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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城市高考增加“品德加分”引起輿論關注。北京市今年開始在高考加分項目中增加“品德加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應屆畢業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5月27日《中國青年報》)

顯然,“品德加分”是為了引導學生向善、從善,提升社會整體道德水平,但是,它難免讓人產生疑慮——“品德加分”對得起我們的品德嗎?

一者,道德品德屬于精神領域的范疇,很難量化。以北京政策為例,拾取10萬元救命錢而不昧、扶起奄奄一息的高齡老人、見義勇為斗歹徒,這三個事跡中哪個更先進、更突出?哪個對社會影響更大?各加多少分?看來,要落實“品德加分”政策,首要任務就是給林林總總的道德行為分門別類,“明碼標價”。如果加的分數不夠,怎么對得起我的品德。

二者,“品德加分”難保公平。試問各位一生中,能遇到幾次見義勇為的機會?只怕空有一身“屠龍之術”,一生也見不到一條“龍”。那么,我們平安度日者的品德就差勁了嗎?咱是不是就只能哀嘆時運不濟了呢?因此,在“1分可能改變命運”的高考環境下,首先興盛起來的恐怕不是道德,而是群眾演員。屆時,大街小巷的“好人好事”將層出不窮,以往扶不起的老人、斗不起的盜賊將“供不應求”。

三者,功利化的品德只會傷害品德。如今,功利滲入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不少道德問題。30年前,“有失品德”的行為如今被不少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例,大有存在。如果品德可以被劃分為三六九等,一時間,世間萬物似乎都可以待價而沽。現如今,我們教育孩子“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那么,不久的將來,是否就要改口為“先去扶起那些‘能夠加分更多’的老人”?

更何況,對于已經過了“高考”——“品德加分”截止日期——走向社會各個工作崗位的人來說,還有沒有行善的必要?是不是應該出臺配套的“加薪政策”,防止他們品德滑坡?如果沒有加分、加薪的鼓勵措施,我們如何對得住高中“加起來”的思想品德?

道德品德,是人們為實現一定的行為的精神力量,是人們基于對社會生活的認識而自覺遵守的規范。人為地給品德劃上“分數線”,就會讓品德變了味、走了樣,與“品德加分”的初衷背道而馳。有關部門若真正為學生、為社會著想,還請將品德從“高考加分”中松綁,還品德本來面目,才對得起品德本身。

近日,隨著各地高考加分政策的公布,許多奧賽、體育特長等傳統加分項目大幅縮減,而與此同時,部分地區品德加分高達20分的報道,刺激著許多人的敏感神經。不少人質疑,讓行政權力簡單制定或者實施"品德加分"存在風險,不僅容易滋生腐敗,如果操作不當,還可能對青年學生產生不良的道德導向。

在臨近高考的時候,任何可能造成高考不公平的政策,都能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但在當前高考政策未進行實質性變革的情況下,作為重要的補充政策,高考加分,尤其是高考品德加分,對“不拘一格”選人才,充分尊重人才發展、選拔規律,起著重要的作用。粗暴地進行廢止,同加分腐敗一樣,是不負責任的體現。

眾所周知,高考是一根指揮棒,政策怎么引導,高等教育就怎么培養。在今天“一考定終身”的政策未發生根本變化的背景下,很多導向走向僵化,甚至走向腐敗,都暴露出一些教育者的功利化色彩。因此,質疑高考品德加分容易滋生腐敗,造成不公平,既是政策的漏洞,同時也是政策的無奈。從這個角度來看,高考品德加分同奧賽加分并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區別,單獨拎出來批判更是沒有依據。

而從高考品德加分的設置初衷來看,拒絕粗暴地因噎廢食,顯得更加必要。多年來,我們進行的人才培養和人才選拔,一直提出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在這樣的教育語境下,能否通過政策配套支持,讓教育的品德導向能夠落到實處,考驗著我們的教育的成效。對比公務員考試中明文要求“以德為先”,卻難以真正地將品德不佳的考生甄別出來的尷尬現狀,高考政策對有先進道德事跡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加分獎勵,至少是從行動上對我們的教育導向進行呼應,是對我們高度重視品德教育的人才培養理念進行有計劃地實現。

