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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發生在溫州蒼南的一起城管與民眾沖突引發的圍毆和圍觀事件,讓人感到不安。也許還有人沉浸在“報復城管”的快意中,可冷靜地看,這場激烈的沖突中有勝利者嗎?沒有,有的只是撕裂和傷害,有的只是對抗和仇恨,有的只是這座城市難以愈合的傷痕。別以為那些圍觀起哄者會成為勝利者,他們得到了什么呢?正義得到彰顯?城管暴力受到遏制?沒有,千人聚焦群毆的暴力傳遞了更暴力的戾氣,以“正義”的名義制造了傷害個體和破壞社會秩序的罪惡。

往往“正義感”往前多走一步,就是作惡。如果旁觀的群眾看到城管毆打拍照者時,路見不平前去阻擋,這是正義;接著將毆打拍照者的城管送到派出所,以證人身份使打人者依法受到嚴懲,這是正義;借這件事暴露城管的野蠻執法,敦促當地政府嚴懲相關責任人,更是正義。可圍觀起哄以暴制暴,對可能不相干的臨時工進行圍毆,甚至憤怒地掀翻執法車,變成一場街頭的渲泄與狂歡,就與正義越來越遠了。可惜的是,一些大街上的圍觀者是缺乏這種理性的,很容易被起哄的情緒和自以為是的正義感牽著鼻子走。

城管打人本來并非不可追究,事件本來完全處于“可治理”的狀態,可阻止,可投訴,可追究,可監督,打人者會在法律框架中受到嚴懲。可街頭非理性的圍觀起哄使事件失控,變得不可治理。圍觀起哄的暴戾,在此次事件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一些人迷戀網絡和現實中的“圍觀效應”,迷信“圍觀改變中國”。但無數的事實表明,沒有一場起哄圍觀最后不是變成了哄客的狂歡,沒有一場圍觀起哄帶來了正義,無不是各方的多輸。起哄圍觀帶著一種天然的戾氣,起哄圍觀中很少會有“公正的旁觀者”,而無不是惟恐場面不亂,無不是希望沖突越激烈越好。就像平常街頭的某些看客,面對扭打在一起的人,有幾個會去拉架?而多是看熱鬧。公共事件和群體性事件中也是一樣。

不要以為每個人的正義感通過圍觀和聚焦疊加在一起,就會更加接近正義。一個人的智商也許可以判斷真假和明辨是非,可人群聚集時智商許多時候就接近零了。那種激烈的對抗和情緒的升騰中,一句“城管打死人了”、“警察打人了”、“官員欺負老百姓”之類的口號,就可能將人群點燃,將人性中的劣根性和惡激發出來,而又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擋和遏制。將那個“敵人”往死里打,沒有人愿意去分辨真假,沒有人會顧及圍毆的后果,也沒有人愿意問誰對誰錯,只是被謠言和情緒牽著鼻子走。

起哄圍觀圍不出正義,因為起哄圍觀之下真相容易被遮蔽,起哄圍觀者也容易失去思考的能力和明辨是非的理性,形成多數人暴力并走向集體的渲泄。正義本來在旁觀者這一邊,可無節制的圍觀起哄使本來還有一定合理性的訴求,走向非理性的報復,并成為違法的傷害。“正義的火氣”將無數不相干的人和不相干的情緒卷入其中,在群情激憤中釀成一場對正義赤裸裸的踐踏。蒼南事件清楚地讓人看到了這種圍觀起哄對正義的傷害。

沒有一場圍觀起哄能圍出正義。當你被一件事激怒時,應警惕自己身上的惡被人操縱,克制一下立刻去圍觀起哄的沖動,冷靜下來多思考幾分鐘,你也許就會成為一個冷靜和公正的旁觀者。實現個案正義和社會正義,更需要的是公正的旁觀者,而不是暴戾的圍觀起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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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城管和攤販總是劍拔弩張的城市,一個“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間溝壑難填的城市,何以稱文明?這或許是蒼南沖突,給地方主政者的提醒。】

近日,浙江蒼南縣城管與民眾沖突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梳理事件的始末,會令人費解,本是城管和個體商販的小爭執,何以很快升級激化成群體沖突,演變為群毆互傷的結局?

