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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是指“一個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有司”是指“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其實,這兩個稱謂也可以泛指所有電子商務平臺和相關監管部門?!?/p>

這兩天,一份題為“一個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心聲”的帖子飛速傳播,炙手可熱。該帖最初是由淘寶官微發出的,其代表的無疑是淘寶網的心聲,“小二”不過是其代稱而已。雖然淘寶官微1月27日晚些時候將該帖刪除或隱藏了,但帖子本身卻在網絡上極速擴散傳播。1月28日,淘寶網官微又發布聲明表示,鑒于劉紅亮司長在監管過程中的程序失當、情緒執法的行為,用錯誤方式得出一個不客觀的結論,對淘寶以及中國電子商務從業者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該網決定向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投訴。(財經網1月28日)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此次監測以網絡交易平臺、大型購物網站為重點監測目標,共完成92個批次的樣品采樣,其中有54個批次的樣品為正品,正品率為58.7%;而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

這一監測由國家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具體作出。面對“有司”這個監測結果,“小二”憋了幾天后,終于發聲了,于是就有了上述帖子。該帖舉出抽檢報告的“三大疑點”,其一:淘寶日均在線商品總量超過10億件,“有司”卻只在淘寶上抽檢了51件商品,其代表性太不足,誤差率太大。其二:“有司”為何要把非授權渠道等同于非正品?其三:“有司”為何要剝奪被抽樣人的復檢申訴法定權利。總之,“小二”認為“有司”是在“吹黑哨”,有“定點清除”之嫌。

“小二”言之鑿鑿,“有司”不可能視而不見,于是就有了1月27日晚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的回應。該回應非常原則:加強網絡市場監管是工商總局的法定職責;工商機關有依法開展市場檢查、商品質量監測等監管權限;網絡市場需要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但是,發言人避而不談“小二”的三點疑問。

相較于有長久歷史的傳統商業模式,電子商務盡管已出現了十幾年,但它確實屬于一種顛覆性的商業新模式,所有相關規則和監管規范都還沒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來,需要管理部門、商家、電商平臺、消費者精誠合作,盡快完成這一歷史性任務。

規則的制定,誠然首先是監管者的職責,然而卻離不開被監管者以及其他相關方的合作乃至博弈。博弈雙方或多方固然會有各自的利益要維護、立場要表達、訴求要主張,但達成基本共識、維護共同利益、形成多贏格局,卻是各方的共同目的。如此,博弈就不是無謂爭斗,不是零和甚至負和的消耗戰。那么,雙方或各方之間真誠的溝通、善意的交流、負責任的對話,就成為博弈的前提和基本原則。

就這次“小二”和“有司”的論戰而言,或許前者認為后者有意刁難,后者認為前者不夠善意,但這種分歧尤其需要管理部門開誠布公的與監管對象真誠溝通、公開對話。

作為消費者,我們期待此次“小二”和“有司”之間發生的“撕臉大戰”有一個較圓滿的結局。

網商巨頭淘寶和國家工商總局的“撕臉大戰”繼續升級。27日一名“淘寶小二”發出公開信,質疑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去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存在抽檢程序違規等問題。昨天,工商總局網監司公布《關于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指阿里系網絡交易平臺存在5個方面19個問題。淘寶網隨即發布官方聲明,決定正式投訴該局網監司司長劉紅亮。

淘寶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網絡銷售平臺,有電商巨頭阿里巴巴作為后盾,承載著數百萬網商、網店的創業創富夢想,具有非同一般的影響力、滲透力和關注度。國家工商總局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最高行政機關,該局下轄的網絡監管司,負責監管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是網絡商品交易和服務監管的權威部門。淘寶向工商總局網監司公開“叫板”,是網絡銷售平臺和網絡交易監管兩個領域的高手“對決”,一來一往、一招一式都非等閑之舉,值得認真觀摩和理性評析。

