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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道的江蘇泗洪“鋪路種豆”消息,江蘇宿遷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鋪路種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國家土地例行督察時發現的違法用地。當地市委市政府和國土部門,已明確要求泗洪縣立即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宿遷市泗洪縣國土局局長李爽稱,當地復耕種豆并非應付檢查而是落實相關整改要求。(7月27日《新京報》)

俗話說“要致富,先修路”,原本政府修建公路是為為民著想,可結果卻導致“事前先斬后奏,事后亡羊補牢”。滑稽事件再一次發生,讓本該點贊的群眾輿呈現論斷崖式批評。

針對此次事件,宿遷市泗洪縣國土局局長對記者的答復是這樣的,他們并非應付檢查,而是落實整改。那么,既然是整改,為何只是淺淺地鋪上一層土,撒上速生的大豆?種大豆的錢又從何而來,有沒有預算?既然是復耕,那留下的路基為何不拆除,留著它難道等規劃批復后再繼續修建柏油路嗎?對侵占的田地的補償有沒有到位?這些一一未提及,給社會留下更多疑問!

長久以來,一方面政府要求企業、個人辦事嚴格遵照程序,另一方面自身卻缺乏約束,經常一把手一拍板,什么規定都被拋到九霄云外了。規劃不走流程,先開工后審批以及邊開工邊等批復,甚至有的最終導致爛尾樓的不甚枚舉,如此,何以讓公眾信服!

所以,要規避這些問題,就要讓建設規劃從初期就公開透明,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事實證明僅靠政府內部的監督制度遠遠不足以發現全部問題,督查捉襟見肘,鞭長莫及,上面還沒開始檢查,下面已經做好“萬全準備”應對上級檢查了。“暗訪”雖好,但是不要弄成因暗地里提前通知而成了“明訪”。

另外,上級機關到底“暗訪”了什么,調查有什么結論,有違規要追責的究竟懲罰,都要實時公布,否則又留給其回旋余地。只有政府接受公眾監督,事前事后做到有問題必查,有疑問必答,有一個問題就消除一個問題,丟掉原來“指東打西”、“混淆視聽”,企圖愚弄民眾智商這些老做派,方能才能打消公眾的疑慮,留存公信力。

【江蘇泗洪縣出現“蓋路種豆”的荒唐局面,無論是涉土地違法,還是在“蓋路種豆”中浪費公帑成本,都不能沒人擔責。】

都說“種豆得豆”,可若種的地方是公路上,收獲的興許只有“逗比”的評價,畢竟沒農耕常識,也知道所種非地,趙本山小品不是說嘛:“大人誰能干出這事來?”

可還真就有人能。據新京報報道,在江蘇宿遷市泗洪縣,今年上半年縣內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就要正式通車了,沒承想,6月初在當地縣鎮領導的坐鎮指揮下,馬路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民眾猜測此舉是為了應付國土督察。而今據新華社最新消息,當地市委市政府和國土部門,已明確要求泗洪縣立即整改并追究責任。

先征稻田修路,后又蓋路種豆,這做法實在是無厘頭:當地說它是退路還田,為了滿足復耕需要,可在柏油路面蓋土,也是有圖有真相……也正因其動機叵測,很多人表示:是咱的IQ內存不夠用嗎?

擺下“迷陣”,起初又不解釋,免不了被公眾“惡意揣測”。比如之前的流行推測是,它是為應付國土資源部督察組的暗訪,依據是今年4月底,有關部門曾赴宿遷各地開展耕地資源保護等調研,搞駐點督察。再聯想諸多細節,如當地豎“地已種上黃豆”的標識牌,所種黃豆四五天就能出苗,種種情景都指向著應付檢查的可能。沒辦法,“蓋路種豆”實在是太難邏輯自洽了,它跟此前多地祭出的敷衍國土檢查的“奇葩招數”,如種無根樹、山體刷漆,路數上又如出一轍,能不讓公眾遐想?

