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由無數身份不明的“聲音”匯聚而成,似乎并不具備公權那樣的“權力”。但隨著輿論監督越來越受到重視,其自身已經獲得相當大的力量。而任何強大的力量都是桀驁的,當輿論的力量可以掀翻惡人的時候,如果不加節制和自覺,也可能傷及無辜。】
曾經轟動一時的“四川交警與女下屬開房并‘丟槍’”事件,以“丟槍”的合江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被“雙開”(開出黨籍、開除公職)而暫告落幕。
然而,近日一則“女協警開處女膜證明表清白”的消息,再次把這一案件推送到公眾面前——被傳與許江“開房”并“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的女協警小李告訴記者,看到網帖后,她深感震驚并受到極大傷害。為了自證清白,她去醫院做了有關“處女膜”的婦科檢查,試圖證明她不僅沒有與許江發生不正當關系,甚至“連戀愛都沒有談過”。
用“處女膜”的完好自證清白,無疑需要極大的勇氣,而分析小李對當時事實的陳述,似乎也可以形成自證清白的“證據鏈”。如果小李所述的一切屬實,則小李無疑是在這一“丟槍”事件中,被輿論所誤傷的無辜者,如果事實得以澄清,則小李理當討回她的清白。
然而從網上眾多留言不難看出,大多數網友對小李自證清白的努力不以為然。而其中比較典型的聲音可大致分為三種,一是頗為憤怒地指責她“還在狡辯”;另外一種是認定即使醫院檢查證明完好,“也一定是假的”;第三種則認為既然和這種丑事扯到了一起,就只能是越抹越黑。
總之,似乎一旦和開房、丟槍這樣的丑事扯上關系,小李就當然地失去了自辯的資格,一切自證清白的努力,都被視為無理的“狡辯”。而其中隱含的邏輯是,既然輿論是在對公權力實施監督,則即使小李確實無辜被傷,也是“傷了活該”,輿論既無興趣也無義務辨析她是否被誤傷。
然而,輿論對丑惡現象的監督,不能以對無辜的傷害為代價。如果小李確實清白,則無論掌握公權的公安、司法機關,還是行使著巨大話語權的公共輿論,都應該給予她自辯的機會,并在客觀、理性地對其自辯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慎重判定她在這一事件中的作為。如果小李確屬無辜,則輿論應該對此前對她的誤傷作出反思,并吸取教訓,避免下一次的誤傷。
輿論由無數身份不明的“聲音”匯聚而成,似乎并不具備公權那樣的“權力”。但隨著輿論監督越來越受到重視,其自身已經獲得相當大的力量。事實上許江被“雙開”的下場,就和輿論對這一事件的窮追不舍密切相關。而任何強大的力量都是桀驁的,當輿論的力量可以掀翻惡人的時候,如果不加節制和自覺,也可能傷及無辜。
事實上,用“處女膜”自證清白,小李并不是第一人。2001年,陜西少女麻旦旦被當地公安機關誣陷賣淫,為了自證清白,麻旦旦到醫院做了處女膜檢查。隨后當地公安機關撤銷了對她的指控,輿論則以“少女被迫用處女膜自證清白”,而對公安機關進行了猛烈的譴責。時移境遷,當小李同樣試圖用處女膜在輿論面前自證清白時,輿論卻給予了嘲諷或漠視。這種“凡是公權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凡是公權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的態度,可以作為個人的立場。但當涉及他人時,這種不以事實為據,卻以立場劃界的做法,卻顯得冷血而蠻橫。
小李所陳述的情節,不難通過技術手段,比如調取當時飯店的監控錄像,得以證實或證偽。小李是否無辜,政府相關部門也有責任向她個人和公眾作出說明。但這種“風化案”的最終后果,并不完全來自公權部門的結論,而更多地需要輿論的“平反”。如果輿論始終采取當前這種“一概不信”或“傷了活該”的態度,則小李自證清白的所有努力就只能是徒勞。
公權作惡是惡,輿論若不知自制、自覺,而是因“道德正確”而陷入一種“排頭砍去”式的狂歡,則也很可能因濫殺無辜而走向正義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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