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文解字》對“法”字的釋義中,“平之如水”指的是法律應像水一樣講究公平公正。能否讓人們在司法活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一直都被視為檢驗法治成色的重要標尺。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追求司法公正既是“兩高”過去一年的工作重點,又是“兩高”未來一年的發力方向。
司法公正并非一個抽象概念,而是具體體現在每個司法案件之中。過去一年,通過福建念斌案當事人宣判無罪、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沉冤昭雪等標志性事件,公眾感受到了中國提升司法公正水平的決心;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檢察院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等改革,讓人們看到了“兩高”力促司法公正的努力。司法公正成為“兩高”報告中最醒目的關鍵詞,符合公眾預期。
司法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總開關,也是法律實施的核心環節。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努力做到公正司法,會對社會公正產生積極的引領作用;如果司法不公,則會對社會公正產生致命的破壞作用,“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99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正因如此,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過程中,應該時刻堅守司法公正底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必須將司法公正貫穿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因為司法公正是民眾從依法治國中能夠最直接感受到的“獲得感”。十八大以來,解決公平正義問題被放到突出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政法工作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了一系列有助于司法公正的部署,更是按下依法治國“快進鍵”。
不過,正如“兩高”報告所說,當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問題仍比較突出。比如,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紀觀念,違背法官職業道德,徇私枉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有的法官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再比如,有些檢察人員人權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規范意識沒有真正牢固樹立,有罪推定、口供至上、片面追訴等慣性思維尚未徹底消除,有些爭議性案件的糾錯工作進展比較緩慢……這些問題踐踏了法律尊嚴,也會影響人們對司法公正的判斷。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司法改革已進入深水區,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語境下,司法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改革進一步促進司法公正。要扎實推進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見確定的各項改革舉措,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嚴格依法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證據,防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違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帶病”進入起訴、審判程序;此外,還要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劃出“紅線”,建立防止司法干預的“防火墻”和“隔離帶”。
公開透明是保證司法公正最有效的舉措。“兩高”報告為下一步增進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指明了方向。要深入推進案件信息公開,防止司法工作受到權力、金錢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蝕和影響,蛻變為司法為權、司法為錢、司法為情;還要充分運用網絡等新媒體,及時公布社會關注案件處理情況。
保證公正司法,離不開立體化的監督體系。只有強化司法監督,才能促進司法機關牢牢把握和行使好人民所賦予的司法權。各級人大應充分運用質詢、詢問、罷免職務、撤銷決定、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等法律賦予的監督形式,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
“法者,治之端也。”通過不斷深化司法改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法治才會成為全社會的信仰,全面依法治國才有更深厚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