至于其中出現的問題,應當在充分認識其積極意義的基礎上,再進行改進和變革。就高考品德加分而言,無可否認,在具體地操作和認定上,具有標準認定困難,公信力不足的情況,甚至沒有奧賽加分那么清晰、公開。但是,這種標準的難以確認正是其自身特點使然,畢竟,我們無法將“感動中國”人物的事跡進行模式化歸類,對于道德上的表現,涉及人性,更關乎尊嚴,本身無法量化。

因此,今天再來討論高考品德加分,絕不應該僅僅限定在加與不加的選擇間,更多地思考應該放置在,我們應該怎么加,如何科學公平地加,或者,至少是,我們應該怎么通過政策來體現出我們的教育中道德導向的維度,多管齊下夯實人才培養的道德基石。

教育部體衛藝司司長王登峰近日透露,全國大、中學生體能測試必須跑800米、1000米,不能選測。這一消息引起廣泛關注。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副主任李海龍認為,將德育和體育納入高考科目,從教育部出臺的一系列的政策動向看,這是一個方向,是早晚的事情。(5月28日《大河報》)

我國的教育方針是德、智、體全面發展,德育和體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著眼現實,重視智育而輕視德育、體育早已是普遍現象,學校、家長、學生成天圍著分數轉,將德育、體育的重要性拋諸腦后,致使學生道德水準和身體素質“雙滑坡”。有鑒于此,近年來不斷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吁將德育、體育納入高考,一些省份已表示有此打算,教育部的種種舉措也露出端倪。正因如此,李海龍才認為“這是一個方向,是早晚的事情”。

高考是一根指揮棒,將德育、體育納入高考,當然能對中小學德育、體育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其利自不必贅述。但是,興一利往往生一弊,任何公共決策不僅要有可行性論證,更要有不可行性論證,若從“不可行”角度看德育、體育進高考,恐怕是大有問題的。

道德無法量化,而高考恰恰是一種“量化”考試,以分數來衡量一個學生的道德水平,極為不靠譜。也許高考可以增設一門品德考試,但這顯然無濟于事,答卷上的道德水平與考生實際的道德水平,根本不是一回事,增設品德考試科目除了增加學生負擔,別無實際意義。如果不增設考試科目,而是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確定德育成績,那就更不靠譜了,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將勢所必然,高考的公平性將會遭受毀滅性打擊。

體育進高考看上去要好一些,畢竟可以通過測試確定成績,能跑多快、能跳多遠可以“量化”。但是,當體育成績成為升學的籌碼,實際上面臨著一道公平難題:有的學生天生體質較差,體弱多病,這不是他的錯,也不是他不努力的結果,因為體育成績較差而影響上大學、上好大學,是否公平合理?還有一些考生,身體雖然很好,但就是跳不高、跑不快,奈之若何?進一步思考:高等教育是公共資源,體質較差的考生就無權平等分享嗎?就不該上大學、上好大學嗎?

在我看來,無論德育、體育進高考,還是各種高考加分,都是基于這樣一種理念——把高考當成一種“萬能工具”,寄希望于高考解決所有問題,恨不得把所有好東西都往高考里面塞。這種理念用心良苦,但殊不知,高考只是一種智力測試,它無法承載太多的功能,更不可能是“萬能工具”。事實已經證明,高考加分弊端叢生,所以近年來各地一再削減高考加分項目。同理,德育、體育也是高考難以承受之重,如果將其納入高考,極有可能重蹈高考加分的覆轍。

中小學德育、體育亟待加強,但加強的方式不是將其納入高考,而是給學校、教師、學生“減負”,讓學生不再被分數壓得喘不過氣來,有時間而且有條件加強體育鍛煉、提升道德修養。這才是根本之策。

5月23日,教育部體衛藝司司長王登峰在教育部發布會上透露,新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已基本成形,跟舊版相比,取消了所有選測項目,統一為高考必測項目。(5月28日《大河報》)

依高考的“指揮棒”地位,無可替代的“導向”作用,對大中小學生的“體質弱”之癥,進行高考“把控”,力求分數“健身”,思路不應算錯,但若聯系國情,及眼下高考沉重的負載,又可說此路難行。

從高考負載上看,把學生體質之“寶”,全壓在高考“萬能導向”上,更需慎之又慎。一者,學生的體質強弱,不是簡單的一兩項體育測試就能考定,也不是十天半個月的考前突擊就能練成;二者,高考負載之多,關涉之廣,縱然其是動力十足的火車頭,也難免在前行中問題頻出。何況,附著其上的諸多功利之心,世俗之弊,更讓其即便能多拉快跑,也難免事與愿違。如此之下,再盲目把體育科強加其上,恐難修成正果。

