多職業資格設置陳舊,不僅跟不上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反而成為了阻礙創新創業的門檻和桎梏。

不拘一格降人才,創業和創新從來都不需要什么“資格”。比爾·蓋茨大學輟學創業,連學歷“資格”都舍棄了。那個年代,IT業還沒有雛形,遑論給“電腦工程師”或者“軟件開發師”評定職業資格。可是,正是這個沒有“資格”的創業者的奮斗,成就了世界上最偉大的軟件帝國。

在“互聯網+”的時代,創新創業的機會比比爾·蓋茨的年代更豐盛,當代中國對創新創業的需求也比那個時代更強烈。“互聯網+”的創新構建在全新的跨界領域,沒有人能確切把握這些新領域的全部規則和要素,對“資格”的認定也會變得毫無意義。國務院將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作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正是因為看到了其制度沉疴對創新創業的拖累,堅定了為創新創業“鋪路”與“護航”的政策導向和社會心態。

職業資格系統的問題是復雜的,取消法律規定以外的職業資格,應只是這項改革的第一步,法律規定以內的職業資格有沒有問題?目前,我國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有關于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一般性表述,這也是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僅有的法律依據,界限模糊,缺乏穩定性與嚴密性。可以說,當下職業資格證領域的亂象,也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滯后帶來的消極影響,如果職業資格的法律界限不明確,“冗余”的職業資格證恐怕野火燒不盡。

決策層已經意識到,明確職業資格的邊界,建立起國家職業資格管理的長效機制,才是徹底掃除弊病的治本之策。在這個問題上,政策改革每走一步,創新創業的環境便前進一分。(長江日報)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在去年以來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會議要求,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不必諱言,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始階段,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路徑之一,職業資格許可與認定曾經起到了積極的引導作用。很多優秀人才通過“考證”而實現了個人發展的逆轉,在經濟社會中找到了更加適合自己的崗位。與此同時,國家也實現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科學化配置。

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以及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過多、過濫的職業許可與認定,也成為人才自由流動的桎梏,產生了越來越嚴重的限制而非推動效應。這種僵化、機械、刻板的人才管理機制,也變得越來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破繭的民意訴求也就變得越來越強烈。新一屆中央政府下大力氣取消職業資格,應該說,順應了時代的要求,必將有力推動各類人才脫穎而出。

新形勢下,職業資格的不適應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其一,職業資格與經濟生活日益疏離,甚至出現嚴重的證、崗脫節現象。具體表現為,資格證成為“敲門磚”,只要取得資格,就等于敲開了一扇大門,至于其所從事的職業是不是與資格有關,已經不再重要,也無人過問。

職業資格所表征的知識與價值,往往很難真正用于相關領域;而諸多需要專業知識、職業資格的行業,也并無明確要求。這一方面滋生了壓證、掛靠等不正常現象,一些獲得證書的人可以待價而沽,坐地漁利;而另一方面,真正從事實際工作的人,往往無證上崗,管理部門也并不會去深究個中的虛實。

其二,因為有了這樣一個人為設定的“門檻”,也催生了越來越熱的“考證熱”、“考證經濟”,幾乎每種證書背后都有一條隱秘的利益鏈條。反過來,“考證熱”既然有利可圖,也使得一些國家機關、行業協會、學會往往樂意設立更多的準入類、評價類職業資格。多方的推波助瀾,使得中國成為一個“考證”大國。名目繁多的職業資格許可與認定,讓人眼花繚亂。

由此造成的社會運行成本,十分巨大,也并非都有必要。尤其是,功利性的考證熱,還延伸到當下的學校教育中。據媒體報道,很多大學生被考證的神話所裹挾,不去好好讀書,往往熱衷于形形色色的證書泡沫,這種景象顯然不是公眾樂見的,也會在社會上產生極大的智力浪費,不合理,也不經濟。

可見,職業資格的制度困境固然與“證書”過多過濫有關,應該堅決取消那些以牟利為目的的許可與認定,真正做到簡政放權,讓人才可以在市場上良性配置;同時,相關管理部門也應該真正負起責任來,讓證、崗不再脫節,不能繼續容忍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如果某些崗位確實需要必要的職業資格,則一定要嚴格執行,落實到位;如果不需要,不妨徹底取締,從而給社會釋放準確、明細的信號。