而今當地稱“蓋路種豆”是落實整改要求,可僅在公路上蓋點土、種點豆,就成了所謂“整改”,這無疑是掩耳盜鈴:或許就像輿論揣測的,它大費周章給公路“化妝”,意圖興許就是以非常low的障眼法,來蒙混過關。畢竟眼下針對耕地的緊箍咒在收緊,在政策規約上,明確了對違法用地嚴重的地方,將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技術上,國土部門早就實現了“衛片執法”,并于2010年將檢查面覆蓋全國。

約談制有效,“天眼”有震懾力,可這無法遏制某些地方的“以對策消解政策”的違規沖動。像“蓋路種豆”,雖屬雕蟲小技,卻很可能掩人耳目。畢竟,督察的短期性決定了它亦有“識別盲區”。基于此,有必要從改善政策評估機制著手,將民眾監督、專業評估納入到管束網中,避免地方行政的“唯上”傾向與形式主義偏好。

而就泗洪縣“蓋路種豆”的做法而言,還應追問:當地征地修路,有無經過土地性質變更方面的報批?若經過了審批,它跟耕地保護的政策要求是否契合?若沒有,那有關方面何以敢不奏即斬?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它存在違規行政,那就該依《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根據“土地管理秩序混亂”或“違法占用耕地面積”等適用情形對應的處罰標準,給予行政問責。土地管理不“依法”卻違法,就該提升其量罰力度。

當然就眼下看,事情緣由經過究竟是怎樣的,還須上級管理部門查證,就“蓋路種豆”有無涉嫌違規,給出確鑿說法。就算是整改舉措,那無論是涉土地違法,還是在“蓋路種豆”中浪費公帑成本,都不能沒人擔責。總之,“蓋路種豆”這么low的表演就別再玩了。

□午夜侃人(媒體人)

前有云南富民縣“荒山刷綠漆”,后有江蘇泗洪“鋪路種豆”。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為躲避國土督查,掩飾土地建設違規,使出渾身解數,奇招迭出。無奈紙總是包不住火的,在新修公路上鋪土種黃豆的把戲,終究逃不了被輿論拷問的命運。

如果不是媒體記者潛入蘇皖交界的泗洪縣,也許“鋪路種豆”這樣的荒唐事,就不會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中。@新京報25日報道稱,今年上半年江蘇泗洪縣內新建的多條柏油馬路,在即將正式通車前,一夜之間全被黃土覆蓋,并種上了黃豆。當地居民稱,今年五六月份,縣內盛傳國土資源部督察組要來暗訪,調查農田耕地的使用情況,他們懷疑蓋路種豆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

以“耕地假象”掩飾“馬路真相”,從而躲避上級檢查和衛星遙感監測,此前早有先例。@中青報曹林就在微博中盤點了近年來幾起類似事件,“見過潑漆裝綠地,見過遮羞墻,又有黃豆遮羞,各種奇葩”。

泗洪縣政府的“障眼法”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說是破綻百出。媒體記者拍攝了一組照片,一片黃土上立著“地已種上黃豆”的標識牌,正常耕作的農田絕不會立這樣的標牌,此舉無異于“此地無銀三百兩”;再比如,柏油路被黃土蓋住后,橋欄桿和地下管道井仍舊十分醒目;一些路段鋪土蓋路的工程,甚至還沒“竣工”……這些十分明顯的漏洞,直接“打了當地政府的臉”。

拙劣把戲被曝光后,當地政府被大家當作了嘲笑對象。專欄作家@連鵬驚呼發現了最新的“古詩接龍金句”——“離離原上草,馬路長黃豆;國破山河在,馬路長黃豆;床前明月光,馬路長黃豆。”網友@平原真君的創作更顯機智,他用兩件事寫了一副對聯,“上聯:馬路蓋土種黃豆;下聯:荒山油漆搞綠化。”

有人調侃,就有人分析事件緣由。河南日報評論員@盛大林認為,如此荒唐的行為層出不窮,皆是因為“作假成本太低”——“新建公路又蓋黃土種豆?除了應付國土督察,很難找到理由。類似事件何以頻發?作假成本低應是主因——此前湖北襄陽等地類似事件被曝光后,至今無下文。公然作假,性質惡劣,若一經發現就摘烏紗,看誰還敢如此欺上瞞下?”