面對大中小學生的體質弱之癥,應問計于“減法”,不是一味與分數相“捆綁”,而應著眼與“閑暇”聯姻。不然,把高考當成一個“筐”,不分青紅皂白啥都硬往里裝,這只會把問題搞砸、弄僵。

最近,全國31個省區市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陸續公布,各地在整體加分“大瘦身”的同時,有13個省份的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的加分幅度達20分。

前些年,在對中小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探索中,就有人提出要對德育打分,結果因無法確定客觀、量化的評價標準,而被當做笑談。

在某些學校,因對“拾金不昧”的獎勵和引導不得法,結果在學校中“丟錢”和“撿錢”的數量激增。在現實中,德育被“污染”的案例并不少見。根據全世界兒童和青少年保護的原則與經驗,過分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導向是危險和不負責任的。

可見在高考中強化德育加分,不僅難以達到倡導德育的目的,還可能會扭曲道德品質的真正價值,其科學性值得懷疑。

眾所周知,學生的思想品質雖在高中階段初步成型,但內容要遠比見義勇為、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之類更豐富、更深層,不僅涉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也應包括心理素質和健康情感。所以,作為具有重要導向和照顧實惠的高考政策,若確立不當,很可能會引發嚴重的教育問題與社會問題。在這方面,國外在高校錄取時參考貫穿考生多年學習生活的“社會服務卡”,值得借鑒。

長期以來飽受爭議的“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的照顧政策也值得反思。北京市從2014年起新的“照顧加分政策”涉及品德的內容為: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應屆畢業生(獲得區、縣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考生)加20分。高中階段被評為“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學生”的應屆畢業生,加10分。盡管通知規定了照顧對象“資格審核”的具體要求,如市優秀學生以相關部門公布的名單為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考生須經中學推薦,市教委核準,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市三好學生、市優秀學生干部以北京市教委提供的學生名單為準;獲區、縣級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由區縣民政局及市民政局見義勇為處審核蓋章。但質疑聲仍非常強烈。

其本質問題在于,學生由于“高考照顧”而沾染了濃重的功利色彩,其消極影響遠大于積極意義。況且,在“評選”過程中暗箱操作和權錢交易屢禁不止,引起社會長期、普遍的批評在所難免。

相對于絕大多數考生的公平競爭,在各類照顧政策的名目之下,受益的還是極少數人。如果所謂的照顧政策不能從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考量,不能得到全社會的普遍認可,任何所謂的“改革探索”不僅缺少積極意義,還會動搖高考的公平、公正根基。

加強公示、監督、聽證、反饋和懲治高考腐敗等制度建設,是保障高考改革能堅守基本原則的最后一道防線。鑒于此,筆者呼吁盡快出臺我國的《考試法》,而各省份出臺的各項高考照顧政策,則要在國家法的原則框架之下,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成為地方考試法的具體內容,以確保高考改革的嚴肅性、科學性和原則性。

程方平(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最近,全國31個省區市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陸續公布,各地在整體加分“大瘦身”的同時,有13個省份的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的加分幅度達20分。

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要“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教育不僅要傳授知識、培養能力,更要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強調“德”是做人的根本,是一個人成長的根基。

但現實并不令人樂觀。門庭若市的“培優班”,擠破頭的“自主考”,做不完的模擬卷,背不動的大書包……結果是考試分數可能上去了,社會的道德水準卻沒有同步跟上。在這樣的背景下,各地陸續出臺高考加分政策,不少省份給在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加分,以此來引導全社會對學生思想品德培養的重視,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高考品德加分之所以引起熱議,首先是因為加分政策有明顯的導向性。過去奧數、科技類、體育項目等領域有較多加分項目,結果導致了社會上的奧數熱、科技比賽熱等,甚至形成了一個個龐大的培訓產業鏈。而給品德出眾和見義勇為者加分,是否會導致一些人為了能夠加分,刻意去找尋“事跡”?其次,思想品德的評價不像奧數、體育項目那樣有明確標準,類似“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應屆畢業生”這樣的加分規定具體該如何操作?此外,各省區市公布的加分政策中,有的地區沒有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有的省份可以加10分,有的省份可以加20分。這容易讓人感到疑惑。