良性的人才配置,不是發發證、收收費就可以了,而是要有一整套嚴密、完備的制度設定與過程監管。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部門既要勇于做“減法”,砍去那些不必要的行政許可,更要做“加法”,加強監管,這才能在去除門檻的同時,促進各類人才脫穎而出,提升更多產業、崗位的勞動和工作品質,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胡印斌)

【不論是政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或職能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還是行業協會自己設置的職業資格門檻,都可尋覓到利益驅動的鬼魅身影】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已取消的149項職業資格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7月16日《京華時報》)。

職業資格許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公民必須跨過的就業門檻之一。其中有關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等領域的準入類職業資格,系國家依照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設置,規范與之相對應領域的公共管理,實屬必要。然而,經過多年的發展,職業資格制度弊病重重,不但太多太濫、監管難以到位,而且實施中水平評價類資格變異為準入類資格的現象日益普遍,以致職業資格成為公民就業的攔路虎,要求取消職業資格的呼聲一直不絕于耳。此次國務院再次取消62項職業資格,并按照有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原則,對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或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這既體現了對民意的回應和順從,更體現了讓職業資格許可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的思路。

職業資格許可的亂象頻出,折射出一種利益博弈的非正常狀態。不論是政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或職能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還是行業協會自己設置的職業資格門檻,都可尋覓到利益驅動的鬼魅身影。無論哪種狀態,都與現代法治追求的目標相去甚遠。在利益多元的現代社會,不同的利益主體難免發生沖突,而解決沖突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將其納入法治軌道,讓其在法治軌道上公開博弈,從而達到一種良性的、合理又公正的利益分配狀態。尤其是在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時代背景下,依法讓事關公民就業和經濟發展的職業資格許可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勢在必行。

法無授權不可為。我國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顯然,當前諸多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學會設置的職業資格,并沒有獲得相關法律的授權。因此,治理任性十足的職業資格許可,法治應不容置疑地成為首選,這也是規范職業資格許可的最有力武器。同時,要清楚地看到,職業資格許可涉及公民就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點多面廣線長,相關領域法治完善程度參差不齊,更需要運用法治手段對其進行監管。只有這樣,才能實現職業資格許可管理的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職業資格許可才有可能不再成為公民就業,以及阻礙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絆腳石。

法治是社會治理的糾偏器,對于推進職業資格許可管理規范化運行,其重要性自不待言,最關鍵的是將行動落到實處。此次國務院要求對無法可依的職業資格許可一律取消,以及對有法可依但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其本身就充分體現了讓職業資格許可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的強烈意識。故此,相關責任部門更應該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審視相關法治是否還有需要完善之處,對存在問題的職業資格許可及時依照法律法規糾偏,從而讓法治成為職業資格許可規范運行的力量源泉。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如今,國務院已吹響了取消無法可依職業資格許可的號角,充分體現了遏制違法許可職業資格,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長效機制的堅定決心。期待相關責任部門在落實過程中,凝聚法治共識,以法治力量規范職業資格許可,讓其不再偏離法治軌道,確保其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治理中釋放更多正能量。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已取消的149項職業資格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世界通行的現代社會就業的一項基礎制度,持證上崗,表明一個人具備了從事相關行業或崗位工作的基本專業素質和條件,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就職者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導就職者的職業發展。但從現實角度看,除了一些與民生安全相關的命脈行業,大部分工作并不需要持證。一個人能否勝任某項工作,市場的“無形之手”更能實現優勝劣汰,基于市場機制的競爭,比行政審批更具活力。

經過多年發展,職業資格證制度已經處于不得不改革的窘境:一方面職業資格太多太重,資格證設置的主體復雜,重復量很大;另一方面,很多職業資格的培訓、考試、檢驗都掌握在地方和行業協會手中,有權力尋租的隱患。整頓職業資格證制度,一方面約束政府權力,促進依法行政,讓市場更具活力,讓勞動更加自由;另一方面,也遏制權力尋租和“花錢買證”,可謂勢在必行。

更為關鍵的是,鼓勵創新創業的時代,很多職業資格設置陳舊,不僅跟不上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反而成為了阻礙創新創業的門檻和桎梏。

