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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光的內蒙古騰格里沙漠污染問題,近一個月來引發輿論高度關注。然而當地有關部門卻拼命捂蓋子,一再為污染事件背書。直到近日中央領導相繼對騰格里沙漠污染問題作出重要批示,這才使污染事件的處理有了實質性進展。

騰格里沙漠污染是個老問題,曾經被媒體多次披露,但問題卻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在民眾擔憂此事再次成為“爛尾新聞”時,中央領導批示的出現,讓事情峰回路轉,污染問題有望得到徹底解決。媒體監督發力獲得這樣的結果,只能說“多可喜,亦多可悲”。在當前仍出現靠中央領導批示才引起下級重視、才有助于問題解決的現象,實屬不太正常。這一方面顯示了社會有效治理機制的失能,唯有靠人治行為來矯正,對于建立良性的法治社會并非好征兆。

另一方面,依靠領導批示解決問題的治理模式容易滋生靠權力來推動問題解決的舊思維,造成社會運行功能低下,使社會問題越積越大,久而久之就容易導致地方保護主義,造成片面追求地方局部利益思想的泛濫,最終危害社會安全。當民眾正當反映問題的渠道被堵塞,合法權益被層層壓制,民眾只有不斷上訪,尋求更高級領導的關注,這種低效危險的治理模式當休矣。

再看今天的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一直以來,中央政府反復強調不能把污染帶到西部,媒體也先后多次披露污染問題,但為什么今天的西部,水污染、廢礦渣無序排放的惡性事件仍然時有發生?難道當地相關部門沒有絲毫察覺?以往的事例表明,污染方之所以敢放肆所為,正是一些地方政府作為利益關聯方,為取得政績或者接受利益輸送,故意對一些企業排污行為視而不見,從而導致相關監管缺位。所以,這些問題的實質就是地方政府追求“帶血的CDP”的后果。

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也再次告誡我們,高污染、高能耗的工業項目必須遏止。嚴防死守防止污染,這是各級政府應堅守的經濟發展底線。西部地區應該避免其他地區在發展過程中發生的,引進工業項目加劇污染悲劇的重演。

人格擔保? 歇歇吧2014-09-16 15:22

最近的官員們似乎都流行保證。剛剛有河北省水利廳某位干部的情人曬出分手保證書,稱“雙方自愿解除兩性關系,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貳拾萬元整,并保證:男女雙方今后不再有任何聯系;不騷擾雙方家庭;即日去醫院打掉胎兒;不散播任何對雙方不利的信息;從此互不干涉互不往來”,馬上又有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某干部的保證書上網曝光,這位干部向情人保證,不再打她。顯然,事情的曝光意味著上述保證的破產。

事實上,除了私生活領域,在公務范疇,我們的官員們也很喜歡保證。且不是寫保證書,而是用“擲地有聲”的語言,撂狠話。日前,針對有媒體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騰格里沙漠腹地部分地區出現排污池的問題,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安監局局長馬巴依爾進行了回應。馬巴依爾表示,從去年3月22日以后,此前當地的22家企業,現在生產的一共只有4家。“我們從去年的3月22日到今天為止,連一滴污水都沒有排進廢水池。”馬巴依爾說:“我敢拿人格擔保,沒有埋到沙里面……我們晾曬區旁邊還有5個觀測井,每季度都要把井水拿去化驗的。”

拿人格擔保,是一句豪言壯語,但并不是什么新鮮的說法。在華南虎假照的那個“周老虎”事件中,當時的陜西林業廳副廳長朱巨龍就曾經放話敢以烏紗帽來擔保虎照為真。十年前,也就是2004年,“劉亮寶馬彩票案”里陜西體彩中心主任賈安慶對媒體說:“彩票的信譽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不可能拿生命開玩笑。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弄虛作假,我拿我的頭擔保。” 最近比較著名的保證,是巧家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楊朝邦說:我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前程保證,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

這些保證里面,有的確實保住了,但很多當初信誓旦旦的保證,后來都被“打臉”,但無論是拿腦袋還是押前程,也都沒見到“人頭落地”、“永不敘用”之類的后續。很多的豪言壯語,就像一陣氣體一樣隨風而逝,越來越淡,消弭于人們的記憶。如果不是寫稿子翻舊聞,可能都不會再有人想起。