即使抬高成本,以“烏紗帽”當緊箍,恐怕此類造假事件也難杜絕。弄虛作假的風氣不根除,恐怕官員試錯的“膽子”依舊大得很。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師@范劍平言辭激烈地感慨,“欺上瞞下”這成語應該改為“欺下瞞上”,才更符合這個時代的造假成風,有多少官員靠欺下瞞上成了事、升了官。“一個學生成績不好是個人問題,全校成績都不好是校長的問題。糾正個案解決不了根源”。

眼見各種批評和譏諷之聲撲面而來,泗洪縣的上級部門——江蘇宿遷市國土資源局匆匆拿著滅火器向公眾走來。26日晚,@新華社中國網事帶來官方回應:“‘鋪路種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國家土地例行督察時發現的違法用地,當地市委市政府和國土部門已要求泗洪縣整改并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宿遷官方的回應確認了“違規占地”,同樣為泗洪拋出救命稻草——“之所以出現馬路鋪土的現象,是因為復耕需要”——“6月12日,當地2100畝違規建設項目已經拆除、復耕、復綠到位”。

這樣的解釋能否平復輿論,尚有待觀察。不過,有著專業訓練的財經評論人@吳其倫認為,地方政府糾錯的說法難以令人信服,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覆上土躲過衛星監控,完成上級土地征用審計,風頭過后繼續修路;二是房地產領域的違規用地難以收回,只能用即將開通的公路沖抵。”

縱使輿論一邊倒的傾向,面對質疑、批評或嘲笑,當地政府也依然可以聽聽@新華視點給出的誠懇建議:“知錯就改善莫大焉,而用謊言掩蓋錯誤,弄虛作假妄圖瞞天過海,讓政府公信雪上加霜。政府丟了誠信,如何取信于民?”同樣地,@浙江日報亦在制度層面上提出倡議,但愿“鋪路種豆”事件給各地政府再次敲響警鐘——“有必要將民眾監督、專業評估納入到管束網中,避免地方行政的‘唯上’傾向與形式主義。”

另外,我們還必須警惕有可能出現的“假整改”“爛尾整改”——在輿論強大的壓力下,違規建設項目確實是拆除、復耕、復綠了。問題是,柏油路已經鋪好了,拆除、復耕、復綠了,這地真的還能耕種嗎?根據以往經驗,如果這么“整改”法,這地多半是廢了。“假整改”的結果是,輿論平息了,路鏟了,但地也荒了,同樣是勞民傷財。所以,這柏油路是匆匆鏟掉簡單“復綠”,還是以社會效益為重、綜合考量找一個不那么勞民傷財的科學整改方案,考驗的是當地政府的擔當。

近日,江蘇泗洪居民反映,今年上半年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受訪者還稱,他們懷疑蓋土是為了應付國土督察。

常識告訴我們,此事蹊蹺,必有貓膩。這不,媒體報道當天,江蘇宿遷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就證實,“鋪路種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國家土地例行督察時發現的違法用地。而宿遷市泗洪縣國土局局長稱,當地復耕種豆并非應付檢查而是落實相關整改要求。

這是糊弄誰呢?在馬路上鋪上土種上黃豆就算復耕了?種上黃豆就算“積極整改了”?如此整改就能過關了?

其實,應對國土檢查的“奇葩招數”以前我們也見過不少。比如,有的地方在非法建設的場地上刷綠漆、使用軍事偽裝網、鋪薄膜種菜,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次又一次被演繹得荒謬而夸張,令人沉重。

回到泗洪此次鋪路種豆事件,我們還想追問一句,如此復耕之后,明年是繼續鋪土耕種,還是過了這陣風繼續修馬路?

今日主筆 王石川

CFP供圖

近日,江蘇泗洪市民向媒體爆料稱,今年上半年泗洪縣內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正式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7月26日《新京報》)

中國有一句家喻戶曉的諺語:“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泗洪縣在剛修好的馬路上蓋土種豆,秋后能否一如農民那樣去收獲黃豆呢?恐怕未必。因為,泗洪縣在馬路上種黃豆的目的,不是為了收獲,只不過是為了應付國土檢查的權宜之計。媒體列舉了近些年各地應對國土資源部利用土地衛星遙感監察的種種“奇葩招數”:有對非法建設的場地刷綠漆、使用軍事偽裝網的,有在違法建設工地上鋪稻草和玉米稈的,有在非法征用的土地上種無根樹的,還有在新修的水泥路上鋪上薄膜、撒下種子種菜的……所有這些把戲,到頭來最終都被戳穿,成為奇談笑談。