不拘一格降人才,創業和創新從來都不需要什么“資格”。比爾·蓋茨大學輟學創業,連學歷“資格”都舍棄了。那個年代,IT業還沒有雛形,遑論給“電腦工程師”或者“軟件開發師”評定職業資格。可是,正是這個沒有“資格”的創業者的奮斗,成就了世界上最偉大的軟件帝國。

在“互聯網+”的時代,創新創業的機會比比爾·蓋茨的年代更豐盛,當代中國對創新創業的需求也比那個時代更強烈。“互聯網+”的創新構建在全新的跨界領域,沒有人能確切把握這些新領域的全部規則和要素,對“資格”的認定也會變得毫無意義。國務院將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作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正是因為看到了其制度沉疴對創新創業的拖累,堅定了為創新創業“鋪路”與“護航”的政策導向和社會心態。

職業資格系統的問題是復雜的,取消法律規定以外的職業資格,應只是這項改革的第一步,法律規定以內的職業資格有沒有問題?目前,我國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有關于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一般性表述,這也是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僅有的法律依據,界限模糊,缺乏穩定性與嚴密性。可以說,當下職業資格證領域的亂象,也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滯后帶來的消極影響,如果職業資格的法律界限不明確,“冗余”的職業資格證恐怕野火燒不盡。

決策層已經意識到,明確職業資格的邊界,建立起國家職業資格管理的長效機制,才是徹底掃除弊病的治本之策。在這個問題上,政策改革每走一步,創新創業的環境便前進一分。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會議決定,在去年以來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注冊電子貿易師、全國外貿業務員、港口裝卸工等62項職業資格。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集中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讓人力回歸自由市場

濟北南

不斷推進簡政放權,早已成為本屆政府行政的一大特色。時間進入2015年下半年,政府并沒有放緩簡政放權節奏的意思,相反,簡政放權再出大招——取消62項職業資格。其實,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有明確簡政放權任務:2015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因此,此次取消62項職業資格是落實政府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重要體現。

本義上講,市場經濟環境之下,所有的資源配置都應該以市場規律為主導。勞動力也好,專業人才也罷,也都屬于市場資源。對于勞動力和人才的管理,政府權力應該盡可能地收手或放手。然而在我國,嚴格的職業資格許可與認定體制,長期以來嚴重影響了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而這一切的起點還要追溯到1994年,彼時出于科學評價人才的考量,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被寫入勞動法。

其后,各類職業資格證書應運而生,繼而,職業資格證書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許可與認證制度形成了以下三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一是,助推考證經濟,每種考證背后都有一條巨大的利益鏈條;二是,人為抬高相關領域的從業門檻,不利于市場繁榮,比如注冊一個相關領域的公司,需要一個資質,而這個資質需要幾個專業資格證,這實際上為創辦公司提高了門檻,造成了阻礙,也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三是,掛靠等現象已十分普遍,一些難考的工科證書和國家注冊類證書,有的已經漲到了一年20萬以上——也就是說,一個人只要考出了證,只掛靠證書,不用工作,就足以擁有年薪幾十萬的小資生活。

應該說,我國的職業資格許可認證與管理使用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很多問題,已經背離規范管理、提高業務能力等目標。人力資源則面臨著嚴重的證書化,還形成了一些不正常的勞動機制——持證的人不干活,沒有相關能力的人卻越俎代庖,尤其是在一些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真正干活的甚至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很可能會造成一些安全事故,這也是一些行業出現安全問題的一個根源。取消相關職業資格認證,無疑是能夠解決上述問題的。

簡政放權沒有終點可言。而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讓我們看到了政府在職業資格許可與認證方面的明確態度——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而這無疑是令人期待的,對于絕大部分領域的從業人員來講,或許再也不存在為考證而發愁的現象了;對于創業人員而言,他們也不需要去借證以申請和維護資質了。

勞動力與人才減少了更多的束縛,尊重了市場規律,也尊重了人性。可以確定的是,政府不斷取消一批批職業資格許可及認證,對于鼓勵并促進“雙創”,激發市場經濟活力,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有著不言而喻的積極意義。


