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丝袜视频高清中文字幕,最刺激的欧美三级网站,在日本看免费XXXXXX,久久成人人电影网

   簡/繁 體

可能連黃海波自己都想不到,居然會有這么多人對他嫖娼的行為給予贊成。4天前,演員黃海波因涉嫌嫖娼被抓。而這兩天的輿論態勢,竟然以聲援為主,尤其是認為他作為明星不揩粉絲油,有節操有底線。然而,這樣的觀點恰恰反映了民眾認識的集體缺失(5月20日《哈爾濱日報》)

黃海波涉嫖被抓按常理可能遭受輿論譴責,但恰恰相反,在事發后的幾天,輿論的態勢跟很多民眾的想法“背道而馳”,居然以聲援黃海波為主,這讓媒體大吃一驚,紛紛發出“這種聲音值得支持?”疑問。

問:黃海波被聲援很奇怪么? 答曰:見怪不怪!

各種新媒體出場,人人都可以有麥克風,可以做觀點的傳播者。然而,這也給某些人以可乘之機,利用網絡產生的“輿情場”來實現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民眾也越來越缺乏理性,不假思索、人云亦云的跟風之氣著實令人擔憂。

在此次事件中,嫖娼顯然屬于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不管你是何身份都逃脫不了這一事實。當然,也不能因為你是明星,就一定要遭受比之于常人,更為嚴厲的譴責、重罰之類。脫去明星的外殼,黃海破也只是一介凡人,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違法就該批評,聲援支持豈能茍同!輿論勢態出現偏差,不論是否有“幕后操作”,都暴露出當下輿論環境的大問題。

在對某一社會現象出現后進行評議時,很多民眾要么按以往的觀點直接下定論而非就事論事,要么缺乏理性思考便直接跟風,人家說的似乎有理便急著“點贊”,無法對事件做出正確的理性辨別。前不久在北京發生的硬闖火車站事件,居然也能“贏得”不少支持的輿論力量,何止匪夷所思!

在有的人看來,旅客就是鐵路的“上帝”,而鐵路的宗旨是“人民鐵路為人民”。那么,“上帝”應該永遠是對的,錯的不該是人民而應是鐵路。然而,人們似乎忘了,強闖過車站、明星嫖娼早已逾越了法律邊界,即使他真的沒做錯,只要違了法,他便不該被支持。無規矩不成方圓,任何理由都不該侵犯神圣而莊嚴的國家法律!

毫無疑問,當前的輿論環境問題很明顯,民眾多是缺乏各類常識,而且未先對事件進行甄別便往下定論,加之隨大眾的不良風氣,導致輿論往往誤入“歧途”。如何改善這一窘境?讓民眾多些理性思考,或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而制定措施正確引導也是迫在眉睫。

演員黃海波嫖娼被拘新聞曝出后,引起網友的熱議。在某網站發起的“黃海波被曝嫖娼被拘留,你怎么看”的網絡投票吸引了近18萬的網友投票,其中有六成多網友認為“單身男人、可以理解”。為何一個明顯的違法行為卻得到這么多網友的寬容呢?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這是因為現代社會道德標準降低的原因。(5月19日《北京晚報》)

黃海波嫖娼已經不算什么新聞了,經過幾天的發酵之后各方的反應也已經趨于平靜,在事件剛發生之時,筆者本來以為“波哥”有可能會步文章的后塵,成為萬夫所指的對象,進而形象大跌,沒想到事情卻出乎我的意料。在某網站發起的這則網絡投票中,近六成網友對黃海波的行為表示理解,著實讓人大跌眼鏡,本來是一件違法行為緣何會出現這種狀況?