在這些“用人格、黨性、前程”擔保的人看來,他的“人格、黨性、前程”分量很重。但是對于事件當事人、對于社會公平正義、對于民心和政府信用來說,個人的這點東西,真真無足輕重得很。就比如說騰格里沙漠的污染事件,有沒有排污,如果有,那么排了多少污,以事實為依據,有法律為準繩,從頭到尾跟局長的人格一點關系都沒有。隨意的一句擔保,實際上根本輕于鴻毛。

近年來騰格里沙漠腹地建起工業園區將污水排進騰格里沙漠深處。一些足球場大小的排污池,有的注滿墨汁樣的液體,有的是暗色的泥漿,上空還飄著白色煙霧。專家透露,沙漠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后,修復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此,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安監局局長馬巴依爾卻表示,我敢拿人格擔保,污水沒有埋到沙里面。我們怎么可能把污水埋到沙子里呢,這不可能是事實。(9月8日《楚天金報》)

“我敢拿人格擔保”,這話看似擲地有聲,可光是“有聲”有什么用呢?對這等“疑似”違法排污事件來說,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去處理,而不是“以擔保為依據,以人格為準繩”去對待。 可是,我們的一些官員卻偏偏要故作豪言壯語去擔保,仿佛他們真的能夠“擔”起什么,“保”住什么,其實都不靠譜。

以往不少事件出現過官員的所謂“擔保”,除了淪為笑柄,損害政府形象外,別無其他任何意義。如今,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安監局的官員又使出“擔保”這一招了,其中一點是“以人格擔保”。不知道他的人格值多少錢,但一個基本常識是:一個官員如果具有高尚人格的話,就不會隨意拿來做擔保。人家輿論監督發現問題,污水池里充滿了烏黑的化學廢水,味道也非常難聞,隨機采訪一些飯店啊還有黑車司機等,都說污染存在。作為主管領導,就該面對。有這回事就說有,沒這回事就說無,正在調查就說結果還不清楚,調查無果就說自己確實搞不清楚,這才是實事求是和尊重輿論監督的態度。動輒先來“我敢拿人格擔保”,這樣的擔保看似正義凜然,信誓旦旦,其實無非是為自身和排污企業開脫,這又豈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辦法?

為何總有一些官員在關乎自身職能可能缺位的時候,在對部門形象可能不利的時候,在自己可能被追究責任的時候,會作出各種各樣的擔保?關鍵就在于,他們并沒有把自己看作是法治政府的一員,而是把自己看作部門利益的維護者。而如果官員沒有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其“人格”也就毫無“含金量”可言,他們的“人格擔保”,自然沒有絲毫的可信度,倒是由此會掩蓋矛盾,混淆視聽,進而誤事、壞事。以上述騰格里沙漠已經“疑似”被嚴重污染而言,主管部門既然想的是以“人格擔保”來回避問題,推卸責任,還能指望他們會有什么作為?這比污染本身不是更糟糕嗎?

近年來騰格里沙漠腹地建起工業園區將污水排進騰格里沙漠深處。一些足球場大小的排污池,有的注滿墨汁樣的液體,有的是暗色的泥漿,上空還飄著白色煙霧。專家透露,沙漠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后,修復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此,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安監局局長馬巴依爾卻表示,我敢拿人格擔保,污水沒有埋到沙里面。我們怎么可能把污水埋到沙子里呢,這不可能是事實。(9月8日《楚天金報》)

又是媒體曝光,又是迅速查處。并且是被曝光的當天就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速度不可謂不快,但人們不禁要問:查處為何總在曝光后?

近幾年來所發生三鹿奶粉、染色饅頭、毒豆芽、地溝油、問題膠囊、福喜過期肉等案件,都是通過媒體曝光引發社會關注后,監管部門才“迅速查處”。按照常理,監管部門應該是首先發現問題,經查處后由新聞媒體進行曝光。然而,從查處的這些案件來看,卻是一慣性地、常態化地本末倒置,顛覆常理。這著實讓人看不清楚、想不明白,監管部門為什么總是落后于媒體,對于企業生產經營的種種問題是沒有發現?還是發現不了?還是姑息縱容?