讓政府回歸監管本位

乾羽

從事某一職業,需要具備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這是一個常識。如果,連最基本的從業條件和基礎都不具備,怎么可能做好一份職業?這也是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基本依據和根本理由——既然從事一份職業需要一定資格,這個資格的許可和認定就該交由相關部門行使,這可以保證職業資格認證的規范,也可以保證市場用人的有序、高效。換句話說,權威的有含金量的職業資格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人才在市場上求職的“通行證”和質量“保證書”。

問題是,職業資格制度在實行過程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人社部副部長湯濤認為,職業資格制度存在三大突出問題:一是太多太重;二是職業資格考試和培訓分離、鑒定和培訓分離做得還不夠;三是有些職業資格是水平評價類的,但是有的地方把它作為準入類。這些問題歸根結底,在于權力在職業資格制度中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想著如何收權,如何去體現權力的管制性,而忽視了如何放權,如何去體現權力的服務性。此時,以人為本的理念沒有得到足夠體現,反而權力本位的意識得到了彰顯。

所以,才會出現太多太重的職業資格,多和重意味著管轄范圍的增大;所以,才會出現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變成準入門檻,這種轉變意味著抬高門檻、提升身價;所以,才會出現分離不夠、監管不夠,這種親密接觸與管理手軟可以保證資源在市場的兌現。結果,一個本應該服務人才和市場的職業資格制度變得面目模糊,不僅無法正確地評價人才,為市場提供人才的認證與選拔,反而束縛了人的活力,忽視了人的能力,剝奪了人的機會,讓社會唯職業資格證至上,造成了考證的虛熱和社會資源的浪費。

當主動簡政放權成為改革重點時,職業資格制度也必然面臨著簡政放權的改變——進一步取消職業資格許可。這種取消具有兩個方面的意義,體現出兩個方面的尊重:一方面,充分尊重了人的權利,認識到職業資格的作用在于服務人,為人才的選拔和認定提供標準和服務,而不是束縛人才、壓抑人才、阻礙就業,讓人才成為證書的“奴隸”——沒有所謂的證書,連職業都無法入門;另一方面,充分尊重了市場的規律,認識到市場的發展變化與基本規律,認識到市場對人才的評價能力和功能,把該交給市場自己去選擇和判斷的權力交給市場,而不是喧賓奪主、橫插一杠。

反過來,雙重尊重的集中體現,就是更進一步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取消意味著放權,意味著對人的權利的松綁,對市場規律的尊重;取消也就意味著政府部門回歸監管本位,不失位但也不越位,該由市場自行解決的問題交給市場去解決。任何時候,簡政放權必然牽涉權力與權利的關系,必然涉及到權力與市場的關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只有權力充分地尊重權利、尊重規律,并且舍得將權力賦予市場中其他主體,政府簡政放權的誠意才能被看到,簡政放權的價值才能得到釋放。

【過多過濫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取消是大勢所趨。下一步應對職業資格進行全面清查,要列出清單,張榜公布,讓清單之外私設的職業門檻無所遁形。】

如果不是看到它已被取消的消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當個港口裝卸工,也需要取得專門的職業資格證。

15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以來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注冊電子貿易師、全國外貿業務員、港口裝卸工等62項職業資格。

壯士斷腕簡政放權,大刀闊斧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是本屆政府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抓手。過多過濫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占了審批許可事項的很大一部分,加重民眾負擔,浪費社會資源,取消是大勢所趨。

實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制度,本意是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和專業化水平。比如,當律師要通過司法專業人員資格考試,開校車要取得專門的駕駛執照,因為這些職業專業性較強,對從業者有特殊要求,而且與公共安全息息相關,必須進行職業資格管理。不僅要取得相應資格,還要定期年檢、培訓,馬虎不得。

但職業資格認定在發揮巨大作用的同時,也出現過多過濫傾向,成了人才自由流動的障礙,也滋生了考試、培訓、辦證的利益鏈條。許可認定,往往都伴隨著收費,職業資格認定成了一些政府部門或行業組織的重要財源。有權又有利,五花八門的職業資格考試自然野蠻生長。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提供的數據顯示,至2013年底,國務院部門共設置各類職業資格618項,地方自行設置的有1875項。負責人同時坦言,“職業資格太多了,1875項中有90%以上都是應該取消的。”而在這些需要資格認證的職業中,很多像“港口裝卸工”這樣普通的崗位,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毫不搭界,完全可以交給市場去認證評價。