在我看來,在馬路上種菜、種莊稼之類的拙劣手法之所以此起彼伏,歸根結底是因為,有了足夠的時間之后,這些地方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為這些非法建設取得合法手續,到時候用推土機推掉偽裝的蓋土和莊稼,便可大功告成。他們在馬路上種豆,甚至還插上“地已種上黃豆”的牌子,只不過是待機而作而已。

更重要的是,這些地方違法使用土地并欺騙國土檢查的做法在最終敗露之后,如果國土部門能夠毫不留情地對這些地方堅決懲處,責令其恢復原狀,不給其“先上車再買票”的任何機會,這種拙劣的欺騙手法還會一再二、再而三地上演嗎?既然“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既然違法使用土地并欺騙國土檢查了,就該承擔違法的后果。可遺憾的是,違法歸違法,欺騙歸欺騙,針對土地違法行為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何曾真正地落下過?這次泗洪縣“鋪路種豆”事件被曝光之后,當地表示,已明確要求泗洪縣立即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這種要求違法對象自我追究責任的做法甚為可笑。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本是自然之理,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則是社會之理。很多時候,當種瓜不為得瓜、種豆不為得豆,當違法不究甚至是縱容違法的時候,一些地方對這種拙劣的欺騙手法趨之若鶩便成自然。

【曝光“馬路種黃豆”丑聞不難,查處一兩起類似個案也不難,難的是如何強化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和公民權利對政府權力的制約,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在乎群眾的“臉色”,把群眾的監督、評判作為第一尺度。】

江蘇宿遷市泗洪縣市民最近向媒體舉報,今年上半年當地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正式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多名泗洪縣市民認為,馬路蓋土很可能是為了應付國土督察。據新華社最新消息,宿遷市委市政府和國土部門,已明確要求泗洪縣立即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從常理分析,對“馬路種黃豆”事件的調查可以分為兩個層面:其一,馬路蓋土種黃豆的情況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到底是哪些部門和人員所為;其二,這些部門和人員作出如此不堪之事,到底是為了什么。第一個層面是要查清事實,市民的舉報和媒體的實地采訪,至少已經查清了一半事實,即馬路蓋土種黃豆之事的確存在,但到底是哪些部門和人員所為,有待進一步調查。第二個層面是要查清動機,對此目前尚不能完全確定,但當地市民認為很可能是為了應付中央和上級國土部門的督察,這種推論并非妄自猜測和臆斷,而是有相應的依據和軌跡可循,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多條即將通車的柏油馬路,一夜之間被拉土覆蓋并種上黃豆,不為別的,只為應付國土督察,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荒唐故事,在現實中已多次上演,成為“下級欺騙上級、地方敷衍中央”的拿手好戲。如2013年,江蘇南通港閘經濟開發區為逃避國土資源部衛星遙測檢查,在非法建設的場地上刷綠漆、蓋土播種、安裝軍事偽裝網等,將建筑工地偽裝成耕地;2012年,山東棗莊市中區西王莊鄉周邊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水泥廠、化工廠,為應付衛星遙感監測,將黃土撒在水泥地面上;2011年,湖北襄陽市雙溝工業園為躲避國土衛星監測,在新修的水泥路被填土鋪薄膜,撒下種子種菜……這一次,江蘇泗洪縣搞出的“馬路蓋土種黃豆”戲法,手法與上述幾個案例如出一轍,其掩蓋違規違法事實、以求蒙混過關的動機,可謂昭然若揭。

一些地方違規占地修建道路、工廠,有的為此動用專門人員大搞強征強拆,導致政府與百姓之間關系高度緊張,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和社會和諧穩定。群眾以各種形式反擊強征強拆,有的地方引發激烈的對抗和沖突,有的群眾被迫到上級和中央上訪,甚至釀成不小的群體性事件。不能不說,所有這些很大程度上都緣于地方政府的違規操作和違法行政,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承擔主要責任,但地方政府對此似乎毫不為意,也并不擔心群眾會鬧出什么事情來,而是一如既往地“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相反,當聽說中央和上級部門要來進行國土督察,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立馬變得手足無措,只能搬出“馬路種黃豆”之類拙劣把戲,只求先應付了國土督察這一關。