“淘寶小二”率先發難,以公開信形式提出對工商總局網監司執法行為的質疑,為淘寶就工商總局的網絡交易監管執法高調發聲做了鋪墊。針對“淘寶小二”的質疑,工商總局回應了“抽樣缺乏代表性”的問題,認為抽查不是要反映整個市場狀況,不是要說明網絡領域的質量有多差,而是為了發現違法線索,打擊違法行為;也回應了“非授權渠道不等于非正品”的問題,認為將淘寶銷售的非授權渠道產品定性為“非正品”有明確依據;對“抽檢程序違規”則無直接回應。大約工商總局網監司在抽檢程序上確有不妥,因此總局回應時對此選擇了回避。

而淘寶網昨天的官方聲明中,對工商總局所指阿里網絡交易平臺存在諸多問題,并未一一予以回應或澄清,更未見進行認真檢討和深刻反思,而是以籠統、模糊的言辭,批評工商總局監管思想陳舊,監管方法落后,監管趕不上企業的創新,要求其提升對不同類型新經濟平臺的服務水平和能力,云云。這種“不利于我者避而不談,不利對方者揪住不放”的策略,與工商總局進行的“選擇性回應”如出一轍。

淘寶在官方聲明中批評工商總局網監司司長劉紅亮“在監管過程中程序失當、情緒執法”,“用錯誤的方式得到一個不客觀的結論,對淘寶以及中國電子商務從業者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這算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了,但劉紅亮究竟如何“程序失當、情緒執法”,該聲明中沒有具體的表述。與此對應的是,工商總局網監司在昨天公布的《白皮書》中,要求阿里系主要高管“守住底線,克服傲慢情緒”,“從自我陶醉狀態中清醒過來”。不難推知,在工商總局網監司對阿里進行行政指導,以及對淘寶網絡交易商品進行定向抽檢過程中,雙方從各自不同的立場和角度出發,對行政監管和企業創新的關系存在一些分歧,由此可能發生了某種沖突,陷入了激烈的情緒對立,監管部門的網絡市場監管行為,以及網絡平臺企業原本正常的反饋與訴求,由此變成了一場情緒大于理性的意氣之爭。

網絡是創新的產物,沒有網絡企業堅持不懈的創新探索,不可能有網絡商品交易的興盛繁榮。但是,網絡商品交易也是市場交易之一種,它沒有超越于監管、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監管不能妨礙創新,更不能扼殺創新,但監管也不能對創新法外施恩,對那些以創新之名行違法之實的行為,監管部門更須依法嚴加懲治,決不能放任其野蠻生長尾大不掉。與此同時,監管部門自身也要嚴格依法行政,積極轉變觀念和職能,為企業創新提供完備的公共服務和法律保障。

【開弓沒有回頭箭。既然選擇了公開嗆聲,淘寶和國家工商總局之間的二輪攻防也就不出所料地來臨了?!?/p>

先是工商總局披露2014年《關于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劍指阿里系網絡交易平臺存在的主體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審查不力等5大突出問題。后有淘寶官微對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司長劉紅亮“情緒執法”的公開投訴。短短一天,好事者還來不及回味上一季的個中細節,新一季已匆匆落幕。

就事論事,即使沒有刻意吹黑哨,工商總局一時也擺脫不掉程序違規的質疑。但淘寶是不是蒙受“不白之冤”才如此強烈反彈呢?顯然也不是。于是,這個自視被不公正對待的行業巨頭在一天內同時做了兩件事,一邊堅持前一天“情緒失控”中表達的合理訴求,一邊表明打假立場,宣布已成立“打假特戰營”,扛起打假的擔子。用馬云的原話說:“假貨不是淘寶造成的。但淘寶注定要背負這種委屈,這種責任?!?/p>

我不認為向權力機關的叫板是不可接受的,特別在行政行為本身至少存在瑕疵的時候。不過,依國內環境,作為企業的阿里巴巴,在不能排除自身問題的情況之下,敢于公然叫板權力機關,靠的當然不只是爭“公義”這口氣,而這一點,也是整件事里最有意思的部分。

阿里巴巴是大企業,到美國上市后更是如此,霸氣外露,適時地為自己“代言”,是一個說得過去的解釋。不過,仔細分析,既然會這么做,阿里巴巴顯然是有充分考量的。可以在政府的那一環失分,切不能在受眾那兒失分,身為企業,這點分寸淘寶其實始終把握著。多家門戶網站的調查數據,以及相關新聞跟帖,不同程度地反映了這一點。