從這起騰格里沙漠污染案件來看,化工園區為防范他人接近排污點,安排有多輛摩托車組成的巡邏隊。這不能不說是明知故犯!是誰讓他們如此的膽大妄為?如果媒體不曝光,是不是還不會有人過問?要讓企業守法經營,決不能僅靠生產經營者的良心、覺悟、道德和自律,更需要加強監管。也就是說,企業生產經營中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既是生產經營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而對監管部門所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既要追查生產經營企業的責任,監管部門同樣難辭其綹,也要追查監管部門的責任。

監管部門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加強監督管理是職責所在,必須管得認真,管得及時,管得到位,對于一些不良態勢要及早發現,及早查處,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引以為戒,這才算盡職盡責,才能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但愿今后能讓“部門查處”先于“媒體曝光”逐步多起來,逐步成為一種常態。

針對媒體此前報道的,內蒙古自治區騰格里沙漠腹地部分地區出現排污池的問題,昨日,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安監局局長馬巴依爾接受了媒體的采訪,并對此進行了回應。當被問到有沒有將廢棄物填埋到沙子里,對地下水帶來污染的問題時,馬巴依爾說:“我敢拿人格擔保,我沒有埋到沙里面”。(9月8日《云南信息報》)

人格一詞的起源(英文personality)自古希臘語persona。persona最初指古希臘戲劇演員在舞臺演出時所戴的面具,與我們京劇中的臉譜類似。而后指演員本人,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現代心理學沿用persona的含義,轉意為“人格”。這其中包含了兩個意思:一是指一個人在人生舞臺上所表現的種種言行,人遵從社會文化習俗的要求而做出的反應。即人格所具有的“外殼”,就像舞臺上根據角色的要求而戴的面具,反應出一個人外在表現。二是指一個人由于某種原因不愿展現的人格成分,即面具后的真實自我,這是人格的內在特征。由此可以看出,人格是一個具有豐富內涵的概念,其中反映了人的多種本質特征。

因此,環境安全局局長馬巴依爾的所謂“人格擔保”,其實就是一個空話,不知道他用人的虛偽的假的一面去擔保,還是用人的真實一面去擔保?這只能有他自己知道。再說,擔保必須要承擔相應的后果,他的“人格擔保”,擔保什么呢,又兌現什么呢?說白了,只是用這樣的說法來混淆公眾的視聽,來推卸責任而已。

作為負責環境保護的官員,認真面對自己區域內環境保護上的問題,實實在在地干一些事情比說一百遍“用人格擔保”這樣的“空話”都顯得重要。可當地企業“有沒有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排入排污池”?有沒有“讓其自然蒸發,然后將黏稠的沉淀物,用鏟車鏟出,直接埋在沙漠里面”?再說,今年3月,央視就對當地地下水遭到嚴重污染的情況進行了曝光。牧民也一直在舉報沙漠中的污染問題,但當地污染確實存在。因此,這位環境局長已經沒有“人格”可言。

一些官員在出現問題時,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喜歡拿“人格”來擔保,以為這樣就會贏得百姓的同情,能取得組織上的原諒。實際上,這樣的擔保已變得一文不值。不僅有失斯文,也顯得極不嚴肅。如果要真正愿意承擔責任,就不應該耍嘴皮子,而是應該拿出事實證明自己的清白。

沙漠到底有沒有污染,這個環保安監局應該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牧民代表、新聞記者等深入了沙漠當中化工園區,看看沙丘谷底到底有沒有那些白色、黑色的排污管道?谷底的沙到底呈現什么顏色?沙下面到底是不是有黑色泥漿似的凝固物?如果確實有記者報道的污染問題,這位環境安全局局長就該用自己的職務、甚至自己的家產作擔保。

由此看來,環境安全局局長的“人格擔保”只是個一文不值的“空頭支票”而已。這個沙漠是不是被污染,我們不能被這個局長的“人格擔保”所迷惑,而是從這個擔保中看出聽出些“弦外之音”。沙漠有沒有被污染,不僅關系到能否維護牧民的生存安全,關系到能否保護好地質條件獨特、生態脆弱的騰格里沙漠。騰格里只有一個,毀掉不會再有。因此,有關部門不能被環境安全局局長的“人格擔保”所蒙騙,而是正面出擊,把這個事情查個水落石出,給社會一個交待!

【面對后果如此嚴重的沙漠環境污染、生態困境,人們顯然沒有理由無動于衷、漠然置之,不僅那些排污的化工企業,還有當地守土有責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都沒有理由漠然置之。】

內蒙古和寧夏近年來分別在騰格里沙漠腹地建起了內蒙古騰格里工業園和寧夏中衛工業園區,引入大量的化工企業。這些企業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沙漠(9月6日《新京報》)。