部分網友認為,黃海波沒結婚,不算出軌,自己花錢嫖娼,沒有潛規則女演員,沒有打女粉絲的主意,只不過是解決一下生理問題,沒必要大驚小怪;有的甚至把他和一些貪官包二奶相提并論,認為他做的光明磊落。不僅如此,他的許多明星好友和作家朋友也紛紛表示支持和理解,與文章同學相比,一個是出軌,一個是嫖娼,為什么會得到兩種截然不同的待遇?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儒家文化是一種泛道德主義文化,即在某個社會下,社會形成的道德規范或者對個人人品要求在正常人的能力范圍之外,以至于惟道德是論。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各種社會問題往往都歸結為人的道德境界問題,歸結為自私、物欲、怯懦,歸結為犧牲和奉獻精神的丟失,凡事都要講道德,道德標準高,道德約束感強烈。

然而,在經過了數千年的傳承與演變之后,而在現代社會,講求的是個人主義,追求個人幸福和自由的思想得到人們的廣泛認同,以往的特別重視個人道德準則的現象逐漸淡化,現代社會的道德標準和底線卻在降低,從而導致人們對待某些有違社會主流道德標準的事件,反而可以持寬容,甚至支持的態度。就像傳統社會對“性”的問題羞于啟齒,現代對于性觀念的開放態度令人咋舌,這是人性的悲哀還是社會的畸形?

除了道德方面的原因,網絡心理和社會心理的差別也是導致眾多網友支持黃海波的重要因素。網上的發言大多是以匿名的形式進行的,不排除有的網友抱著看熱鬧、調侃、放縱的心理。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人遭受著工作,學習的壓力,有很多想法是壓抑著得不到放松,網絡這時就扮演發泄這些壓力的“出氣筒”,很多人只是跟風而已,并不能代表他本人就持有這樣的觀點。

既然網友眾說紛紜,有網友支持黃海波,有網友抨擊“道德淪喪”,但網友言論有時候確實容易被人曲解,那么,此事的是非黑白,還是交由法律來評判吧。

現年39歲、曾演出《咱們結婚吧》的黃海波,15日晚被揭于北京某酒店嫖妓,當場斷正,被警察帶署調查。黃海波亦對召妓一事直認不諱,被移送拘留所。(5月17日,新華網)

雖不清楚警方在這些信息披露中扮演了何種角色,但內部司法文書連同案卷照片均被上網,顯然非普通公眾所為。如果警方不是這些信息的披露主體,恐也有保管不善的嫌疑。

《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處罰應“公開、公正”,但也宣示實施處罰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賣淫嫖娼者違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僅限于法律明示的責任。他們的人格尊嚴及其他合法權利,仍受法律保護。“網絡示眾”遠遠超出了法律的范疇。如果這一行為被默許,本著執法公平,是否每一起賣淫嫖娼案件均應對社會進行詳細公開?

無論拍攝者是誰,對于公民隱私信息的快速泄漏,警方都難辭其咎。哪位警員對著電腦拍了幾張照片,或者哪位警員允許“群眾”對著電腦拍了幾張照片,誰是第一個在微博上傳了所拍照片的人,排查起來,應該不難吧?只要北京警方愿意去查,并不難查出這些警方工作資料是如何傳出的。如果不追查,讓人不免又發出聯想“這是不是又是一起內外勾結有組織、有預謀的“好戲”呢”?

社會信息化程度增強,公民信息外泄引起的個人尋仇、討債等案件時有發生,公民信息也日漸成為商業利益追逐的目標,相關的糾紛與案件不在少數。筆者認為,相關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對于他人的合法公民信息應給予尊重,看似輕微的泄露很可能引來大禍。

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抓,讓娛樂圈乃至很多人都如同打了雞血一般躁動而亢奮,一時間,從人們的街談巷議到茶余飯后,“黃海波嫖娼”這五個字,一直保持著很高的出現頻率。但與不久前李代沫因吸毒入獄普遍遭到公眾譴責所不同,黃海波這次出事,竟然有很多網友表示了原諒和同情。這其中,除了眾多圈中好友在微博與微信上,通過歷數黃海波在為人和敬業方面多么令人欽佩而表示出遺憾與惋惜之外,更有網友用前不久調侃東莞掃黃的句式,對黃海波嫖娼之事做出了“海波不哭,海波挺住,今夜我們都是海波”之類的“聲援”與惡搞。由此,黃海波嫖娼這檔子事,除了事件本身讓人們吃驚與錯愕之外,公眾對此事的反應也著實耐人尋味。