在雙方互有勝負的不同調查里,雖說支持工商總局打假的人算不上少,但倒向淘寶的力量同樣不可小覷。線下假貨不能讓線上淘寶一方承擔的觀點尚且中立,更為極端者甚至發出了一種反打假的聲音。

換句話說,存在即合理。假產品來自于真市場,市場上有假貨,就要允許網絡平臺上有假貨,這是一種說法;一分錢一分貨,得了便宜就該認假,這是另一種說法;也有人不諱言,關鍵是知假買家,只要不是貨價不符就當放任自流。換句話說,與淘寶共同成長起來的不僅僅是一個馬云自己都承認的,技術能力上還無力全面監管的網絡購物平臺,還有一批從觀念到消費習慣上不以假為問題的消費者。某種程度上,正是這群仍在膨脹的,拋開真假的原則性問題,在各大消費狂歡中為淘寶捧場的消費者,給了淘寶叫板的底氣。

問題隨之來了,當工商總局的打假超出了簡單的規范市場范疇,同時涉及消費者買不買這個市場的賬的問題時,打假的效果就不止取決于平臺提供者一方合不合作了。這樣來看,工商總局的力不從心,豈止是遭遇阿里巴巴嗆聲,責罰難以跟進這么簡單。

【監管方需要適應網絡交易的發展態勢,既擔起監管職責又不對市場自發秩序形成干擾,網絡交易平臺則需開放監管數據,而不是以宏大的企業社會責任為盾牌,阻撓監管進入網絡領域。】

國家工商總局近期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最終演變成了淘寶與工商總局之間的一場“大戰”。

這份對淘寶網、天貓、1號店、中關村電子商城、聚美優品等網站的正品監測結果顯示,淘寶的正品率最低,只有37.25%。1月27日,淘寶官微轉發“運營小二”的微博,直指工商總局網監司司長劉紅亮“吹黑哨”。工商總局發言人迅速回應稱:“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是評估市場風險、警示違法經營的重要工作方式”。28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去年7月關于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披露阿里系網絡交易平臺存在主體準入把關不嚴、銷售行為管理混亂等5大突出問題,并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同一天,淘寶網發出聲明,稱“劉紅亮司長在監管過程中的程序失當、情緒執法的行為”,淘寶決定向工商總局正式投訴。

這場“大戰”的脈絡看似復雜,其實很清楚:在工商總局方面,認為定向監測是正常監管,而且對阿里系已經留有余地;在淘寶方面,則盡量回避與工商總局這一監管主體發生組織層面的對立,而將矛頭只對準劉紅亮個人。

這不是良性的監管與被監管關系。從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出發,如果阿里系網絡交易平臺確實存在《白皮書》中所指的那些問題,應該更早告知消費者,而不是在雙方出現對峙時拿出來作為支持自己監管正當性的證明;而淘寶網也不必避重就輕把棒子指向具體個人,劉紅亮所為是職務行為,如果淘寶有異議,可以走行政復議等渠道維護企業利益。孱弱的市場監管和糟糕的企業公關,把一件本來正常的事變成了鬧劇,而多數消費者在這場喧囂中只能是無所適從。

即使僅從糾偏角度說,淘寶和工商總局,都有必要進一步厘清是非曲直。工商總局應該檢視定向監測中是否存在抽樣漏洞,導致監測數據失真,同時對監測者是否存在傾向性給出正式結論;淘寶網也不必以第一電商自恃,而應該檢視一下“非正品”中是否摻雜有假冒偽劣商品,并以更積極的態度配合正常監管。畢竟,淘寶的平臺模式和激烈的競爭環境,給假冒偽劣藏身其間提供了充足空間,這也為消費者的日常經驗所證明。即使工商總局的監管有“辮子”抓,也不代表淘寶網的經營不能被指摘。

實際上,淘寶網與工商總局之間并非沒有共同目標。阿里系決策者一直以假冒偽劣商品為最大隱憂,去年阿里系還首次公布了自身打假的相關數據。如果企業監管與行政監管能夠更好融合,那么本可匯聚成更強大的打假勢頭,并探索出一條可持續的打假模式。

