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通過其“御史在途”實名認證微博,舉報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前局長、現(xiàn)國家藥典委常務副主任委員邵明立“為利益集團代言”。陸群稱,2005年前后,國家藥典委把南方地區(qū)傳承上千年的“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把金銀花作為山東“忍冬花”的專用名。南方金銀花價格因此一落千丈。北方金銀花販子趁機大量低價收購謀取暴利,南方眾多花農(nóng)則血本無歸。據(jù)官方簡歷,邵明立是山東濟南人。(8月12日人民網(wǎng))
檢索資料可知,去年3月份左右,媒體和網(wǎng)絡上確實有許多關于金銀花與山銀花的報道,其中一些報道稱:金銀花是涼性的藥材,而山銀花恰恰相反,是熱性的藥材;金銀花可以清熱解毒,而山銀花則會上火傷身。還有報道指出,山銀花可能大量被當做金銀花,用于涼茶類產(chǎn)品之中。這些報道給普通讀者傳遞的信息是:金銀花與山銀花似乎完全不是同一種藥材,山銀花不僅是冒充了金銀花,甚至儼然已成“有毒產(chǎn)品”。
因為某些媒體的草率跟風質(zhì)疑,使得我國南方大面積的金銀花產(chǎn)地產(chǎn)品滯銷,價格更是從原來12元/千克暴跌到1.4元/千克依舊無人問津。湖南隆回、重慶秀山以及貴州、廣西等南方諸多地區(qū)金銀花滯銷,花賤傷農(nóng)。“御史在途”在實名舉報微博中所稱“給數(shù)以千萬計的百姓造成無比重大的經(jīng)濟損失”,絕非虛言。彼時,央視等媒體都曾對此跟蹤報道。
湖南隆回曾被國家林業(yè)局授予“中國金銀花之鄉(xiāng)”稱號,可“金銀花之鄉(xiāng)”產(chǎn)的卻是山銀花。公眾當然要問,金銀花與山銀花到底有何區(qū)別?從1977年一直到2000年的《中國藥典》,山銀花和金銀花都是合在一起,只有2005版和2010年版《中國藥典》對兩者進行分列,但奇怪的是,藥典對兩者在性味與歸經(jīng)、功能與主治、用法與用量中的描述,竟又一字不差。
照此看,金銀花與山銀花在藥用價值上并無區(qū)別。去年的山銀花風波之后,已有專家表示,修編2015年版《中國藥典》時,可望將山銀花恢復到金銀花原有的稱謂表述上,為山銀花“正本清源”。事情似乎也就到此為止,雖然這場風波給南方花農(nóng)造成了巨大損失,但公眾一直以為這是一個不經(jīng)意的錯誤,或者說只是一個科學上的爭論;可是,“御史在途”的舉報,卻讓我們看到了另一種基于私利的人為故意可能。
在公眾看來,修編《中國藥典》理應是一項專業(yè)而又神圣的工作,如果其中夾雜著為利益集團的代言,絕對不能容忍。為此,公眾當然支持“御史在途”的實名舉報,并期待他公布“鐵的證據(jù)”。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應盡快介入調(diào)查,告訴公眾:區(qū)別金銀花與山銀花的,到底是科學還是利益?南方花農(nóng)這些年遭受的巨大經(jīng)濟損失,是否應該有個說法?在整部《中國藥典》中,金銀花的問題又是否為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