有專家分析,是城管歷來很負面的“群體形象標簽”,埋下了一點就爆的“不定時炸彈”。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現場和網絡平臺流傳的“城管打死人”,是吸引人群聚集,刺激憤怒情緒的導火索。但說實話,城管的負面形象,并非流傳于一時一地,為什么在蒼南導致的后果更嚴重?這些看起來沒有直接利益沖突的圍觀者,之所以失控,除了對城管的義憤之外,或許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有兩個線索值得注意。其一,是當地多位受訪者表示,當地城管最近的“嚴格執法”,可能和創建“省級示范文明縣城”有關。一些街道平時能正常擺的早餐攤,最近都不讓放了。如此短期驟然收緊執法標準,無疑會加大城管和商販沖突的可能。事實上,2012年蒼南城管就曾和攤販有過激烈沖突,起因正是城管為迎接文明辦明察暗訪而加強執法。

為了“文明縣城”運動式執法,大搞面子工程,這在很多地方都曾上演過,并引發民眾的不滿。這種不滿一旦和對城管具體執法行為的不滿結合起來,就有可能把小事變大。倘若“文明縣城”評比誤入歧途,圍觀者就不再是單純的利益不相關者,而是人人覺得有發言權。這種表達欲望如果沒有正常渠道疏通,同樣會變成“不定時炸彈”。

其二,是有蒼南“本地人”說,他們不少人平時就反感城管,因為很多協管基本都是“外地人”。在這些“本地人”的邏輯中,這已然不是城管和民眾之間的沖突,更像是“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間的族群沖突。因為不只是城管,當地計生、拆違等工作,也經常由雇來的“外地人”執行。可以想象,這些工作的共同特征,都是很難辦、得罪人、待遇也不高。這些工作“本地人”通常不愿意干,而“外地人”為了謀生,往往沒太多選擇。

讓“外地人”在敏感執法領域,以“臨時工”的身份沖鋒陷陣,看起來成本低、收效快,可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讓“外地人”和“本地人”水火難容,更長遠的危害,則是埋下不安定的社會隱患。蒼南沖突當天,“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幾下”,就更像是一種長期積聚的憤怒爆發,甚至和事件起因已關系不大。

一個城管和攤販總是劍拔弩張的城市,一個“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間溝壑難填的城市,何以稱文明?這或許是蒼南沖突,給地方主政者的提醒。暴力行為應遭譴責,不管什么樣的執法,什么樣的嫌隙,都不應沖破法律的底線。但在事后懲戒之外,更需要關注的是事前規范執法,讓城市管理更人性化,才能化解社會矛盾于未然,使城市真正走向文明。

□敬一山(媒體人)

【公平正義是最好的社會情緒撫慰劑,也是最有效的社會秩序穩定器。唯有大力推進行政體制、司法體制等各項改革,提高各級政府和權力機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贏得公眾對公權力的信任和尊重,有效消解群眾的不信任情緒和極端情緒,最大限度避免“圍毆城管”之類事件重演。】

狂暴的人群迅速聚集,將一輛城管執法車團團圍住,棍棒、石塊、銳器雨點般砸過去。120救護車欲將被困者送往醫院,失控的人們又將救護車掀翻……4月19日浙江蒼南縣靈溪鎮發生市民圍毆城管人員事件,現場沖突的視頻在網上坊間擴散,聞之睹之者無不震驚。(4月21日《北京青年報》)

這是一起由城管執法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先是城管人員(據稱是城管局聘請的臨時人員)與攤販發生沖突,市民黃某看不過去,用手機拍攝沖突場面,城管人員制止拍照,將黃某打倒在地并繼續施暴,其他市民上前制止、拍照也遭毆打。城管人員的野蠻行徑激起群眾的公憤,圍觀群眾越聚越多,很快升級成為一起“圍毆城管”的暴力沖突。目前事態已基本平息,無論是毆打黃某的城管人員,還是參與圍毆城管、打砸車輛的市民,都將依法受到懲處制裁,但事件遠未就此結束,它帶給人們的警醒和反思才剛剛開始。