大量化工企業將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沙漠,這樣的環境污染事件,顯然極其惡劣、令人觸目驚心。因為它不僅直接污染了沙漠土壤和當地的大氣環境,“每天臭氣熏天,如果不戴口罩,沒多久,不僅頭疼,嗓子也受不了”;而且同時也對沙漠之下的寶貴地下水資源,構成了一種嚴重威脅。一方面,一旦化工污水滲入地下會直接污染地下水資源,另一方面,作為高耗水行業的化工企業,其生產過程本身又會消耗大量的地下水資源。這正像當地居民指出的,“這些企業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源源不斷地排入沙漠,同時也在開采著地下水用于生產”。而在這種一面大量排污一面大量耗水的雙重夾擊之下,沙漠地區原本就十分脆弱的生態環境,勢必岌岌可危。

眾所周知,作為干旱少雨、環境容量十分有限的沙漠地區,地下水不僅是當地民眾賴以生存、也是維系當地脆弱生態系統的主要甚至唯一水源。因此,一旦這一水源遭到破壞,無論是被直接污染,還是被過量開采,對于當地的生存、生態環境,勢必都將是難以救贖的滅頂之災。誠如當地專家強調的,“沙漠地下水一旦被污染,修復幾乎是不可能的”,“千百年來牧民們生存的棲息地不僅將失去,騰格里沙漠獨特的生態環境可能也將面臨嚴重威脅”,而據當地居民介紹,“因不斷擴大的化工園區瘋狂地開采地下水用于生產,水井里的水逐年下降”,“現在水位下降至少40多米”,“只想逃離家鄉的污染”……

面對后果如此嚴重的沙漠環境污染、生態困境,人們顯然沒有理由無動于衷、漠然置之,不僅那些排污的化工企業,還有當地守土有責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都沒有理由漠然置之。很明顯,這一沙漠排污事件之所以會發生,除了那些直接排污的企業之外,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其實更加難辭其咎。

在這里,人們無疑有理由追問這樣一系列問題:首先,對于化工企業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沙漠,為何未見當地政府環保部門及時制止、處罰、糾正?更重要的是,在原本干旱缺水、生態脆弱的沙漠地區,當地政府何以能夠我行我素地興建工業園區,并且引入大量不僅高污染而且高耗水的化工企業?這樣的工業園區規劃建設,是否經過充分的科學論證、依法進行過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難道為了化工企業眼前的GDP、稅收、利潤數字,地方政府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透支當地長遠的生態環境、生態文明,寧肯犧牲“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

必須意識到,高污染高消耗的工業園區、化工企業,之所以不宜盲目建設引進、“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不僅是因為在經濟上,它們實際上往往是一種負外部性極大而效率極低甚至沒有效率、既得不償失也不可持續的低端產業,更重要的還在于,站在整個社會生態環境、生態文明建設的角度看,免于污染的良好自然生態環境本身,實際上就是維系整個人類社會繁衍生息最重要最寶貴的財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是時候以“刮骨療傷”之法對騰格里沙漠治污了。不能因其處在沙漠地帶,就放松監管,任其成污染肆虐的“無人區”。】

據新京報報道,因化工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沙漠,在內蒙古與寧夏接壤處的騰格里沙漠,也是中國第四大沙漠的腹地,出現了巨大的污水坑,記者日前在現場看到,該坑被插著不少排污管道,下面是黑色泥漿般的凝結物,發出一股惡臭味。遭曝光后,當地有關方面回應:已成立調查組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和整改。

騰格里沙漠腹地,原本被譽為“像天一樣浩渺潔凈”的地方,可如今卻出現巨型排污池,植被與水資源面臨滅頂之災,牧民不堪其“污”,堪稱“沙漠之殤”。據了解,為防范外人接近排污點,涉事化工園區還安排了巡邏隊。違規排污,已然變成煞費苦心的污染攻堅戰,這似乎也印證了那句“鞭長莫及”的話。

實質上,這不是騰格里沙漠污染首次遭曝光。早在2010年,就有媒體曝光了寧夏一造紙廠將造紙污水排向騰格里沙漠事件。此后4年間,該工業園區污染問題屢遭披露。如2012年,央視曾對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違規生產進行過曝光,隨后15家企業停產,另6家有污染預處理設備的企業仍可生產。或許正是如此,國家環保部在2014年初,還把內蒙古環保廳對騰格里化工園區的監督整改舉措向全國通報。

但現在看來,這么明顯的污水坑堂而皇之地存在,許多牧民正在淪為“環境難民”,這也讓人懷疑:整改之后,為什么之前屢被曝光的一些問題仍然存在?當地官方承認“可能監管不到位”,不到位是因對“污水坑”這明擺著的污染憑證未能實時“監測”出來,還是發現了疏于治理?而今介入調查,是否是“媒治”效應下的后知后覺?