其實仔細想來,無論是圈中好友與公眾,對黃海波的這次犯錯所體現出來的寬容、同情包括惡搞,固然是大家對其人品、藝德的肯定和其個人私生活現狀的理解,包括不乏秉持與人為善、“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古道熱腸,但在這背后,還隱含著兩種不同的含義。

首先,大伙兒都希望或下意識地希望,用一個他們平時所了解的,在平日的生活中更為真實乃至更為真誠的黃海波,來給眼下這個因一時糊涂正處在輿論負面口水漩渦之中的黃海波,在形象上做一個“對沖”,以減輕黃海波面對來自輿論的壓力。由此可見,黃海波的人緣和口碑確實不錯。但話說回來,即使黃海波的人緣再好,嫖娼也是違法和丑聞。尤其是作為公眾人物,這種對公序良俗與道德規范的僭越,必須進行批評和處罰。由此,我便不能同意某個影評人所說“因為黃海波沒結婚,所以就不會對不起誰”的觀點。在我看來,黃海波此舉至少對不起三種人:其一是自己的父母;其二是廣大觀眾;其三,對不起自己。

至于網友的那些“聲援”與惡搞,我覺得與其說是為黃海波開脫,倒不如說是對當下娛樂圈包括整個社會所存在的某些丑惡現象的憤怒與鞭撻。比如“寧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員,不搞潛規則,不玩女明星”“不向身邊小姑娘下手,以戀愛名義免費蹭炮”“自己花錢解決,沒用公款,不開發票”等諸如此類的調侃,難道不正是用一種“正話反說”的春秋筆法對當下某些丑惡現象的批判嗎?由此,“惡搞”這種本該直面卻隱晦表達的批判方式——帶給我們的思考,或許要遠大于黃海波嫖娼事件本身。

娛樂圈的性問題是真問題,卻是一個難以得到好好討論的問題——不是偷情就是買春,就連男未娶女未嫁這么理直氣壯的情況,都要想方設法能瞞就瞞,最好的情況也不過就像周迅、楊冪一樣,只要拍到,就大方承認。記得有位男明星曾致電偷拍的記者,開口就斥責,你們這件事太沒道德了!記者譏諷道,“您怎么能說跟x小姐談戀愛這件事不道德呢?”

正經戀愛與付費買春之間,隔著一萬個包養,雖然它們因為付費與否和付費標準而分了三六九等。戀愛不犯法,包養也很難說犯法,但是嫖娼一旦被坐實證據,只能低頭認罪。按理說,男明星并不是性資源貧乏的群體,卻仍三不五時地傳出這類事件,說明很多人信奉“凡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黃海波這件事上,錢非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是問題的實質。娛樂圈中不乏混亂超格的行為,但一旦見光,卻要面臨異常保守的觀念和規矩。人們敏感體察到這樣的反差,卻又沒有能力反抗和解釋,只好最大限度地玩笑化、戲謔化。包括黃海波事件里,前女友的暗諷,舊仇人搭車踹,都把整件事往諷刺搞笑的方向拉。

2011年,當時還是夫婦的阿什頓·庫徹和黛米·摩爾在好萊塢發起了一個“真漢子,不買春(R““1 M“″ D°″′ιB″yGi“1“)”的活動,夫妻倆與同樣是好萊塢明星的朋友們隨身帶著寫有這句標語的紙板,有媒體有觀眾的時候舉起來亮一下。庫徹本人表示會和布魯斯·威利斯、哈里森·福特等經典銀幕硬漢并列成為真漢子。再然后有伊娃·朗格利亞、杰西卡·貝爾等美女站出來千嬌百媚地說:“他是真漢子了,你呢?”整個事情在大家還未仔細去理解和批判的時候就已經不了了之。不到兩年后,這對發起人夫婦也分道揚◇,留下了一地亂七八糟的劈腿新聞。什么是真漢子?為什么真漢子就不能買春?在娛樂圈,這真是一個很難嚴肅起來的問題。