城管打人引發的沖突,近年來在各地屢有發生。城管打人并與拍照的市民發生沖突,在各地也不罕見,2008年湖北天門曾發生城管人員將拍照者毆打致死的惡性案件。蒼南官方透露,這次圍毆城管事件的一個關鍵誘因,是有人散布“城管打死人”的謠言,由此點燃了群眾的憤怒情緒。而按現場目擊者的說法,拍照者黃某被城管人員打倒在地,“臉煞白煞白的,呼吸也不行了,眼睛睜不像睜,閉不像閉,大家都說他被打死了”,在當時的非常情境中,“大家都說他被打死了”很可能就是“謠言”之肇始,基于既往的事例,很多人對此“謠言”深信不疑,群情激憤之下采取極端行為。簡單譴責“謠言”是容易的,造謠傳謠者也自當受到法律制裁,但必須追問的是,一般人對這樣的“謠言”,為何總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蒼南“圍毆城管”事件始于上午九點多,到下午四點多沖突仍未緩和,當地政府被指反應遲緩、處置不力,其實這可能只是問題的一方面。問題的另一方面是,鑒于現場群眾情緒失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更大范圍的嚴重群體性沖突,當地政府或許突然間被“鎮”住了,驚惶失措無以處之,或許有意保持謹慎克制,避免貿然行動給群眾情緒火上澆油。經驗表明,政府處置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采取柔性手段往往比強硬手段效果更好,面對群眾的激憤情緒,政府的柔性與克制并不是“軟弱”的表現。

上千市民圍困城管執法車,至少幾十人參與毆打城管、打砸車輛,這樣的場景放在任何一個地方,都讓人深感驚懼不安。然而,比“圍毆城管”本身更可怕的是,為何一起原本并不十分嚴重的沖突,一不小心就發展成上千人參與的群體性事件?以往的群體性事件大多緣于直接利益沖突,如征地拆遷群體性事件參與者大多是被強征強拆的農民,現在,無直接利益沖突的群體性事件越來越多——比如這次蒼南的“圍毆城管”沖突,大多數參與者和城管人員往日無冤近日無仇,他們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很多時候,無直接利益相關者僅憑一句經不起推敲的謠言,就在群體氣氛感染下采取極端行動。無直接利益沖突的群體行為較以往更容易發起,一觸即發的群眾情緒是一種巨大的隱患,對此必須予以高度警醒。

公平正義是最好的社會情緒撫慰劑,也是最有效的社會秩序穩定器。唯有大力推進行政體制、司法體制等各項改革,以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嚴懲腐敗的實際行動,提高各級政府和權力機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贏得公眾對公權力的信任和尊重,有效消解群眾的不信任情緒和極端情緒,最大限度避免“圍毆城管”之類事件重演。

19日上午,發生在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的一起以暴制暴事件在網上炸開了鍋。

事件的起因指向城管執法時毆打了一名圍觀拍照的市民。盡管事后證明這位市民受傷并不十分嚴重,但圍觀民眾對暴力執法的憤怒情緒已被點燃。有報道指出,其時還出現了一些網絡謠言,指稱城管打死了人,這使得市民對城管的圍堵逐漸升級為群體暴力。5名被圍困在車里的城管工作人員遭到圍毆并受傷,其中兩人出現休克、傷情危重。

和同類事件一樣,引爆公共空間的官民沖突無例外地引發了輿論場里的階層撕裂。一些民眾力挺以暴制暴,他們認為法治秩序已被城管破壞,非以更大的暴力對抗無法制止;一些民眾嚴厲譴責以暴制暴,是因為他們認為因暴力而失范的法治秩序,正需要以法治而非暴力來恢復,“多數人暴政”只會帶來更大范圍的秩序失范。

蒼南事件也的確讓我們看到了以暴制暴所帶來的更大惡果。據報道,“在救護人員將傷者(被打的城管工作人員)抬出時,現場群眾開始轉而圍攻救護車,直至把救護車掀翻。”不管之前的城管暴力如何惡劣,救護車何其無辜?