既然是一件好事,就要將其做好。筆者建議,各省份加分政策最好相對統一。全國各省區市在學生思想品德建設方面所面臨的問題是共通的,如果選擇高考加分政策這一“指揮棒”引導全社會對學生思想品德的關注,各省區市在制定加分政策時最好能夠相對統一,以便在全社會形成合力。

加分的項目要具體,便于操作和監督。葉圣陶先生曾經說過:“空無傍依的德育是沒有的。”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總是與學校的智育、體育等融為一體,體現整體育人的價值和作用。不僅學的時候是這樣,在學科考試(包括高考)中,同樣也包含了對學生思想品德的考察。因此,各省區市制定的有關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政策,著眼點并不在學生日常思想品德的測量上,而在于學生是否有感人的事跡,且在一定范圍內被認可和傳誦。為了將這項工作做實,13個省份在出臺的高考加分規定中,列舉了學生思想品德方面一種類型的感人事跡——見義勇為,并對其認定和加分給予了規定。這就比較具體,可以在家長、社會的監督下進行操作。但學生思想品德方面的感人事跡絕不僅僅只有“見義勇為”這一種,還有其他各種類型。筆者建議,能否像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那樣,給出有關思想品德方面的“正面清單”,說明其認定辦法和操作流程,讓各地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符合要求的新案例,可以進一步補充這一“正面清單”,使其逐漸完善。

常生龍(上海市虹口區教育局局長)

近日,各地披露的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特別是“品德加分”項目,引發熱議。

一些教育界人士和家長擔憂的是:“品德加分”如何認定?有哪些實施細則?會不會給權力尋租提供新的空間?加分項目泛濫、弄虛作假等問題的存在,使得這些擔憂不無道理。

應當肯定的是,“品德加分”對于鼓勵學生提高人格修養,改變“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等片面評定方式,具有積極意義。用“高考加分”的方式對品德優秀的學生進行鼓勵,會發揮榜樣的作用;讓道德水平出眾的學生接受更好的教育,也是公眾愿意看到的。

但也應當看到,相比于其他加分方式,“品德加分”更不易于科學合理的界定,這對公平公正提出了更大的挑戰。如果因為存在的漏洞而導致被錯誤的利用,不僅會導致政策的失信,更嚴重的是,會不會因此而“影響到一代人品德的養成”?這樣的后果誰都承擔不起。

除了用高考加分這樣略顯“功利”的方式以外,在鼓勵學生品學兼優方面,就沒有其他的路可走么?隨著高考改革的不斷深入,“一考定終身”的選拔方式會越來越弱化。如今多所高校試行的自主招生政策,對學生的考察也不僅限于學業成績,而是更加全面客觀,這也是今后人才選拔的一種趨勢。這就對學子們平時的表現包括品德修養,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教書育人的學校,也應該積極適應這種評定方式的轉變,真正對學生進行全方面培養,對學生平時的表現應建立詳細的記錄檔案,以方面今后升學時對學生進行全面考察。這才是對學生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培養模式,也是我們一直倡導素質教育的目的所在。筆者以為,相比于“品德加分”這種硬性方式,平時的考察才更真實,也能更廣泛的實現鼓勵品學兼優的目標。

高考加分項目的調整,目的是為了確保這項考試更加公平公正,這也是國家明確提出清理高考加分項目的原因。我們既然要鼓勵提高思想品德好和見義勇為行為,就應該科學地去研究、論證如何確保公平和安全的具體措施,讓“品德加分”不變味。在此之前,對這項政策要慎之又慎。

目前,各省份均已正式出臺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項目大瘦身最引人關注。記者盤點今年新調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照顧政策發現,此輪大規模調整主要集中在體育、奧賽等縮減項目及降低分值。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13個省份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獎勵加20分。

大多數論者認為,思想品德加分,因其標準較為寬泛,評判衡量困難,很容易造成新的不公,讓這項制度淪為少部分人的特別通行證。

公眾普遍的從眾心理,也容易對這項政策產生抵觸情緒。他們的擔憂也是有道理的,近年來,高考加分政策異化,社會普遍對加分的客觀性存疑。來自《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顯示,高考加分政策已和擇校費、大學高額學費一起,成為公眾心中的三大“教育不公平”。

人們并不是完全不贊成加分選才的手段,而是不容許在加分過程中存在暗箱操作,也不希望加分政策因為太多太濫而失去引導和示范的初衷。對品德加分的抵觸,本質上也是源于這種心理。

