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歷史的居民樓突然倒塌。幾天來,種種疑團縈繞在公眾心頭:究竟是設計施工時就埋下“苦果”,還是使用不當所致?鑒定為C級危房為何在隔天就粉碎性倒塌?徹查原因、深究責任無疑是當務之急。因為上世紀80年代后,我國各地城市化建設提速,大批樓房密集建成。有人擔憂,一些城市良莠不齊的建筑進入“質量報復周期”。這種擔憂不是沒根據的,住建部負責人曾透露:“我國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卻只能持續25-30年。”(4月7日《新快報》)
從危房的等級來看,C級危房屬于局部危房,不應該很快發生整體倒塌事故。但是,奉化這棟房子在被鑒定為C級危房的次日就發生粉碎性倒塌事故,不得不讓人懷疑相關鑒定結論的可靠性與房屋的質量問題。相關部門妥善安置本樓住戶,徹查樓房倒塌事故的前因后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無疑十分重要。
由于上世紀80年代后,我國各地城市化建設提速,大批樓房密集建成。有人據此擔憂,一些城市良莠不齊的建筑進入“質量報復周期”。雖說這種擔憂有一定的根據,但是,密集建房不是房屋質量差的遮羞布,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施工技術不成熟也不是建筑質量低劣的主要原因。在我看來,建設方、施工方偷工減料、缺乏責任心;監管部門工作缺位才是問題的關鍵。百年大計、質量第一。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也出過不少精品工程,再往前追溯,古代的精品建筑更是讓現代人汗顏。
至于有人拿“我國建筑壽命只有25-30年”說事,更是一種誤讀。住建部負責人說這話的背景不是我國建筑質量如何之差,也不是我國建筑技術落后,而是很多本該繼續服役的建筑因人為原因“英年早逝”。
建筑物壽命過短,浪費社會資源,造成大量建筑垃圾與巨大的環境威脅。分析建筑短命的成因,思考延長建筑壽命的對策十分重要。除了“樓脆脆”、“樓垮垮”這樣的豆腐渣工程需要追責以外,非質量原因的建筑“短命”現象實際上戳到了城市規劃短視病的痛處。因此,我的觀點是,奉化不僅要徹查房屋倒塌的前因后果,看看“可以繼續住幾年”的C級危房為何瞬間化為一片瓦礫,揪出20歲房屋倒塌的真兇;而且要舉一反三,做好安全排查,把更多建筑質量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危房倒塌事故重演。進一步說,不僅奉化要排查危房,所有地方都要監管好事關民眾福祉與生命財產安全的建筑質量。
此外,人為原因導致的建筑物倒塌、拆除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城鄉規劃法》規定,城鄉規劃不能因為地方領導的變更而變更,不能因為個別領導的意見擅自修改。但是,由于政績評價體系不完善,領導變更頻繁,有人認為前任領導制定的規劃方案,不能顯示政績。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圖隨意更改城市規劃者不在少數。于是乎,城市規劃陷入了“領導一句話就變”的規劃怪圈。不少建筑遠沒有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就被人為拆除。既浪費社會資源、勞民傷財,也打亂了城市總體規劃部署,導致城市規劃缺乏連續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與爛尾工程。
投資2.5億興建的沈陽五里河體育場建成18年被拆除;建成不滿10年的海南“千年塔”淪為“短命塔”;福州中央商務區范圍內新修學校、住宅被拆遷;南昌建成13年的四星級酒店被爆破。這樣的規劃短視病例子可以信手拈來。城市規劃如同過家家,經過規劃部門批準建設的項目,因為要上馬形象工程,說拆就拆,無疑與《城鄉規劃法》精神背道而馳。正如有論者所言,一拆一建的過程就是制造GDP的過程——拆也GDP,建也GDP。
因此,要遏制建筑短命現象,除了嚴管建筑質量以外,還要改變“領導一句話就變”的規劃生態。具體說來,有兩項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績評價機制,豐富政績評價內涵。多從民生角度看政績,少以形象工程論英雄。保持對官員政績考核的連續性與長效性,增加官員違規成本,約束官員的非理性政績沖動,防止一些地方脫離實際、大拆大建。二是強化民眾對城市規劃的參與權、監督權、評價權。讓億萬雙眼睛盯緊城市規劃與“短命”建筑。不能聽任領導拍腦袋調整城市規劃,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洗刷“最大建筑浪費國”的恥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