同時,這又是一個性別異常不平等的領域。偷情事件里,文章和姚笛不應該被一分為二平攤責任,但是他們卻獲得了差不多數量的口水。而因為性別的緣故,姚笛甚至被罵得更加花樣百出。同樣牽涉性丑聞,黃海波一出事,為他義務公關的圈內人士呼吁寬恕都還算是理解范圍之內,但是有些人確實將自己的智商底線和文化水準著急地顯示給大家看,隨手摘錄幾條,“不管是結婚生子還是未婚嫖娼,都是很人性的事情”“他是個很簡單的人……容易得罪人而不自知”,仿佛錯的是警察先生。

不管有多少人口頭表示仍然支持黃海波,他這條“國民女婿”的路顯然是再也走不通了。很難想象他會以什么樣的面貌重回娛樂圈,大家會不會很有默契對這段經歷一聲不吭。對當事人和知情群眾來說,這都是不可以提的經歷。尷尬,還是尷尬,從頭到尾的尷尬,就像經歷過艷照門的阿嬌和張柏芝,她們不也還要經歷大廈轟然倒下之后一磚一瓦重建的艱辛嗎?

【熒屏上的好男人,終究是按劇本路數來的;而現實生活遠比劇中更真切,因為它連接的才是真實的人性開關。】

“果然是你?”“沒錯,果然是我”……這兩天,段子手又有得忙了,在“微博爐”上他們又烹著一個個“神最右”,究其素材,自然是黃海波貢獻的——飲譽“國民女婿”的他,倒在了荷爾蒙的檻上。

“好女婿”遇上買春這碼事,毀形象是免不了的。在熒屏上攢下的“純情分”,轉瞬之間,愣是被登徒子行徑給拉低到負數了。咳,不能不感慨一句,節操易掉,聲名難修,遠離風月場,總歸是好事。

娛樂無圈,不過是口水江湖。明星與性,哪樣都是爆點,都是公眾八卦癖好的征集令,二者結縭,引爆娛樂新聞本就低的話題沸點,更非難事。于是微博上刷屏的,朋友圈里彌望的,盡是“貴圈真亂”“好男人原來是幻覺”的感慨,一副捶胸頓足模樣,在喧騰一片中,保送黃海波穩坐頭條。

星嘛,是用來追的,當然,前提是給粉絲留點可親近的代入感。既涉娼狎,無論曝光與否,就別指望它成私事,就算不刮起個輿論風暴,小道消息傳傳,也足以讓形象蒙污。在這點上,黃海波得認栽。

而輿論擾攘,本也難免:不找個由頭,你讓那些雞湯咋個灌,讓那些人生感慨從哪找附著物?供八卦的對象,也會有代謝周期,總拿文章、李代沫說事,也會叫人疲勞。所以,黃海波演繹的這段“戲外戲”,就適時成了各種情緒的“憑欄處”。你說它是無聊也好,偷窺也罷,都無法否認,娛樂事件總給人打上一管雞血有其必然性,指望公眾都蹲在法律看臺上看事,實在有些奢望。

借題發揮,人之常情,但若據此得出個“累覺不愛”式結論——“純,屬虛構;亂,是‘好男人’”,那就失之矯情了。國產劇里有句極為常見的臺詞:“男人沒一個好東西”,聽到這,不少男同胞們常有躺槍的激憤感,只恨沒法找編劇說理去。可現實中,還真有這么些人,把男人們一竿子打到這全稱命題的“話語圈套”里。

甭說給男人都貼上不堪的標簽,就是覺得“好男人是幻覺”,同樣幼稚了些。“好男人”文章出軌被罵,“好學員”李代沫吸毒被抓,“好女婿”又來了這么一出,看上去,“原型”跟扮演的角色間都相去甚遠。

拿黃海波來說,他在《我們結婚吧》扮演的“果然”一角,要厚道有厚道,要體貼有體貼,雖然也鬧出不少岔子,但絕對屬于好青年一個,這算是替不少丈母娘在臆想上圓了夢,但到頭來,他依舊栽了跟頭。若把劇中形象跟現實版的來個對接,這戲碼無疑有些跳躍,也難怪讓粉絲心碎。