評價一個人思想道德的好壞,的確很有難度。有網友舉例說,甲考生家里很富有,乙考生家里很貧窮,甲捐錢給乙,且數額較大,算不算思想品德好的表現?這樣的猜測有點不地道,但那些大量被曝光的高考加分的“典型”案例,又在某種程度上印證了人們的這種臆測。

即便如此,我仍然堅持認為思想品德加分的引導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也沒有人們想象的那么難以界定。這些年,青少年思想道德滑坡已經成為社會的普遍擔憂,那在高考這個環節增加對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考評,其實并不過分。

竊以為,只要能從四個環節把握好高考思想道德加分,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加分腐敗。第一,有關部門站在公允立場;第二,具備一套科學完備的評價體系;第三,應充分聽取民意并及時公示;第四,建立責任追究及倒查機制。

依此邏輯,再回到前面那位網友提及的問題,甲對乙的幫助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可以通過多重途徑相互印證的,不是少數幾名官員就能得出的結果。這意味著,必須充分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也才能激發人。

當然,對高考學生而言,高考道德加分,不應該成為道德追求的目標,更不是功利主義的秀場,而應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流露,不可不為,又不可刻意為之,否則,道德加分就變味了。

重慶晨報評論員 王方杰

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來,全國31個省份招生考試部門陸續發布2014年高考相關信息。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關注。此輪大規模調整主要集中在體育、奧賽等縮減項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奧賽獲獎者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單。(5月25日《法制晚報》)

加分大瘦身, 正像教育專家指出,不會限制特長生發展,反而有助于為其建立透明、公平的平臺。國內人情關系泛濫成災,高考加分并沒能給普通家庭的孩子增加多少機會,而是被官二代、富二代鉆了空子,甚至擠占了普通孩子的上升通道。例如浙江紹興一中2009年參加航海模型加分測試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長是副區長、副局長、校長、副校長、科長、銀行行長、公司董事,其余6名則是教師子女。

除此之外,農村地區的孩子,并沒有條件參加各類培訓與學習,高考加分項目自然與他們無緣,這對他們更是一種不公。高考本來是讓懷揣夢想的寒門子弟有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但在高考加分照顧政策面前,缺乏相關“素質教育”培訓的普通孩子,會輸在這一貌似公平的起跑線上。

高考加分大瘦身,也給學生減負。教育學者楊東平曾說奧數“對學生摧殘之烈遠甚于黃、賭、毒”。學生們要面對繁重的學業,放學、放假還要參加各類如奧數等補習,瘋狂的補習,讓學生不勝負荷。所謂的素質教育,甚至比應試教育更為傷害學生的身心。

高考加分照顧政策從施行情況來看,更多地照顧了特權階層的子女,這終究會進一步導致階層固化,阻礙底層向上流動的機會。取消高考多數不合理加分,還要把招生的主體還給高校,讓學生與高校進行雙向選擇,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擺脫權勢的左右,還所有考生以公平競爭的權利。

給高考加分大瘦身,實現高考公平競爭,也是為了嘗試改變特權對教育領域的侵蝕,所以特權如若實現了“被關進籠子里”,不再將染指各個領域,不僅高考會變得更公平,也會讓社會其他領域得以改善。當然,后者遠比前者要難實現得多。

戴先任 (媒體人)

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來,全國各省份招生考試部門就開始陸續發布2014年高考相關信息。截至目前,31個省份均已正式出臺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關注。教育專家指出,加分瘦身不會限制特長生發展,反而有助于為其建立透明、公平的平臺。(5月26日《法制晚報》)

隨著全國絕大多數省市2014年高考方案的公布,人們不難發現,雖然在具體的方案內容,細節上不盡相同,但是各省市方案也有著一個明顯的共同點或者是共同趨勢,那就是在高考加分政策上的“瘦身”,具體表現就是加分項目大大壓縮了,即使是予以保留的加分項目,其所加的分值和以前相比也大大降低了。

高考加分不但關系到無數考生的前途命運,同時還和公平正義密切相關,所以每年的高考加分都會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也正是近年來各地高考加分過程中的徇私舞弊,加分丑聞,讓這一本來是為了激勵體育或科技特長,鼓勵優秀學生,照顧少數民族考生的政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質疑與爭議。這種情況不但完全體現不出國家制定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而且嚴重傷害了社會公平與正義。