當然,污水坑是之前排污留下的“歷史問題”,還是整改后的“新病”,還有待調查,但無論如何,問題就擺在那,必須及早予以治理,如果查證后發現還有企業違規排污,更是應嚴厲溯責。

應注意到,盡管眼下“唯GDP論”隨著政績觀矯枉而退燒,可在部分欠發達地區,對污染的容忍度仍很高,“環保經濟排序”也是扭曲的。有些企業減污不到位、環保不達標,也毫發無損。在沙漠地帶,哪怕“沙漠地下水污染后不可能修復”,可有些部門、官員的“責任荒漠化”,卻構成一些企業排污的盾牌。

這無疑令人遺憾。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已明確提出要“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還可能被究刑責。而明年將實施的新《環保法》,也規定將對污染企業按日連續計罰等。可在騰格里沙漠,這“天”大的污水坑,卻成了一塊瘡痂,成了對當地有關部門、企業踐履環保責任不力的叩問。

是時候以“刮骨療傷”之法對騰格里沙漠治污了。對超標排污企業、監管不力的部門追責,只是“向污染宣戰”的題中之義,更重要的,則是讓環境監管對應約束落到實處,讓“重典”真正起到震懾作用。也只有這樣,沙漠才不會成污染肆虐的“無人區”,環保的呼聲濺起的才不會是“污水坑”里的那一道道泥污水印。

【法律明確賦予環保局勒令污染企業停產的權力,為什么中衛市環保局不動用這項權力,而是放縱企業排污?是不為也,非不能也。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是將GDP置于生態環境之上,斷了子孫發展的后路。】

日前,新京報曝光內蒙古和寧夏交界處的騰格里沙漠存在企業非法排污現象。一時間“騰格里沙漠腹地現巨型排污池”引爆輿情。

之后,新華社記者在寧夏中衛市的確發現有一家企業——寧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多年來將污水池建在沙漠中,并已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目前該企業的老廠區已被永久性關停。中衛市環保局局長俞振國稱:該企業曾很長時間漫無邊際地直接將污水排放到荒漠,直到2004年后才改用了污水池。

應該說,“騰格里沙漠腹地現巨型排污池”的真相還未水落石出。新華社只是調查到了寧夏方面一家已停產的污染企業,相關地區還有沒有其他污染企業,這些企業是否已全面停產,都有待全面調查。至于騰格里沙漠內蒙古方面的問題,今年5月份環保部公布的《第一季度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中的表述是“內蒙古自治區騰格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停用、企業私自排污及污水管網跑冒問題”。看來騰格里沙漠的“私自排污”并非無中生有。

而僅就目前被確證的問題來說,已經很嚴重。一是中衛市環保局證實,至少之前的確發生過污水直排沙漠的嚴重污染行為,二是當地村民稱:污染企業這十來年,很少受到行政處罰。中衛市環保局的解釋還振振有詞:“很少開罰單,因為認為只有搬遷才能解決根本問題,而關停、搬遷企業的權力不在環保部門”。

法律明確賦予環保局勒令污染企業停產的權力,為什么中衛市環保局不動用這項權力,而是放縱企業排污?是不為也,非不能也。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是將GDP置于生態環境之上,斷了子孫發展的后路。

要治污染,先治瀆職。解決地方污染問題,先要打痛那些被畸形政績觀沖昏頭腦的地方官員,這樣環保法律才能剛性運行,污染大戶才不會有恃無恐。讓人欣慰的是,全國檢察系統正加緊查辦污染背后的官員瀆職問題。去年1至10月,全國共查辦危害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889件1119人。

其二,大家還記得,去年春節期間,傳得沸沸揚揚的“企業利用滲井將污水排入地下”事件,因為一時沒有找到相關企業而告偃旗息鼓。但去年6月,兩高推出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將“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有毒物質的”,列入“污染環境罪”的立案、定罪的標準。

如果這次確能證實企業利用污水管或者滲坑,將污水直排騰格里沙漠,那么僅排污行為本身,就足以按刑事案件立案追究“環境污染罪”,而不是一個簡單的行政處罰問題。鑒于騰格里沙漠排污事件,早在2011年就有媒體曝光,至今當地行政部門都沒有給出讓人信服的調查結論。希望公安、檢察部門盡快啟動司法調查,徹底查清騰格里沙漠的排污問題,以及背后究竟有沒有監管部門的玩忽職守乃至腐敗問題。