一些地方政府對中央和上級部門的檢查、督察高度重視,力求所有環節、細節都不能有一丁點兒差錯,為此不惜鬧出“馬路種黃豆”那樣的丑聞;卻對轄區群眾的疾苦滿不在乎,對群眾的訴求不聞不問,甚至對群眾的舉報、監督也無所畏懼,有的以違規違法手段大興土木、大拆大建,嚴重侵害群眾的合法權益。對上和對下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對“官”(上級政府和部門)和對“民”形同冰炭的兩副嘴臉,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錯誤的政績觀和群眾觀,也暴露了這些地方存在的嚴重扭曲的政民關系——某些地方政府只在乎上級政府和部門的“臉色”,對于轄區內百姓的監督、評判完全無所謂,因為后者對他們的政績考核起不了什么作用,對他們頭上的“烏紗帽”更是無能為力。

泗洪縣“馬路種黃豆”丑聞既已曝光,真相料難繼續掩蓋下去,接下來有關部門當能全面查清事實,依法對有關人員嚴肅問責追究。曝光一兩起“馬路種黃豆”丑聞不難,查處一兩起類似個案也不難,難的是深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如何強化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和公民權利對政府權力的制約,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在乎群眾的“臉色”,把群眾的監督、評判作為第一尺度,使嚴重扭曲的地方政民關系回歸正道。

本報評論員 潘洪其

近日,江蘇泗洪市民向新京報反映稱,今年上半年泗洪縣內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正式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讓他們十分不解。(7月26日《新京報》)

泗洪縣“馬路上填土種豆”事件,其實是地方隱瞞國土違規利用的又一范本。即便目前還沒有查清事件真相,但泗洪縣的種豆障眼法,顯然已經將行為背后的目的呈現在公眾面前。通過事件可以看出,如果僅僅依賴于地方政府的自我約束,根本無法筑牢責任泛濫的屏障。保護好國土資源,最為關鍵的在于通過嚴密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才能杜絕類似現象的出現。

個案中,當地的政府部門相關人員,對于馬路上種豆的答復,全部都是含含糊糊、支支吾吾。按理說,作為當地的工作人員,不應該對事件如此陌生,連周圍群眾都了解種豆事件,為何政府工作人員就被蒙在鼓里呢?好端端的馬路,卻被黃土覆蓋并被種上豆苗,并被插上“地已種上黃豆”的牌子,這明顯就是在玩障眼法。所以,公眾不禁猜測,相關人員是真的不知道實情,還是不敢說、不想說呢?

按照民間說法,之所以會在馬路上種黃豆,原因就是應付國土部的督察。那么,群眾何以知道國土部督察呢?該消息又是如何被泄漏的呢?如果,應付國土部的督察,能夠通過瞞天過海之術應付過去,本身就說明了督察方式還亟待改進。一方面,督察方式被鉆空子,很多問題還不能真正被查出來,監管不能完全產生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監管之后的責任厘定,仍然具有極大的彈性,相關責任人員并沒有因此而被嚴厲問責。即便是“罰酒三杯”,又如何能起到亡羊補牢的效果呢?

當前,隔靴搔癢式的監管方式,只會慫恿地方政府相關責任人更加膽大妄為,監管出現“牛欄關貓”的尷尬,其實并不奇怪。比如,2013年,江蘇南通市港閘經濟開發區為逃避國土資源部衛星遙測檢查,以偽裝手段對非法建設的場地進行蓋土播種、刷綠漆、使用軍事偽裝網等,將建筑工地偽裝成耕地。再比如,2011年,福建福鼎市為了應付國土部門檢查,在非法征用的土地上插上沒有樹根的果樹苗。

“馬路上種豆”再次出現,折射出了監管方式的孱弱,值得警醒。誠然,國土資源部出臺了嚴厲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違法占用耕地面積”以及“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等情形明確了處罰標準,情節嚴重的,可給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撤職處分。但是,在現實中,又有多少領導人員受到問責呢?違規使用、濫用耕地,背后充盈了巨大的利益空間,在松松垮垮的監管方式言面前,地方國土資源頻頻被亂用、濫用也就成為了常態。