一個人是否具備基本技能,能否勝任某項工作,雇用他的單位自會考察評判,用不著不相干的政府機構和行業組織操心。對于確有必要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也應交給權威中立的專業組織,實行認定和培訓分離,側重于激勵而不是設卡。

面對數以千計的職業資格,大刀闊斧砍掉一批確有必要。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明確了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要求: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

在大幅取消的基礎上,下一步應對職業資格進行全面清查,對那些有法律依據且確有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要列出清單,張榜公布,讓清單之外私設的職業門檻無所遁形。

本報特約評論員 丁永勛

7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已取消的149項職業資格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京華時報》7月16日)

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擴圍,既是促進經濟增長,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現實需要,也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打破部門利益壟斷的必要舉措,是利國利民之舉。

客觀地看,職業資格許可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經過多年發展,職業資格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一是很多地方和行業協會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事項過多過濫,使許多職業資格許可如同時下各種“奇葩”證明一樣庸俗可笑,給民眾正常就業帶來了障礙。二是不少行業組織、協會、學會只管考試發證和收費,沒有實行考試與培訓、鑒定和培訓等職能分離,成了行業權力泛濫和腐敗的“溫床”。三是造成了職業資格水平評價與職業資格準入混淆,提高了創業創新門檻,使民眾變得無所適從,加大了就業難度。可見,這種職業資格許可亂象,不僅會扼殺民眾創業創新生機,更會影響中國經濟發展。

國務院去年取消了149項職業資格許可,加上這次取消的62項,應該說數量夠多了,但是,社會各界應有足夠認識,不可盲目樂觀。因為國務院出臺政策是一回事,各級政府權力部門是否認真落實政策要求則又是另外一回事。

從媒體披露情況看,國務院已取消的149項職業資格許可,雖發布了目錄,但至今還沒有開展一次全國范圍內的摸底調查,到底有多少事項得到落實,還不清楚。而現實是,不少部門在落實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上,玩“空手道”,變著法兒拖、延、緩執行國務院政策;有的部門甚至取消了一些舊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換個“馬甲”,又弄出了新職業資格許可事項,使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政策效力減弱,甚至陷入了一邊取消一邊增加的怪圈。

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為何執行起來如此艱難?關鍵還在壟斷利益一時難以被打破。在當下,一些政府職能部門思想認識模糊,意識不到簡政放權的社會重要性,仍沒有處理好政府權力與市場邊界之間的關系,迷戀或熱衷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權力管控方式,總認為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是削弱部門權力;更有些部門“利益自肥”意識膨脹,認為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減少了部門經濟利益,影響了“小金庫”。

顯然,進一步精減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既是一場經濟領域的改革,也是一場部門利益的調整。中央政府不僅要出政策,也要督促政策落實,對執行不力或虛于應付的一些政府部門進行行政問責或相應處罰,徹底清理“紅頂中介”,斬斷利益鏈條。

【以法治原則作為職業資格改革的準繩,既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公權力不能超越法律自我授權,也保障了公民“我的工作我做主”的就業權利。】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會議強調,無法可依的職業資格許可要一律取消。

我國的職業資格制度自上世紀90年代初發展至今,全國各類職業資格證書多達1000多種。雖然本意在于制定一定的行業門檻,防止濫竽充數者出現,但在運行過程中卻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資格證過多過濫,出租證件牟利現象等,確實亟需重新理順大大小小的職業資格認證,規范一批、清理一批。有數據顯示,去年以來我國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對激發社會活力,保障人員就業無疑成效卓著。

但上千種職業資格認證,到底應該取消哪個,留下哪個呢?應當看到,由于把關不嚴、私設門檻等等漏洞,我國的職業資格認證一度鬧出了不少“奇葩認證”的笑話。最典型的莫過于李克強總理曾問商務部副部長鐘山,“‘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是做什么的?你有這個資格許可嗎?”鐘山搖了搖頭。總理笑著說:“連你都沒有資格,這個資格許可不是莫名其妙嗎?”