這需要以兩方面的融合為前提。行政監管方需要適應網絡交易的發展態勢,既擔起監管職責又不對市場的自發秩序形成干擾,網絡交易平臺則需要開放監管數據,而不是以宏大的企業社會責任為盾牌,阻撓監管進入網絡領域。

因此,對淘寶和工商總局來說,弄清是非曲直涉及兩方面:一是弄清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這一個案的是與非,二是通過這一個案,努力總結出一些能讓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互洽的網絡交易平臺監管經驗。如此,二者之爭才最有利于雙方,也有利于消費者。

【電商平臺上的假貨問題更需要淘寶等電商和監管部門共同面對,雙方需要本著理性、建設性的態度,聯手打擊假貨。工商等監管部門作為服務部門,應當創新監管方式?!?/p>

近日,工商總局針對網絡交易商品的一項定向監測,將阿里旗下的淘寶電商平臺中存在的假貨問題推到了聚光燈下。監測結果顯示,在接受監測的各購物網站中,淘寶網的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

針對工商總局的監測結果,淘寶官網在作為回應的聲明中表示,對假貨的打擊,淘寶做了大量工作,但的確還不夠好。同時淘寶希望監管部門能夠包容創新,提升監管的服務水平和能力。

淘寶等電商平臺歷年假貨不斷,對消費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必要加大人員和技術投入,增強打假力度。但是客觀來講,電商平臺上的假貨問題更需要淘寶等電商和監管部門共同面對,雙方需要本著理性、建設性的態度,聯手打擊假貨。

必須正視,電商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近幾年得到了飛速的發展,而假貨問題作為電商行業一直以來的頑疾和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傳統監管方式難以適應互聯網創新的尷尬。工商等監管部門作為服務部門,應當創新監管方式,杜絕懶政思維。

電商和監管部門聯手打假,或許需要監管部門“走進去”。作為背靠互聯網技術興起的新經濟平臺,淘寶等電商平臺和傳統交易市場在規模和形式上都有著重大差別,這種差別對監管部門的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監管部門入駐淘寶等電商平臺開展工作,可能是實施監管最簡單,也最有效的方式。

其次,聯合打假需要淘寶等電商平臺“敞開來”,配合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政府監管部門實施監管,是以電商提供的數據為基礎的,這就需要淘寶等電商平臺在數據安全可控的情況下,盡可能向監管部門開放更多的信息數據,以方便監管部門的監管。

最后,淘寶等電商平臺和政府監管部門聯手打假,需要發動更廣泛的社會力量,才能使效果最大化。實際上,淘寶已經認識到了這種需要,據1月28日下午的消息稱,淘寶已宣布成立由300人組成的“打假特戰營”。

需要注意的是,在淘寶回應工商總局監測結果的聲明中,淘寶對此次監測的程序和結果的正確性和客觀性提出了質疑,并就此向工商總局提出了投訴。就此,有必要再次呼吁,電商平臺假貨橫行,一是電商模式的漏洞所致,二是監管部門監管手段的落后所致,無論是電商平臺還是監管部門,都需要正視自身對此負有的重要責任,只有這樣,聯合打假才有可能得到落實并收到效果。

實際上,假貨的存在一直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假貨不僅是電商之痛,也是傳統的商品市場之痛。傳統商品市場中,假貨威脅到的是消費者等權益人的利益,而對于淘寶等電商平臺而言,過多的假貨則會蠶食消費者對電商平臺的信任。

從更廣闊的意義上講,電商平臺作為創新的經濟平臺,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阿里與監管部門需要聯合起來打擊假貨,就是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公布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監測共完成92個批次的樣品采樣,其中有54個批次的樣品為正品,正品率為58.7%。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這樣的結果,堪叫“剁手黨”心寒。

不意淘寶網“運營小二”公開向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司長劉紅亮發出挑戰書,指責監測結果不僅抽樣太少、邏輯混亂,還存在程序違規問題,并直言“避免黑哨對市場無比重要”。一些門戶網站干脆將淘寶的訴求說成“請別吹黑哨”,國家工商總局儼然成了吹黑哨的家伙。

值得肯定的是,工商總局昨日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淘寶的叫陣及時做出了公開回應,一言以蔽之就是他們沒錯。這種隔空喊話、你來我往有可能被理解成“公開對話”,但雙方各執己見,并沒有達成任何共識,也不可能達成共識。是非未分,全國人民倒是糊涂了:到底誰對誰錯?到底是淘寶售假,還是國家工商總局吹了黑哨?