坦白而言,制度缺乏剛性,問責缺少力度,監管就如同沒有牙齒的老虎,根本無法倒逼地方政府耕地保護意識的增強。解決監管弱化的癥結,以嚴厲的追責機制兜底,才能抓住國土資源保護的“牛鼻子”,從而讓“馬路上種豆”的荒誕一幕不再上演。

針對媒體報道的江蘇泗洪“鋪路種豆”消息,江蘇宿遷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鋪路種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國家土地例行督察時發現的違法用地。當地市委市政府和國土部門,已明確要求泗洪縣立即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7月27日《新京報》)

原以為這是應付土督察,現在才知道這是落實土地督察之后的整改要求!算是見識了“整改”為何事何物了。

所謂“整改”,就是掩耳盜鈴和赤裸裸的自欺欺人——在新馬路上蓋土種黃豆,再插一塊“地已種上黃豆”的牌子,這種整改豈不是勞民傷財?誰同意“新路蓋土種豆”了事的?這些問題都要追查到底,嚴肅處理,而不是簡單地揪出幾個在未辦得手續的前提下就動工修路的人,而對動工修路的決策者和“新路蓋土種豆”的決定者不聞不問。

首先,當地的整改沒有誠意。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曾于今年4月對宿遷市土地使用情況進行例行督察,發現問題后提出了整改要求。而宿遷市泗洪縣“整改”的結果,卻是在馬路上蓋土種黃豆。事實上,部門不但沒有恢復為耕地,反而挖走了其他地方的土壤,破壞了另一處的耕地(到底挖了什么地方的泥土,破壞了什么地方的耕地,是否辦理一手續,還需要另外追查責任),并沒有真正落實整改意見,問題的性質很嚴重。

其次,當地的回應沒誠意。比如,針對輿論質疑由此造成的浪費,泗洪縣交通局長陳慶表示,之所以出現馬路鋪土的現象,是因為復耕需要,復耕覆蓋的道路大部分仍是路基,還沒有做瀝青面。“大部分”的措詞無法掩蓋在“少部分”瀝青路面鋪土的荒唐做法。況且,已經做成了馬路的路基,鋪上泥土就算恢復成耕地了嗎?敢問這種恢復通過上級檢查驗收沒有?搞笑的是還種上了黃豆,這到底是想欺騙誰?

違法破壞耕地,整改結果是“新路蓋土種豆”,這不只是笑話,也是“整改”之痛。筆者認為,這件事警示監管部門,對于檢查出來的違法違紀問題,一定要提出具體整改的目標和要求,并且,一方面要對違法違紀的相關責任人問責,另一方面要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而不是聽匯報,也不能搞遙測,防止造假。同時,對整改不到位以及再犯的人,要嚴肅查處和問責,否則,整改就成了忽悠。

其實,類似的“整改毛病”不少。比如,某些部委的問題年年審計年年有,今年媒體用“審計牛皮癬”來形容部委審計問題,根源在于“整改”不是懲罰,而是糾偏。雖然糾偏不可少,但只整改不問責,相關責任人沒有受到懲罰,有的人根本不把違法違紀當回事,問題年年整改年年犯,有的整改忽悠人,非常尷尬。

因此,是該對違法違紀問題的整改把肪問診了。從制度源頭和程序上約束整改,并問責整改不力和忽悠上級的責任人,才能防止整改流于形式、走過場,杜絕懷有違法違紀“大不了整改”的麻木心態。

近日,江蘇泗洪市民向新京報反映稱,今年上半年泗洪縣內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正式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讓他們十分不解。7月19日,新京報記者在泗洪縣古徐大道、少昊路和121省道新道等道路上,均看到柏油路被覆蓋于黃土之下,地上已長出20厘米高的黃豆苗。對此,泗洪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老百姓所反映的蓋路種豆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調查研究,目前不便回應。(7月26日《新京報網》)

好好的黃豆不種在農田里,卻非要連夜加班在新修的柏油路上蓋土播種,而且縣、鎮兩級領導親臨現場,指揮蓋土、播種。如此勞神費力,這究竟是什么黃豆要享此“殊榮”?