騰格里沙漠被污染散發惡臭官方:正調查整改

未經處理的廢水排入后,經過自然蒸發沉淀下來的黏稠物,這些物質被用鏟車鏟出,直接埋在沙漠里面

在一些洼地,可以看到一根根直接插入沙里的黑色橡膠管道,這些管道周邊的細沙呈黑色。踢開表面,下面是散發著臭味的黑色凝結物

■ 社論

是時候以“刮骨療傷”之法對騰格里沙漠治污了。不能因其處在沙漠地帶,就放松監管,任其成污染肆虐的“無人區”。

據新京報報道,因化工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沙漠,在內蒙古與寧夏接壤處的騰格里沙漠,也是中國第四大沙漠的腹地,出現了巨大的污水坑,記者日前在現場看到,該坑被插著不少排污管道,下面是黑色泥漿般的凝結物,發出一股惡臭味。遭曝光后,當地有關方面回應:已成立調查組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和整改。

騰格里沙漠腹地,原本被譽為“像天一樣浩渺潔凈”的地方,可如今卻出現巨型排污池,植被與水資源面臨滅頂之災,牧民不堪其“污”,堪稱“沙漠之殤”。據了解,為防范外人接近排污點,涉事化工園區還安排了巡邏隊。違規排污,已然變成煞費苦心的污染攻堅戰,這似乎也印證了那句“鞭長莫及”的話。

實質上,這不是騰格里沙漠污染首次遭曝光。早在2010年,就有媒體曝光了寧夏一造紙廠將造紙污水排向騰格里沙漠事件。此后4年間,該工業園區污染問題屢遭披露。如2012年,央視曾對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違規生產進行過曝光,隨后15家企業停產,另6家有污染預處理設備的企業仍可生產。或許正是如此,國家環保部在2014年初,還把內蒙古環保廳對騰格里化工園區的監督整改舉措向全國通報。

但現在看來,這么明顯的污水坑堂而皇之地存在,許多牧民正在淪為“環境難民”,這也讓人懷疑:整改之后,為什么之前屢被曝光的一些問題仍然存在?當地官方承認“可能監管不到位”,不到位是因對“污水坑”這明擺著的污染憑證未能實時“監測”出來,還是發現了疏于治理?而今介入調查,是否是“媒治”效應下的后知后覺?

當然,污水坑是之前排污留下的“歷史問題”,還是整改后的“新病”,還有待調查,但無論如何,問題就擺在那,必須及早予以治理,如果查證后發現還有企業違規排污,更是應嚴厲溯責。

應注意到,盡管眼下“唯GDP論”隨著政績觀矯枉而退燒,可在部分欠發達地區,對污染的容忍度仍很高,“環保經濟排序”也是扭曲的。有些企業減污不到位、環保不達標,也毫發無損。在沙漠地帶,哪怕“沙漠地下水污染后不可能修復”,可有些部門、官員的“責任荒漠化”,卻構成一些企業排污的盾牌。

這無疑令人遺憾。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已明確提出要“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還可能被究刑責。而明年將實施的新《環保法》,也規定將對污染企業按日連續計罰等。可在騰格里沙漠,這“天”大的污水坑,卻成了一塊瘡痂,成了對當地有關部門、企業踐履環保責任不力的叩問。

是時候以“刮骨療傷”之法對騰格里沙漠治污了。對超標排污企業、監管不力的部門追責,只是“向污染宣戰”的題中之義,更重要的,則是讓環境監管對應約束落到實處,讓“重典”真正起到震懾作用。也只有這樣,沙漠才不會成污染肆虐的“無人區”,環保的呼聲濺起的才不會是“污水坑”里的那一道道泥污水印。

在內蒙古阿拉善左旗與寧夏中衛市接壤處的騰格里沙漠腹地,這里地下水資源豐富,是當地牧民的主要集居地。然而,就在這片浩渺無際的沙漠深處,記者卻看到了一片“天”一樣大的污水處理坑。(9月7日《新京報》)

化工廠向沙漠非法排污事件一經曝光,就成為轟動全國的爆炸性新聞。公眾看到記者鏡頭記錄的一幅幅畫面,碩大寬廣的排污池、蒸發池,黑乎乎的污水、沙丘,不禁為騰格里沙漠的生態環境擔憂,為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百姓憂慮。同時,很多人都對非法排污企業無比憤怒,對政府部門的縱容感到痛惜,難道只能眼睜睜看著沙漠被污染毀掉嗎?