從這個角度來說,今年全國絕大多數省市在高考加分政策上的大瘦身,既是對當前加分亂象的一種糾正,也是對公平正義的一種維護,無疑是符合公眾期待的。此次高考加分大瘦身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加分項目減少,二是加分分值降低。加分項目減少,也就等于是減少了一些人可以徇私舞弊的空間,不給他們以弄虛作假的機會;而加分分值的降低,自然也就降低了通過不正常手段獲取高考加分的動力。兩者合力,勢必為改變高考加分亂象,維護高考公平與正義產生積極作用。

高考加分越“瘦身”,公平必然越“豐滿”,這是沒有疑問的,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如果不能改變加分政策與地方行政權力過度掛鉤的現狀,不能把高考加分考核測試的權力真正還給高校,由高校依據自身學校定位確定要招什么樣的學生進行什么樣的考試,最終形成由高校和考生雙向選擇的模式,那么就無法真正避免加分亂象的存在。

高考加分瘦身是好事,但終究屬于治標之道,真正的治本之道是對當前的高考加分政策進行深度改革,建立一套真正透明公開,公平公正的加分模式,既體現高考加分的初衷,發揮鼓勵特長,表彰優秀,同時又不損害教育的公平與正義。

目前,31個省份均已正式出臺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關注。此輪大規模調整主要集中在體育、奧賽等縮減項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奧賽獲獎者被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單。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13個省份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獎勵加20分。(5月25日《法制晚報》)

高考作為國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一定的“風向標”作用。不管是體育、奧賽等縮減項目及降低分值,將奧賽獲獎者剔出保送行列的“減法”,還是在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方面的“加法”,實際上都是在向社會昭示——高考在變,向著社會訴求在變。一直以來,我們的教育倡導“品學兼優”,但是在過獨木橋時又過于注重學,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品,又加之社會出現“道德滑坡”現象,現在用加分的方式強調品,是良性改革,“良心”改革。

雖然制定加分政策初衷是好的,而執行中要保證不跑偏何其難也。就拿體育、奧賽加分來說吧,良好初衷被金錢與權力蠶食殆盡。據中青報報道,一些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了名目繁多的加分項目,重慶近5個考生中曾經就有1人獲加分,湖南高考武術加分已經形成了產業鏈,交幾萬元參加時間不等的訓練后,獲得加分十拿九穩,在遼寧有的考生以“籃球類二級運動員”加分,實際卻沒怎么摸過籃球……

一個個荒唐的案例說明,如果加分制度設計不嚴密,對權力的制約監督不扎實,運作過程不透明、不公開,任何一項加分政策都會被嚴重異化,淪為某些權錢交易的腐敗通道,從而與初衷背道而馳,損害其他考生的正當權益乃至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

高考改革,公平方向不可悖。暫且不論用高考加分的方式能在多大程度上喚醒道德,鑒于此前教訓,高考“品德加分”首先需要加點謹慎。其一,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應及時關注高考加分政策的新動向,對“品德加分”聽取公眾意見,并組織專家論證科學性、可行性,對各地加分的標準、占考生的比例再審查;其二,要加強對加分工作信息公開的力度。近年來,隨著各類高考加分中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現象頻頻被曝光,公眾對更陽光、更透明的高考加分公示公開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盡管教育部將“信息公開公示”列入《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進行強制公示,但實際效果仍不理想,需要在公示平臺、監督渠道、時間期限等方面下更多工夫。

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來,全國各省份招生考試部門就開始陸續發布2014年高考相關信息。截至目前,31個省份均已正式出臺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關注。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13個省份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獎勵加20分。

高考加分的目的,在于選拔特殊的優秀人才。這種制度設計的初衷和本意,沒有任何問題。可問題是,高考加分在現實中頻頻走樣,高考加分往往成為一些有權有勢有錢學生的高考捷徑。雖然,高考加分的細則非常清楚,何種項目可以加多少分一目了然,但是因為所有的加分都是由人來審核的,加分的具體制度又存在公開不夠、審核過粗、處罰過輕等情形,高考加分中的舞弊現象也就不足為奇。