這不禁使人想起數日前,海峽兩岸知名的某企業在臺買下各報頭版廣告,限臺北市領導人柯文哲48小時內回應公司訴求,并揚言停工,當時柯慨嘆“財團怎么可以如此囂張”。淘寶公開挑戰國家工商總局,并指名道姓向其官員發出挑戰書,是不是跟那家臺企一樣,過于囂張了?

我們不是說政府權威不容挑戰,如果政府不能依法行政,公民和法人都有權提出質疑和批評。如果政府行政行為違法,包括存在程序違法,企業就有權將政府告上法庭。消費者不是專家,不清楚工商總局是否違法,但淘寶專肆和工商總局斗嘴皮子,似乎只是想把水攪渾。他們說網購代表未來,但代表未來的公司就有權售假和侵權?

工商總局也好,質檢部門也好,總是只公布一堆監測數據,這對于消費者沒有意義。淘寶網非正品率高達63%,但非正品具體是哪些商品?工商總局昨天還解釋,非正品并非“假冒偽劣”,其包括假冒偽劣商品、翻新產品、非授權正規渠道、含量與宣傳不符產品等,問題的關鍵是淘寶賣非正品侵不侵權?消費者可否放心購買?這樣的政府監管,只是把消費者引入一個進退無據的境地。

淘寶敢于“囂張”,是因為市場監管部門是一群無爪貓,過街老鼠們犯不著害怕。既然發現商品質量問題,按常理就應該祭出處罰,但工商總局公布一組抽象的數據之后,就沒了下文。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售假者,可以處違法所得1至5倍的罰款。罰這點錢,還需要繁瑣的取證,大概北京的大衙門不屑于去做。政府監管者的權威隨之流失,市場秩序隨之崩壞。

最可笑的是,在鳳凰網“工商總局回應質疑”的網頁上,一側有京東網廣告,推銷一種明顯仿自愛馬仕的男士皮帶;另一側則是各種名列奢侈品的世界名表,價格都在1000元以下,想必也是水貨。工商總局查了嗎?

人民要的是一種沒有假冒偽劣的市場秩序,而非一堆不知所云的數據。如果只是公布一下市場上正品與非正品、合格與不合格的占比,一個民間消費者組織已足堪此任,他們根本就不需要財政撥款。如果監管部門繼續老辦法監管,還不如趁著機構改革之機裁汰了之,留他們何用?

【網上“打假”不同于網下執法,可以直接深入到店家的實體店中檢查,這使得“暗訪式”的抽檢成為必要。網絡銷售平臺在“打假”上也有其獨特的優勢,兩相合作則兩利?!?/p>

國家工商總局幾天前通報了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顯示正品合格率只有58.7%。連日來,這份報告監測的樣本數據、統計范圍等備受質疑。1月27日,一封自稱“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更是點名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某負責人,直呼“您違規了,別吹黑哨!”當晚,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回應稱,工商總局網監司一直是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則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執法。

網購改變億萬消費者的購物習慣,對于淘寶在電子商務領域的開拓者角色,無人不認同。同時,也確有不少消費者飽受網絡售假的困擾?!?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稱,假貨源頭在線下,線上是線下的一面鏡子。此言不虛。既然假貨從線下走到了線上,工商部門的市場監管執法也理當從線下走到線上。假貨在哪里,執法就應走到哪里。工商執法是其職責所系,也應認同。

不管是平臺方,還是執法方,目標都是為了給消費者營造一個可茲信賴的市場。淘寶以“小二”的身份為其平臺上的眾多商家喊冤,并直接判定工商吹“黑哨”,在旁觀者看來,未免有點急躁與武斷。就執法監管而言,還是就事論事更好。