騰格里沙漠位于我國西部地區,生態環境非常脆弱,一旦遭到破壞,就難以修復,甚至可能形成地質災害,成為大自然報復人類的工具。從各方面的報道可知,騰格里沙漠里的化工廠眾多,都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杰作”,當地政府這么做就是為了創造更多GDP,為地方政績添磚加瓦。

而在這些化工廠里面,很多都是東部地區所淘汰的污染企業,因環保治理不過關,或者“騰籠換鳥”而被迫遷移出來的。本來是要遭淘汰掉的落后企業,卻趕上西部大開發的“良機”,成為西部省份爭搶的“香餑餑”。出于地方經濟發展的考慮,部分西部地區不僅給予各種優惠政策,而且放松環保評估和監督環節,對企業非法排污不管不問,甚至于主動為其遮掩,致使出現企業由東向西轉移的同時,亦呈現“污染西遷”的怪現象。

事實上,化工廠沙漠非法排污現象,并非首次遭遇媒體曝光。早在兩年前,央視就曾對該工業園區違規生產進行過曝光,當時亦對涉污企業進行過整治。按照工業園的說法,目前15家企業都已停產,另外有6家企業按照相關規定,有污染預處理設備,仍在生產。可是,記者暗訪卻依然發現企業違規排污,甚至在當地都是公開的秘密,居民向媒體舉報后,反遭到地方政府的調查,亦折射污染企業受到地方保護。

近些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很快,各地民眾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是隨之而來的環境污染,則成為社會和民眾面臨的重大風險,治理污染迫在眉睫。目前,在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民眾的環保意識很高,對治污的要求非常強烈,亦迫使地方政府加大治污力度,將部分不合格的污染企業關停。可是,這些企業并非都被徹底關掉,而是換個地方繼續生產,經濟落后的西部就成為它們的“天堂”。

“沙漠排污”事件只是污染西遷的一個縮影。除了騰格里沙漠之外,其他地方亦有類似情況存在。西部經濟固然要發展,但絕不能再重蹈覆轍,地方政府要嚴守環保關,不能走先發展再治理的老路。須知,西部生態環境非常脆弱,經不起折騰,如果放縱污染行為,將會造成難以想象的惡果。

日前,媒體曝光內蒙古和寧夏交界處的騰格里沙漠存在企業非法排污現象,新華社記者在中衛市采訪發現,確有一家企業多年來將污水池建在沙漠中,并且已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目前該企業所在的老廠區已被永久性關停。周邊村民反映,十幾年來,企業一直違法排污,但卻很少受到處罰。中衛市環保局介紹,他們日常也會對企業排污進行監管,但很少開罰單,因為認為只有搬遷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一般的整改沒太大實質效果。

“十幾年來,企業一直違法排污,但卻很少受到處罰。”輕松一句話,背后得有多么沉重復雜的糾葛。因為企業是當地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是解決就業的重要渠道,也是為政者的政績,甚至利益輸送的源泉。利益的深度鉗入,企業對地方的“奉獻”,都可能導致為政者放低要求,網開一面,才會造成久病難治的環境污染。而具體的執法部門并無關停、搬遷的決策權,甚至開罰單也解決不了問題,或是開罰單也受到阻礙,只好踢皮球,踢到哪里算哪里。

這種污染長期得以持續,關鍵是成本的獲益者與承載者非并一個主體,而且兩者的博弈力量極為懸殊。前者是企業利潤的占有者,以及從企業身上獲得稅收、好處的地方政府及官員,后者是承載環境污染后果的民眾,后者相對于前者軟弱無力。

還有,企業相對私域,為極少數人所有,而環境是“公地”,為“無數人”所擁有,難以進行產權界定,污染環境就是典型的“公地悲劇”,沒有人真正出頭伸張,即便伸張,也可能被當地以種種理由推脫掉,污染造成的后果需要今人甚至子孫來承擔。

可見,環境污染的背后,是博弈力量的失衡。對上,環境污染的獲益者打著“發展”,“維穩”的招牌,像是以其盾防其矛,加之體系內的監管難避“內部人”的干擾,往往讓各種防污治污法規和中央的三令五申變成強弩之末。對下,環境污染的獲益者打著“稅收”、“就業”的招牌,把污染問題掩蓋掉了,往往暢行無阻。

讓環境污染這種得難償失的現象減少(包括產業轉型之后,因為高科技、低耗能、低污染也仍然有污染),只寄望于地方有環保意識,企業家有社會責任,仍然是不夠的。最終需要改變目前這種博弈力量失衡的狀態,中央要加大立法和懲處污染環境者的力度,讓違法者付出沉痛代價;地方政府要做市場公正的管理者而非經濟組織,要與企業脫掉太多的瓜葛,成為中立的力量;民眾要成為制衡環境污染沖動的重要力量,這就要讓民間環保組織發展壯大,讓民間力量崛起,讓公益訴訟完善起來。如此,地方才會加快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開辟新稅源,從而減少或告別環境污染。