那么,高考加分應該如何改革呢?一個大前提是,必須減少高考加分,能不加的就不加,能少加的就少加。這是一種基于現實的務實考量。一方面,高考最重要的價值在于公平,如果高考加分在一定程度上動搖了這種公平,就應該在權衡和取舍之下,減少高考加分,這一點毋庸置疑;另一方面,高考加分總是容易出問題,制度建設總是讓人感覺沒有到位,那倒不如直接減少高考加分,減得越多,可操縱的空間就越少。就像取消“點招”一樣,誰都知道這可能讓一些優秀的人才被刷下,但是沒有辦法,高考的主要功能更需要保障。

同時,一個小前提是,必須保障高考加分的合理,加分的指向應該與人才有關,加分的內容必須可以量化,加分的考核必須可以公開。只有高考加分做到了細節真實、制度完善,高考加分才能成為一個正向的設計,而不是一個有損高考和考生權益的東西。

以這樣的視角看,“品德可加分”就存在兩個問題需要討論。一是,品德是否必須成為加分項?在高考加分正在減少的大背景下,大趨勢下,如果品德不是必須的加分項,就不必納入。盡管,沒有人否認品學兼優的學生,是最理想的學生,品德也應該是人才的應有內涵;但是,高考不是感動中國人物的評選,高考畢竟是專業人才的選拔。在常識層面上,評價專業人才,更主要的標準是其專業的素養與潛力,而不是其品德。所以,品德作為參考內容或許更符合高考選拔的本質,同時,這也不妨礙錄取“指揮棒”對高考考生品德的引導。

二是,品德可加分如何具體化?有時,一個措施說起來是容易的,也是可以產生良好效果的,但是其可行性直接決定了最初的善意能否完全釋放出來。品德可加分也是如此。品德本來就是抽象的東西,它更可能體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到底該如何將這種內在的東西具體化呢?是所在學校的鑒定,還是學生的自我評價,抑或是種種榮譽稱號?這些內容都可能偏離常態的品德。雖然,見義勇為可加分的爭議會少些,但是何謂見義勇為本來就存在爭議,同時對于高中生來說,號召其見義勇為風險會不會大了些?

我們當然希望看到,學生在積極迎考的同時,還積極參與社會生活,在學習文化知識的同時,還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情操。只是,有時對品德的強調和重視應該符合其規律,對品德的引導和鼓勵應注意其方式。顯然,“品德可加分”就面臨兩個需要討論的問題:必不必須;如何具體化。只有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讓人信服,“品德可加分”的爭議和質疑才能消除。

李劭強(江蘇 教師)

2014年高考在即,截至目前,已有31個省份正式出臺高考新政。其中,各地的加分政策變化引起人們關注。有媒體盤點發現,調整主要集中在體育、奧賽等縮減項目及降低分值。與此同時,13個省份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獎勵加20分。

總體上看,在今年高考中,高考之外的加分口徑普遍在縮小。相比于以往名目種類繁雜的加分,新規的出臺進一步壓縮了加分空間,理論上講,高考分數這一“干貨”在考生升學成績中的比重將得到提高。那么,在“高考”是相較之下更“硬”的考核方式這一語境下,這是否意味著高招會更加公平呢?

要對此作出判斷,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討論具體哪個名目是否應該加分、加多少分,恐怕都不是關乎公平實質的要點。細看這些加分項目,諸如體育特長、奧賽獲獎、科技發明,以及見義勇為,其初衷都有對人才全面發展的鼓勵,并以分數的補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公平,這切合于現代教育的理念,質疑這些項目本身值不值得享受加分待遇,還不是矛盾的實質所在。

真正讓人擔心的,其實是這些加分政策在實際操作中的公平與公正。從以往的媒體報道來看,任何名目的加分政策,無論出發點多么好,卻都可能被扭曲濫用:在奧賽中作弊獲獎、由家長老師“捉刀”完成作品參加科學發明競賽、非體育特長學生謊報資格、藝術類考試藏“貓膩”……但凡有加分的口子,就少不了各種鉆空子,有的甚至大面積造假舞弊,風氣嚴重敗壞,令加分政策“聲名狼藉”,成為社會詬病的重災區。

到底哪些學生享受到加分的好處呢?除了少部分真正符合加分政策的學生之外,更多獲得加分“照顧”的,或多或少都與權力和利益沾邊。追究這些案例不難發現,從教育系統內部,到不同系統之間的利益交換,甚至直接由金錢鋪路的各種“條子生”、“點招生”,在一些地方幾乎成了享盡各種高招優惠政策的主力軍。于是,高考加分淪為服務于少數權貴的利益輸送通道,一般學生只能“望洋興嘆”,造成極大不公。