相比起“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那篇文采飛揚的公關文案,工商總局的及時回應在當下顯得更為彌足珍貴。不賣萌的工商總局就輿論質疑較多的抽檢的科學性問題、發布數據的前后矛盾問題、“非正品”的范圍問題等,一一作出了解釋。行政執法部門與行政相對人的良性互動,借助于網絡充分展開。這樣的場景,理應成為網絡時代的常態。

對工商執法行為的合法性之辯,是這宗公案的焦點所在。工商部門有權執法,但應依法而為。網上“打假”不同于網下執法,可以直接深入到店家的實體店中檢查,這使得“暗訪式”的抽檢成為必要。而一定時間內的抽查與海量的網購相比,很難實現“抽樣”具有足夠代表性。因此工商部門也回應稱,“這個數字也并不是說反映整個市場、整個網絡購物領域質量有多差,只是針對抽檢范圍內樣本的結果?!?/p>

工商的抽檢或許并沒有問題,但抽檢之后的信息公開卻備受質疑。以國家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去年12月11日發布雙十一網購抽檢結果和本月公布的結果為例,據稱許多賣家并沒有收到抽檢結果通知,相關信息就被直接公開了。不難想見,這樣的負面信息公開之后對有的商家來說很多時候就意味著是致命的一擊。如果抽檢有錯,已造成的損害將很難挽回。在行政程序上,至少應告知商家對抽檢結果有提出異議和申請復檢的權利。國家工商總局自己出臺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就明確了“抽樣檢驗應當保證被抽樣人的復檢申訴權利”。

“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點名邀請執法官員“進駐淘寶”,這意在表達淘寶對“打假”的堅決態度。從另一方面看,網購有其內在規律,網絡銷售平臺在“打假”上也有其獨特的優勢,兩相合作則兩利。在良性互動啟動之后,雙方甚至幾方都不妨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在法治框架之下找找更有效的市場監管之道。

□王琳(學者)

【面對互聯網經濟這一新經濟形態建立起的監管系統,既要充分體現法制思維,也要充分吸納互聯網思維和技術】

北京市副市長程紅日前透露,北京市工商局受國家工商總局委托,承辦全國電子商務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監管系統,2015年平臺一期將上線。這意味著,我國將對電商實行跨地區監管。據介紹,此舉旨在打破電商監管的地域界限和部門界限,規范市場發展。平臺上線后,將推出電商“黑名單”,方便消費者識別。(1月25日《南方都市報》)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公布的去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顯示,在監測完成的92批樣品中,有54個批次的樣品為正品,正品率僅為58.7%。其中,手機行業正品率僅為28.57%;某電商平臺正品率僅為37.25%。另據報道,北京市近三年圍繞網絡零售的消費者投訴量分別是2.8萬件、3.1萬件和4.6萬件,呈快速上升勢頭。在這種情形下,加強對電商的有效監管已迫在眉睫。

對電商監管存在兩大難題:其一,區別于傳統的商業形態,互聯網時代的電商營銷半徑突破了地域限制,由此導致“條塊分割”的監管體制受到地域限制和部門限制,往往鞭長莫及;其二,基于傳統商業形態建立起來的線下監管機制,在運行方面尚不適應線上的新形態。從這個角度看,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商監控平臺,從而突破電商監管的地域界限,是一個務實的創新之舉。但同時,沿用傳統的“黑名單”制度,又不免顯得手法陳舊。

在對傳統線下商業形態進行監管時,“黑名單”制度的確曾屢試不爽。通過監管部門的權威發布和消費者用腳投票,可以倒逼商品質量提升。但是,互聯網信息魚龍混雜,縱使推出電商“黑名單”,也不可根本避免消費者上當受騙。所以,在“黑名單”之外,電商監控平臺應該引入互聯網的新思維,譬如設立電商投訴子平臺、消費糾紛網上仲裁平臺,以暢通消費者在監控平臺上的維權渠道。

進一步說,不妨在電商監控平臺上建立起電商征信機制,通過科學有效的制度構建,向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以及其站內經營者予以征信。將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后,接入社會信用平臺;同時,在統一的電商監控平臺或者第三方電商交易平臺上,提供查詢服務。如此,既保證了消費者的信息對稱,又推動了電商的信用體系建設。