而從“國際商務專業人員”出發,堪稱“莫名其妙”的職業資格還有長長一串:牌技培訓師、木材搬運工、松香包裝工、割草機操作工,乃至在一些省份連肉夾饃制作、羊肉泡饃制作、烤全羊都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試。要打破三百六十行、行行要考證的局面,先行革除這些聽起來讓人發笑的無厘頭職業資格,是一個自然而然的切入口。

但要將職業資格認證改革進一步深化,僅僅靠感性判斷是否“莫名其妙”顯然不夠,這時就需要引入一些長效的、剛性的硬性標準。在本次會議上,“無法可依的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才是最大的看點和亮點。“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從這一表述中至少可以讀出兩層意思。一者,職業資格的設置需要以法律規定為前提,這體現了對法律的尊重;二者,即便有法律法規作為依據,但綜合各方面情況有必要取消的,也要先修改法律再予以取消。這體現了對法治程序的尊重。一言以蔽之,取消哪個職業資格,留下哪個職業資格,最終要靠法律說了算,要在依法治國的背景謹慎篩選、依法實施。

依法治國的核心,其實不過兩句話:對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對公民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以法治原則作為職業資格改革的準繩,既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公權力不能超越法律自我授權,也保障了公民“我的工作我做主”的就業權利。如果說在取消職業資格數量上不斷加碼是量的積累,那么明確在法治框架下理順職業資格認證,則是更加根本的質變。

依法治國從來不是一個大而無當的口號。法治必須貫穿在權利運行、公民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之中。職業資格哪些不該有,哪些可以有,這一看起來細枝末節的“小事”也不例外。事實上,還有更多的公共領域需要法治原則去填充,比如規范紅頭文件、減稅降費、審批改革等方面,也要把法律的“尺子”用好,不偏不倚畫出一條依法依規的推進路線。讓法律滲透進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才是對法治真正的尊重和實踐。

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已取消的149項職業資格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

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既是促進經濟增長,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現實需要,也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打破部門利益壟斷的現實倒逼。應該說,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再次擴圍,為大眾釋放了更大創業空間和更多改革紅利,是利國利民之舉。

客觀地看,職業資格許可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經過多年發展,職業資格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一是由于國家缺乏一套宏觀制度設計框架,致使很多地方和行業協會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事項過多過濫,使許多職業資格許可如同時下各種“奇葩”證明一樣庸俗可笑,給民眾正常就業帶來了障礙。二是不少行業組織、協會、學會只管考試發證和收費,在監管上沒有實行考試與培訓、鑒定和培訓等職能分離,成了行業權力泛濫和腐敗的“溫床”。只發證卻疏于事后檢查考核,沒有實質意義并被民眾譏諷為“濫收費”。三是造成了職業資格水平評價與職業資格準入混淆,提高了創業創新門檻,使民眾變得無所適從,加大了就業難度。可見,若仍任由當前這種職業資格許可亂象蔓延,不僅會扼殺民眾創業創新生機,更會影響中國經濟發展。再次精減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符合社會各界的急切期盼。

國務院去年取消了149項職業資格許可,加上這次取消的62項,應該說數量足夠龐大,為大眾創業創新掃除了障礙。但是,值得警惕的是,政策要求與落實效果之間存在不對等。不少部門在落實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上,大玩“太極拳”,變著各種方法拖、延、緩執行國務院政策。須警惕有的部門取消了一些舊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換個“馬甲”,又弄出了新職業資格許可事項,使國務院的政策效力減弱。

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降低職業準入門檻,是有利于經濟發展的好事,可為何執行起來如此艱難?關鍵還在壟斷利益一時難以打破。在當下,一些地方政府職能部門仍沒有處理好政府權力與市場邊界之間的關系,迷戀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權力管控方式,總認為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是削弱部門權力,帶來很多社會安全隱患。更有些部門“利益自肥”意識膨脹,總認為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減少了部門經濟利益,影響了“小金庫”,于是找出各種理由阻撓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的落實。

進一步精減職業資格許可事項,既是一場經濟領域的變革,更是一場部門利益調整的革命。中央政府應下定推進改革的決心,不僅要出政策,更要督促政策落實,加大政策出臺后實施檢查力度,對執行不力或虛于應付的各級政府部門進行嚴厲行政問責和經濟處罰,徹底斬斷利益鏈條。讓各級政府認識到減少職業資格許可事項對推動社會創業創新及帶動經濟增長的重要性,形成自律意識,在職業資格管理上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除的徹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使再次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出成效,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