因此,無論是體育特長生項目的減少,還是部分地區下調奧賽加分分值,亦或是高達20分的思想品德加分,只要還有加分的空間,又缺乏嚴格的約束與監督,仍然難以擺脫少數人別有用心的上下打量。即使沒法再大刀闊斧地加上幾十分,但在“一分壓倒一片”的高考中,其效果照樣蔚為可觀,讓少部分學生得到不合理的競爭優勢,繼續享受特權。

從這個意義上講,即使今年的加分“口徑”有所收縮,充其量只是一個制度漏洞的有限縮小,不公的程度或許有所減少,本質卻無變化。或許有的聲音認為,漏洞逐步縮小就是進步,但如果只在用技術手段緩解癥狀上做文章,卻不去關注實質,這就像是在對待腐敗問題上止步于“治標”一樣。加分作為一項實現公平的調節政策,為何在實踐中全然走形,反而加劇不公?這一漏洞該如何堵上,應該是未來高考改革的一大課題。

□ 本報評論員 李杏

【有獨立人格的優秀學生,不一定能得到推薦。多年來,“省市優秀學生干部”“省市三好生”,有許多是比較平庸但很“聽話”、“能配合學校”的學生。】

高考在即,有消息稱,研究31省市區高考錄取新政,發現“加分”政策有較大調整,體育特長和奧賽等項目,或縮減,或降低分值,或取消保送資格;而有13個省市區“加分”項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和見義勇為”,10省市提出對“見義勇為”的考生“加10分”作為獎勵,京、浙、川三地獎勵則達到20分。

此次以“縮減”為主的高考加分政策調整,糾正了一段時期以來的工作偏差。為建設公平社會,不能不在高考錄取政策上作一些特殊規定,以防限制過死,扼殺人才;然而,在功利主義風氣盛行的社會,高考錄取只要多開一道門縫,就會有無數人爭先恐后地想辦法往里鉆。在學校,你會發現,因為有高考錄取加分政策,身邊的“少數民族”學生忽然多了起來,體質很差的學生忽然拿出了“高水平運動員證書”,“優秀學生干部”“省級三好生”名額往往要在“班子”里三番五次地討論,——并非是慎重,而是各自有人“打招呼”……加分政策造成新的錄取不公平,加劇教育腐敗,更壞的是讓腐敗風氣“低齡化”。

本次一些地方有關“思想品德和見義勇為”的加分細則,未聞其詳,不敢一概而論。近年有過對高考期間因見義勇為而缺考的學生實行破格錄取的先例,這對弘揚正氣、教育學生勇擔社會責任,無疑有積極意義,對此,公眾也不會反對。

不過,“思想品德”如何“加分”?將會有哪些細則?以我在中學工作的經驗,那些正直善良,勇于犧牲個人利益,在學生中有威信的學生,未必是學校行政方面愿意肯定、表彰的人物。這些學生有人格理想,有完善自我的意識,有正義感,道德觀念強,比如,他有可能婉拒學校安排的匯報演出,而去探望患病的同學,他會對學校違反教育規定的行為提出批評,他甚至會揭發學校的不良甚至腐敗現象;總之,一個有獨立人格的優秀學生,不一定能得到學校的推薦。校方有可能推薦那些循規蹈矩的學生,多年來,“省市優秀學生干部”“省市三好生”,有許多是比較平庸但很“聽話”、“能配合學校”的學生。

學生“思想品德”優秀,本是學校的教育目標,如果一名學生并非對社會有特殊奉獻或犧牲,僅僅因“思想品德”正常或“表現好”,便可以享受“高考錄取加分”,其他自知沒有“品德加分”資格的學生是不是從此便可在道德行為方面降低一個等級?希望有關方面能公開具體措施,遲早完善,防止導引出意想不到的情況。

我見過不少品學兼優的學生,他們在高考復習最緊張的時刻,仍然關心老師的健康,仍然能放下手上的事去幫助有困難的同學,仍然不要爸爸媽媽接送;拿到準考證,要離開學校了,他們依舊把教室打掃得干干凈凈……我想,要是給這樣的學生“加點‘思想品德’分”,他們會不會感到不自在?他們平靜快樂地做這些,沒有任何個人企圖,你遞過去的“10分”“20分”,會不會影響他們美麗的心靈?

□吳非(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