在面對媒體時,群眾疑為應付國土督查,官方則有三種貌合神離的回復。青陽鎮說“這個情況不存在”,但又拿不出推翻照片所攝事實的證據;縣級國土部門“據我了解應該沒有吧,具體采訪應該聯系縣委宣傳部”,據你了解,你是怎么了解的、了解了哪些地方均沒有提及,“應該、吧”不確定詞語透露的也只是回避問題、推脫媒體的訪問;宣傳部工作人員“正在調查研究,目前不便回應”,也是招牌似萬能回復。

耗資把路修好了,不通車反而連夜蓋土種黃豆,這不是給自己打嘴巴嗎?筆者想問,作為主政一方的相關部門,難道就可以將自己規劃、設計,利用納稅人的錢財修來的道路,隨意臨時起變“恢復農耕”嗎?多條柏油馬路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就可以如此恣意揮霍嗎?既然要恢復農耕為何曾經要征地,要修路?

執政者做決策不是小孩兒玩過家家,是需要執政者遵守法律法規、集智慧與遠見而做出的。否則恣意妄為的決策將是對自身最大的諷刺和奚落。

近日,江蘇泗洪市民反映,今年上半年泗洪縣內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正式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讓他們十分不解。 (7月26日《新華網》)

一條被黃土覆蓋的新修柏油路上,豎起了“地已種上黃豆”的標識牌,這個看似滑稽卻并不高明的做法,卻被不爭氣的橋欄桿和地下管道井揭了當地的丑。新修的柏油馬路蓋土種黃豆,這“皇帝新裝”下到底隱藏著什么?為何要撒土種黃豆,讓馬路消失?其中的疑點多多,不容忽視。事實上,除了泗洪縣拉土蓋路,人民網6月12日還曾報道,宿遷市洋河新區也存在農田被征收修路后,再次被蓋土的情況。為此,筆者心生四問,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一問,當初為何要征農田修馬路?這些新修馬路所屬的土地原本是周邊鄉村的水稻田,后來土地被征收。占地修路事先有沒有征得當地村民的同意?有沒有辦理正規的手續?是否按照建設占用耕地“占一補一”和“先補后占”的要求?根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國土資源部不妨查一查這其中的細節,或許能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二問,新修的馬路為何建好不用,反而要蓋土種豆?令人納悶的是,當初征農田修路,結果修好了卻不投入使用,那當初為什么要修這些路?如今路修好了,反而要撒上土種黃豆,實在是太蹊蹺了。凌晨撒土蓋路,而且縣、鎮領導親自指揮,可見當地政府的重視程度。難道真是為了應付國土督察?如果真是這樣,那涉及工作作風問題,可不是小事。在中央三令五申狠抓作風建設的形勢下,竟然出現“鋪路種豆”事件,上級部門應當對此事件徹查,決不能姑息遷就,否則還會出現類似欺上瞞下、有損公信力的荒唐事件。

三問,當地相關部門的回應,究竟在回避什么?面對媒體質疑,當地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老百姓所反映的蓋路種豆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調查研究,目前不便回應。而該縣國土局工作人員和青陽鎮鎮長的答復更是讓人震驚:“據我了解應該沒有吧”。難道當地政府果真對新修的馬路撒土種黃豆一事不知情?

四問,國土資源部督察組為何沒有發現“鋪路種豆”事件?面對如此大面積馬路撒土種黃豆,國土資源部督察組到底有沒有實地督察或暗訪?如果到了當地,那么怎么就看不出這其中的蛛絲馬跡?面對這種欺騙式的干擾,即便躲過了遙感衛星的偵測,那為何能逃過實地督察的國土部官員的眼睛?像這樣用鐵鍬就能挖出泥土,露出新修柏油馬路的情況,國土部官員是視而不見,還是眼力不及當地百姓?

像泗洪縣這樣瞞天過海的“鋪路種豆”事件,諸多疑問發人深思,希望上級相關部門能夠對此事高度重視,徹查事件背后的真相,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推諉、不搪塞、不護短,盡快給公眾一個客觀公正的處理意見,這也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