當然,對以暴制暴的輿論沖突并非不可調和。支持以暴制暴更多指向現場,重心在救濟;譴責以暴制暴更多指向事后,重心在恢復。當城管的暴力已經施加于相對人甚至路人時,以暴制暴實則成了一種必要的防衛權。只是,防衛有正當與過當之分,超過了必要限度的防衛就會滑向防衛過當。支持正當防衛與警惕防衛過當,實為一體兩面不可分割。

蒼南事件留給我們的更大反思還在于:為何民眾對暴力執法的憤怒情緒乃至戾氣一點就著?當受害人黃某路遇城管暴力執法時,他不是即時報警求助,而是選擇拍照留證。當黃某轉而被城管人員毆打致傷,多數圍觀群眾也不是選擇相信警方,而是選擇以暴制暴。這種對警察權的不信任,或有部分偏見,但跟警方在平日處置官民沖突中也存在不作為或對官方的偏袒緊密相關。當制度化的正義稀缺或司法正義常常撲朔迷離難以預期時,私力救濟就會走在公力救濟之前。

跳出蒼南事件看開去,很多同類事件多存在公力救濟不暢,或至少公力救濟不及時的前置情形。如不少暴力反拆遷的例子,正是因為警方在公民合法財產權遭遇侵害時,出警不及時,保障不到位。

對公權力機構來說,自我反思永遠要優先于對民眾反抗的譴責。來自蒼南縣城管局的最新消息稱,受傷的5名城管工作人員并不是他們的正式員工,而是被臨時叫來協助搬運占道石塊等物品的,他們何其無辜!但之前圍毆拍照市民的城管人員是否也是臨時工?誰給了他們暴力執法和暴力毆打圍觀市民的權力?尤其是對當地警方來說,更應反思的是,若警方的依法制暴要走在民眾的以暴制暴之前,哪還會有“蒼南事件”呢!

19日上午,浙江溫州蒼南縣靈溪鎮傳出了又一起城管與民眾的沖突事件。由于城管執法時將一名拍照的過路民眾擊倒,引發群眾圍堵城管執法車輛,進而形成雙方沖突。這一過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員被打傷,其中2人傷情危重。

城管傷人在先,民眾圍堵宣泄在后,打人與被打,以暴易暴的處理方式使雙方都失去了道義支持。公允的評斷或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某種程度上,網友們的反應亦是如此,既有為拍照者說話的,也有批評非理性圍毆的。

然而,就像一起又一起城管執法引發的沖突事件一樣,擺事實、講道理,分析孰是孰非,誰來承擔責任、承擔多少責任,似乎再多的事后“總結”都是徒勞的。沖突沒有結束,只是變換了發生地點。甚至嚴重的時候,它會激起一部分人的情緒,造成一定范圍和時間內的秩序混亂,并給更多人帶來傷害,如同我們這次所看到的。這種“升級”的情緒和沖突的原因,究竟來自于哪里?

顯然,蒼南縣城管方面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沒有哪項規定明令城管執法不許拍照,可以說,城管出面阻止拍照本身就是不恰當的。而隨之而來的出手傷人,則在錯誤的道路上走得越來越遠。不管此后發生了什么,打人是沖突的起點,也是矛盾的核心。在我們厘清整個事件的時候,都不能回避這個基本事實。

然而,從城管方面的處理和解釋來看,作為事因的“打人”被有意或無意地模糊了。來自城管部門的回溯稱,事出伊始,執法人員正在處理某違法占道經營行為,民眾黃某拍下執法現場的情景時受到執法人員阻止,由于黃某繼續拍照致使雙方發生沖突。一種潛在的邏輯是,執法行為毫無疑問具有正當性,拍照當然不可以,且應當被阻止。至于所謂雙方發生沖突指的什么“沖突”,誰先引起的“沖突”,一概語焉不詳。另一方面,在當天晚間,官方同時給出圍觀群眾聚集,圍困毆打城管人員的原因——有人在網上發布了“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至此,焦點已經無關沖突事因,謠言似成罪魁禍首。

同樣的邏輯推論和解釋說理,我們在很多類似的事情中已經經歷過。這樣的分析和表達,雖然不能說毫無道理,但想尋得其避重就輕的卸責邏輯也不是多困難。圍毆城管人員,暴力相向固然罔顧秩序,踐踏社會底線,可城管執法上是不是就沒有問題呢?執法人員能不能阻止民眾拍照,進而在阻止無果的情況下傷人呢?在后一點上,直到現在,蒼南城管方面都沒有任何的回應。既沒有對執法方式、執法隊伍建設的哪怕一丁點反思,也沒有對受傷民眾的一絲歉意,有的還是“沖突”、“臨時工”、“情緒穩定”、“謠言”等老一套。