但這份心碎,也有些“入戲太深”的意味。劇中人跟真人“傻傻分不清楚”,總會失望:熒屏上的好男人,也許是屏蔽了復雜人性和人情的,它重在抓你眼球,而非真要把熒屏標準復刻到現實中去;而生活有時也比電視劇更繁復,它連接的才是真實的人性開關,所以美好與不堪,遠比劇中的更真切。

黃海波不是果然,我們也該調低“代入感系數”,因為你勞心傷肺的節奏,也抵不上娛樂圈“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來襲擊”的頻率。不妨自身做個“好××”,遠比寄希望于別人靠譜。

□午夜侃人(媒體人)

5月16日,演員黃海波因涉嫌嫖娼而被警方當場抓獲,目前已被送往拘留所羈押。但與以往娛樂圈的負面新聞不同,黃海波此次獲得了大多數網友的寬容與諒解。事情發生后,據黃海波好友透露,黃海波之所以嫖娼,系事前醉酒導致。更有與其合作的導演暗指:海波為人直,是得罪了人遭人陷害。

在《激情燃燒的歲月》中飾演一個非常有個性的軍人,在《媳婦兒的美好時代》飾演余味,在《咱們結婚吧》飾演果然……一個個火爆的電視劇捧紅了黃海波,而一個嫖娼的丑聞不僅令其被拘,也令其國民女婿的美好明星形象崩塌。

起初,筆者和很多人一樣,認為此事不值得大肆炒作,讓違法者承擔法律責任即可。然而,先是有人稱對其所作所為表示理解,甚至稱其是有擔當、講道德、自費解決生理問題的好男人,將話題引向同情的方向,還有業內人士揭秘,稱其因性格太直被人設計陷害。涉黃者儼然成為受害者,更有將事態演變為鬧劇的節奏。

嚴禁賣淫嫖娼是我國的法律規定,也是世界很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因為身體成為“商品”,很容易會跟黑社會組織、人口販賣等發生關聯,引發社會矛盾,而“市場需求決定論”,勢必引發價值觀的混亂。作為公眾人物涉黃,即使是國外,這也是丑聞,為什么到了黃海波這里,怎么就成為“對愛情嚴肅”的標簽?怎么可以如此顛倒是非?那些鼓勵、力挺他的人們,把一件不體面的事情加倍放大,成為又一個炒作的噱頭,你們到底是在縱容他還是在毀滅他?

“果然”是你,“余味”深長。某導演更是用“熱愛傾訴的人都特別孤獨,癡迷表演的人往往是現實生活的逃避者”來形容,稱黃海波演起戲來特別拼命,看到這里,筆者笑了。演戲拼命不代表生活可以拼命,更不可不珍惜藝術生命。在競爭激烈的娛樂圈,演戲拼命是職業要求,也是成為明星的不二法門,明星們可以在聚光燈下展露才華,收獲名利,但也要切記公眾人物身負的榜樣效應和社會道德,更不要混淆了戲里戲外的角色。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若是潔身自好,別人如何陷害你?豈能一邊在公眾面前享受絢爛的鮮花,卻在無人處玩著違法的游戲,世界上哪有這等得便宜賣乖的事情?

5月15日,國內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控制,目前已被該市東城區派出所羈押。經審查,黃海波承認嫖娼一事。按法律規定,嫖娼將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5月17日,鳳凰網)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本是普通人,只因做了演員,黃海波的位置不得不比普通人擺的更高一些。他的身份,成就了他,也毀滅了他。自2001年從事演藝事業至今,經過13年演藝圈的歷練、打磨,他是億萬觀眾心目中的“國名女婿”。可如今,他一失足,觀眾對他詮釋出的角色難免產生質疑。

