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難之中人之善良一閃,難敵悠悠歲月惡之腐蝕。”網友@董潔林的這句感嘆,用在22歲青年雷楚年身上似乎非常恰切。】
6年前,雷楚年是四川省彭州市磁峰鎮中心中學初三的一名普通學生,在汶川大地震的生死時刻,他表現出超凡的沉著冷靜,先后救出7名同學,成為人人稱贊的“小英雄”;而在近日,據@成都商報報道,雷楚年涉嫌犯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已被提起公訴,可能面臨10年以上的刑期。而昨日在庭審上,除對女友、胡某某及巫某某的詐騙,他對其他詐騙供認不諱。
英雄和嫌犯,這兩種身份的反差令人驚詫,但它們之間卻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成都商報報道,雷楚年正是仗著自己的“英雄”名氣,和人吹噓有關系、能辦事,才因詐騙46.3萬元而淪為階下囚的。
翻看幾年前的報道,雷楚年曾在做事跡報告時說:“那些天(指汶川地震期間),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磨煉。對友情的力量、親情的寶貴和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的責任感,我都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如今,友情、親情和社會責任感去哪兒了?讓人深感惋惜。
“曾經熱血的青年為何會演變成現在的模樣呢?背后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情?金錢的魔力真的不可抵抗嗎?是社會的錯?還是自身的錯?”@新浪陽江的發問,代表了許多人的疑問。但是,若想尋找到一個單一的答案,恐怕不容易。
雷楚年變了,他自己的“劣跡”是最直接的證明——據報道,因汶川地震時期的事跡而被保送重點高中后,雷楚年不僅沒有好好學習,還經常逃課、打牌、泡吧、到處旅游,開豪車、住五星賓館、坐頭等艙。這些實實在在的花銷,并不是一個“英雄”的“虛銜”可以應付得了的,這似乎是他想辦法利用這個光環賺錢的導火索。
然而,這種改變究竟為何發生,除了其自身的因素之外,許多網友認為,對一個人生觀、價值觀尚未成熟的孩子來說,英雄的光環太重了。“梯子只能一格一格地爬,雷楚年卻因為汶川地震而一下子收獲了許多,他自己卻不能正確面對給予他的這一切。”被雷楚年稱為“黃哥”的黃老師這樣分析。
網友@裹馬對此深表贊同:是否英雄,媒體都不應過度褒獎,人性使然。尤其是對于孩子來說,在褒獎的同時,也應給予適當的引導。@東方網認為,對小英雄的關心與愛護,我們這個社會似乎還有瑕疵,榮譽過多未必是件好事,反而影響其成長與進步,如果在表彰之余,告誡他如何珍惜榮譽,如何遵紀守法,如何用學到的知識回報社會,恐怕不至于走到今天的這個地步。
當然,告誡和教誨是一個方面,而社會上他人的“捧殺”也是不容忽視的。那些看似是受害者的“被詐騙人”,實際上也是讓雷楚年墮落的“幫兇”。他們怎么會相信英雄就可以辦到非正常的事情?@光明網的評論引人深思:社會中存在甚至流行的把權力與非法所為聯系在一起、把英雄與非法成就一些事情的能力聯系在一起、把占有一些社會資源的人與一些特權聯系在一起,進而認為特權就是法外之權的思維定式,就是英雄毀滅的滑鐵盧。
這樣的分析擲地有聲,但“英雄之毀滅”的說法卻不見得人人贊同。@軍粉團認為,此事應辯證看待。“我們本來就只應景仰英雄之行,而非英雄之身。人總是有貪欲的,一時的壯舉可敬,一生的堅守更應學。”故而英雄本就不是一個人可以佩戴一生的標簽。“地震小英雄”林浩不讀書進軍影視圈也好,雷楚年“墮落”成為階下囚也好,英雄本身也是多面的人,不論其之后道路選擇的對錯,他現在的行為可以被否定,其當初的英雄之舉卻總有被褒獎的價值。
然而,即便雷楚年只是一個普通的青年,在名和利的誘惑下走上犯罪道路也許不會引起如此轟動,但都同樣令人痛心。但愿社會這所學校,能多教教年輕人如何堅守道德和法律,少給他們榮譽能用來作為替人辦法外之事的幌子賺錢的錯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