大量民眾短時間的聚集,以及非理性情緒的聚合,是不是僅僅源于三兩句隨意散播的謠言呢?無風不起浪,煽起情緒大浪的,除了傳言,與城管執法長期造成的社會心理反感,公眾對政府公正處理的不信任,有沒有關系?全國正在踐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義之一是以黨風政風來正民風,而在處理執法不當和群體性事件上,一味推卸執法責任,將沖突原因歸結為群眾的不理性,顯然有本末倒置之嫌,也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背道而馳。長此以往,不僅不能引導群眾更加理性地對待和參加公共事務,反而可能成為加劇不理性的催化劑和導火索。

【對于城管執法頻頻燃起街頭沖突的火苗,一些地方政府總將此歸結于謠言的傳播,歸結于民眾不明真相,這顯然是一種鴕鳥思維。】

4月19日上午9點,溫州蒼南縣靈溪鎮發生的一起城管與民眾沖突事件在網絡上炸開了鍋。據《現代快報》報道,城管執法時將一名拍照的民眾打倒后,隨后引發群眾圍堵城管執法車輛。沖突過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員被打傷,其中兩人休克、傷情危重。

蒼南沖突事件,充斥著暴力,無論是民眾被城管打倒在地,還是城管最后被毆休克,場景都讓人震驚。毫無疑問,只要是暴力,無論是哪一方對哪一方的,都沒有借口和理由,都應當受到法律的追責。

不過,令人玩味的是,蒼南相關部門似乎側重于突出城管作為受害方的事實。例如,對于城管受傷的嚴重情況,披露得較詳細,而對于被毆民眾,則用“身體無大礙,情緒穩定”一筆帶過。昨日《溫州商報》報道,據醫生披露,被城管毆打的民眾黃某肺部有挫傷,顱骨可能有骨折,下肢活動較差,神志較剛送到時略有好轉,但仍不清醒。從這些情況可判斷,黃某的傷情也十分嚴重。

另外,對于黃某被打,蒼南相關部門說是因為雙方“沖突”,言下之意,雙方行為都有不當。但黃某只是對城管的執法拍照,有何過錯?城管的執法若正大光明,又何懼民眾拍照?目擊者的證言顯示,黃某被多名城管沖上來追打,幾無還手之力。這樣的場景能算作“沖突”?并且,對于網絡熱議的黃某被榔頭敲頭的情節,蒼南官方的回應沒有絲毫提及。

無論城管打人和被打,追責都應“一碗水端平”。最新消息說,蒼南公安已抓獲多名參與圍毆城管的涉案人員,那么對于參與圍毆的城管,相應的搜證和抓捕有沒有同步啟動?據悉打人的城管人員均為臨時工,當時有正式執法人員在場,那么,這些正式執法人員是否指使打人,他們為何沒有及時制止手下的暴力行為,這些同樣需要進行事后的調查追責。

對于蒼南沖突事件的成因,官方強調說,是因為“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傳播,導致人群聚集,事態擴大。一個謠言就輕易引起民眾公憤,這樣的事實難道不應當反思?據報道,蒼南本地不少人對城管“臨時工”非常反感,當地計生、拆違等工作經常由雇來的“外地人”執行。可見,城管與民眾的矛盾由來已久,“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只是一個導火索。

6年前,天門男子魏文華因拍攝城管執法被打死,如今再次有民眾因拍攝城管執法而流血街頭,一些地方城管的囂張跋扈到底是怎樣煉成的,值得追問?對于城管執法頻頻燃起街頭沖突的火苗,一些地方政府總將此歸結于謠言的傳播,歸結于民眾不明真相。這顯然是一種鴕鳥思維,不正視城管執法沖突背后的社會心理,不下決心用鐵腕去約束城管執法,改善極度負面的城管職業形象,恐怕城管執法引發的街頭沖突,將不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