總之,民眾在地方發展中有話語權了,足可以左右地方發展方向,真正成為當地的“主人翁”,就可以“我的地盤我做主”,主動維護他們自己的生存環境。

廖保平(湖北 編輯)

最近幾年在騰格里沙漠腹地建起了內蒙古騰格里工業園和寧夏中衛工業園,引入了上百家化工企業,周邊的化工企業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源源不斷地排入沙漠,以至數個足球場大小的排污池并排出現在沙漠,其中兩個排污池注滿墨汁一樣的液體,另兩個排污池是黑色、黃色、暗紅色的泥漿,其狀慘不忍睹。(見9月8日《新京報》)

污染不是一天煉成的。現在看來,如此嚴重的環境污染,能夠得以曝光,已殊非易事。污染是觸目驚心的,而一些地方一些人防止舉報和曝光污染環境的糟糕狀況,更是令人難以置信。當記者喬裝打扮進入騰格里沙漠腹地,當地牧民和知情人都婉言推辭不敢帶路。為防范本地人、外來不明身份的人接近和曝光排污點,化工園區專門安排有多輛摩托車組成的巡邏隊。

顯而易見,環境污染之所以達到如今這個地步,實施污染者絕非唯一,必然有共謀者。不然為什么某些供職于環保部門的人,也常會莫名哀嘆:靠環保部門一家之力,靠一部分環保工作者,某些企業碰不得,某些污染治不了呢?

以騰格里沙漠環境污染案件為例,諸種“防治”舉報污染的措施令人疑竇叢生。看守排污池不讓外人靠近的巡邏隊是些什么人?是企業的人嗎?又不大像。畢竟排污企業涉及內蒙古騰格里工業園和寧夏中衛工業園的大量化工企業,一家企業不可能去出資組建污染池巡邏隊。如果是當地園區管理者或者地方政府出資組建的,那么這些人花著納稅人的錢,卻干著保護“環境污染”的勾當,這說得過去嗎?

為什么當地牧民和知情人都不敢帶路?至少說明地方環保等部門不得力甚至于已經失守,而地方政府更是早已偏心到實施環境污染的一方了。至于當地環保局長在談到沙漠排污池事件時,要以人格擔保沒排污水,我不知道這個時候還說這種“外交辭令”,除了證明其不失職瀆職外,能算是一種什么樣的應對技巧了。

種種情形表明,某些地方,在防止舉報和曝光環境污染方面的措施,遠比防治環境污染更為得力了。假如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們的社會,能夠像“震懾”知情人和舉報者一樣,營造出震懾實施污染者的效果;負有職責的環保部門除了奢談人格之類的漂亮話之外,還能夠像看守污染池的巡邏隊一樣勤奮,保護環境,真有那么難嗎?

在保護環境方面,企業的環保責任、社會責任固然是不能都作指望的,而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呢?過去,輿論總是指責相關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不能夠認真地履行保護環境職責,現在看來遠不止于此。換言之,哪怕不能認真履責,只要不采取“得力”措施,去打擊群眾舉報,阻撓媒體曝光、干涉環保志愿者的行動,環境污染諒也不至于這么嚴重,實施污染者諒也不至于如此膽大妄為了。

□ 采桑子(武漢 職員)

連日來,騰格里沙漠被企業排污污染的新聞引起廣泛關注。在寧夏中衛市,一家企業因多年來將污水池建在沙漠中污染環境,廠區被永久性關停。

向沙漠排污,刷新了人們對執法缺位和環境惡化的感知。如此惡行,必然要被嚴厲喊停,加強問責監管。但這終究是“馬后炮”,很多悲劇,從招商開始就可避免。

一些地方政府有著嚴重的“招商病”——不論地方實際、不管環境承載力,只要能帶來GDP和就業,任何企業都可“上馬”。此次排污涉事企業在建廠時就是老廠子、老工藝,環保設施跟不上,只有眼看直排直放。更要命的是,一旦招商落地,這些“帶病”企業往往請都請不走。中衛市環保局稱,“只有搬遷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一般的整改沒太大實質效果”。這是多么痛的領悟!但是,這些后果在招商之初不就應有考量嗎?

不是什么錢都能掙,不是所有企業都能引進。招商引資是門技術活,要因地制宜、長遠謀劃。有必要優化考評指標,治治地方政府的“招商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