此外,作為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的監管系統,也需要推動電商平臺進入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事實上,商務部發布有《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范》,而按照新消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絡交易平臺有先行賠付的責任。這些都需要電商監控平臺通過技術設計與剛性監管,打通商業責任擔當與消費者權益保障對接的綠色通道。

一言以蔽之,面對互聯網經濟這一新經濟形態建立起的監管系統,既要充分體現法制思維,也要充分吸納互聯網思維和技術。唯有如此,才能構建起一個“接網氣”的監管平臺,從而引導電商市場健康發展,給消費者提供一個優良的網購環境。

【誰的監管責任最大、監管成本最低,誰就應該負起更多的監管責任,按照這個思路,網絡交易平臺是電商管理“第一責任人”。因此,電子商務監管既要“監”電商,更要“管”網絡交易平臺?!?/p>

我國將對電商實行跨地區監管。據透露,北京市工商局受國家工商總局委托,承辦全國電子商務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監管系統,2015年平臺一期將上線。平臺上線后,將推出電商“黑名單”,方便消費者識別。

中國電子商務異軍突起,一日千里,其發展速度與體量,超出許多人意料。根據商務部電子商務司測算,2014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包括B2B和網絡零售)將達到約13萬億元,同比增長25%。按照初步核算,2014年我國GDP達到63.64萬億元。電子商務扮演了什么角色不言而喻,對未來的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過分。這是硬幣的正面,背面呢?據國家工商總局1月23日公布的去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在監測完成的92批樣品中,正品率僅為58.7%。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電商體量與非正品率相乘,其積就包含了消費者權益的流失量。

網絡交易行為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式多樣化、交易環境虛擬化、交易行為瞬時性、隱蔽性等特點,使得各種各樣的電子商務侵權乃至違法行為也異常活躍,集中表現為虛擬交易欺詐、產品質量難以保證、虛假促銷誘人上當、售后服務不盡如人意、消費維權實施困難等等,這些問題在自營電商和垂直電商相對好一些,但在網絡交易平臺尤為突出。網店準入把關不嚴、商品信息審查不力、銷售行為管理混亂、信用評價存有缺陷、內部人員管控不嚴等,是網絡交易平臺普遍存在的管理硬傷,平臺巨頭也不例外。

誠信是經濟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網絡交易平臺也深諳其中利害,并進行善治嘗試,如差評體制,只是囿于管理成本或利益關聯,網絡交易平臺對電商的管理難免有疏漏,是以,行政監管伸出“看得見的手”就顯得十分必要。譬如電商“黑名單”制度,對存在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電商“拉黑”,一方面在監管平臺上公示,方便消費者識別并用腳投票,讓“榜上有名”的電商無法再混;另一方面,對被鎖入“黑名單”的自然人實施一定時期“禁入”,禁止其在網絡設自然人網店,以及在現實世界設立、投資企業或者擔任高管。電商“黑名單”愿景很美好,用事后監管倒逼行業提升誠信水準,然而,達到預期并非易事。

“黑名單”存在巨大信息甄別成本,按照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統計,到2013年年底國內B2C、C2C與其他電商模式企業數已達29303家,個人網店達到1122萬家。面對天量電商,集中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哪怕“黑名單”有一套成文制度,僅信息甄別成本就高得嚇死人。還有,就目前社會的征信水平和不法商人的變通技術,電商即使上了“黑名單”,用原名不能再混了,換個“馬甲”卷土重來也不是什么難事。

誰的監管責任最大、監管成本最低,誰就應該負起更多的監管責任,按照這個思路,網絡交易平臺是電商管理“第一責任人”。因此,電子商務監管既要“監”電商,更要“管”網絡交易平臺。管就要嚴管,用“連坐制”把網絡交易平臺與電商行為捆綁在一起,讓其對用戶注冊的信息、發布的商品信息、具體交易行為等負起審查責任,對監管不力的網絡交易平臺進行曝光或行政處罰,倒逼他們重視并提高自身的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