可是,事發之后,最讓筆者汗顏的是,網民對黃海波嫖娼被拘這事的調侃,比如,“作為一個演員,為了演好床戲自費去體驗生活有什么錯?”“黃海波不包小三、不誘騙藝校女生、不‘嫖宿’幼女,提高婦女就業機會同時提高GDP。應該授予‘人民藝術家’的稱號”這些雖是嘲諷、譏笑的玩笑話,但網民對此事所持的態度,不免讓人心寒。

國家明文規定賣淫、嫖娼的就應該受到懲罰,雖不至于說犯了多大的罪,也觸犯了法律,不管是什么身份,都不應該是件光榮的事。可網民竟然同情起黃海波來,更有甚者,認為他的“處事方式”還應該受到贊揚。這樣一來,國人該將道德底線置于何處?如此偏斜的態度,恰恰證明國人道德底線秤桿的失衡。如今,“中國好男人出軌”“國民女婿嫖娼”的負能量侵襲而來,只會讓沒有信仰的人們在道德淪陷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公眾人物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承擔著跟普通人相比更高的社會責任,他們理應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引導正確的價值觀。黃海波此事一出,舔其傷口的只能是他自己了。我們作為看客,務必要有一雙明辨是非的眼鏡。社會是個大森林,英雄輩出也魚龍混雜,不乏藏龍臥虎之人,也有雞鳴狗盜之輩,若沒有足夠堅定的信仰,隨波逐流,肆意調侃,支撐起國民價值的取向,甚是令人堪憂!

?

【“網絡示眾”遠遠超出了法律的范疇。如果這一行為被默許,本著執法公平,是否每一起賣淫嫖娼案件均應對社會進行詳細公開?】

“國民女婿”黃海波嫖娼事件近日成了輿論熱點。名人+丑聞+性,三重傳播熱點交相刺激之下,萬眾矚目并不令人意外。有主張“嫖娼合法化”者,從制度層面對此案提出質疑。但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仍未修改之前,警方依法對嫖娼者進行治安處罰,無可指責。

“黃海波嫖娼事件”的執法問題在于,黃海波作為治安管理處罰的對象,在已經接受了行政拘留等處罰之外,還有無義務接受“輿論示眾”的額外懲罰?在媒體上,事件被詳細披露,甚至一名據稱是黃案中涉嫌賣淫的女子也被曝光了正面照片。目前雖不清楚警方在這些信息披露中扮演了何種角色,但內部司法文書連同案卷照片均被上網,顯然非普通公眾所為。如果警方不是這些信息的披露主體,在被處罰人隱私被泄露的事實面前,恐也有保管不善的嫌疑。

當然,黃海波系知名演員,這類“公眾人物”應受到較普通人更為嚴格的公眾監督。而另一種支持公開的論據則在于,《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了“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既是公開執罰,何來侵權之說?

這些觀點看似有理,實則不然。《治安管理處罰法》不但明確處罰應“公開、公正”,也宣示實施處罰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賣淫嫖娼者違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僅限于法律明示的責任。賣淫者和嫖娼者的人格尊嚴及其他合法權利,仍受法律保護。執法實踐中,公安機關通常并不公開賣淫嫖娼者的詳細信息。曾有地方公安部門因未盡注意義務,而令幾張涉嫌賣淫的失足婦女指認現場的照片流落到了網上。其時,輿論齊聲指責警方的行為系對失足婦女的“網絡示眾”。以“黃海波嫖娼事件”的輿情傳播來看,“示眾”范圍之廣、影響之深,更有甚之。

《治安管理處罰法》還規定:“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黃海波嫖娼已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即承擔了他的法律責任,基本實現了“過罰相當”。而“網絡示眾”遠遠超出了法律的范疇。如果這一行為被默許,本著執法公平,是否每一起賣淫嫖娼案件均應對社會進行詳細公開?

基于保障人權與保護人格尊嚴的考量,警方理當對“黃海波嫖娼事件”中的警方內部信息披露展開調查。若有人違法違規,理當讓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警方無違法違規行為,也應主動采取措施,對黃海波及涉案賣淫女的隱私進行保護。這種保護,與對賣淫嫖娼的違法性評價并不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