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120多萬老人,98%是居家養老,約需居家養老護理員4.3萬人,而目前全市持證上崗的專(兼)職養老護理員只有3000人,養老護理員缺口達4萬人。據悉,南京將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方式,“家屬照料型”模式頗具新意,子女、兒媳在家照顧臥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給其發月工資。(10月13日《現代快報》)
子女贍養年邁的父母,既是倫理要求,更是法律要求的義務,為何政府還要額外發工資?這聽起來很新鮮,但實際上,申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是有條件的。例如,老人要符合失能、半失能、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人員等“五類老人”的要求,這就大大縮小了適用范圍。政府購買服務照顧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不失為把錢用在刀刃上的利民舉措。如果政府購買服務變成常態,或將成為政府職能轉變的有益探索。
南京市推出這一創新舉措,是為了解決當下社會日益凸顯的養老問題。當前,不少子女面臨的生活和工作壓力巨大,無暇照顧好父母,即使養老院費用高且床位緊張,也愿意將老人送往養老院以求“清凈”。對很多老人而言,即使心底里對養老院很排斥,但為了子女的工作和生活,甘愿踏入養老院,很多老人成了空巢老人。
由政府聘用子女照顧困難老人,一來讓子女減小贍養負擔,增加額外收入,在物質上有一定保障;二來老人能夠減輕多余的疑慮,踏踏實實地由子女贍養。這種探索,不失為一項讓子女受惠、老人受益的好措施。
不僅如此,近些年,由地方政府出資購買服務的舉措,正在全國各地進行積極的探索。比如由政府招標,出錢聘用物業公司,由其負責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潔;再比如天津成立社會服務中心,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合同外包、項目委托等多種形式,向其轉移部分管理和服務職能。這顯示出部分政府正在一步步改變大包大攬的作風,逐步提供市場化的服務,利用社會力量承擔一部分公共服務,這也是政府今后由職能型向服務型發展轉變的重要探索方向。
當然,由政府發工資聘用子女贍養老人的創新之舉,并不是說政府發完工資就沒有下文了。要想達到預期的效果,必須要確保子女對老人的贍養到位,讓資金真正能夠發揮作用。南京市有關部門應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并且能夠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進行及時的動態調整,使得政策更加完善。
盡管對于這項方針還有一些質疑之聲,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以及南京市的具體操作效果,政府出錢聘用子女贍養老人的做法優劣,自有公眾評判。不過,解決養老問題仍需更多探索和嘗試,當前積極的探索也是服務型政府的體現,更是民眾所期盼的出路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