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微評:本科生偷外賣,可從寬但不可強行洗白
2020-07-21 16:30:2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7月19日,一則大學生多次偷外賣的新聞,在互聯網上引起激烈討論。媒體報道稱,南京某小區連續有外賣被偷,警方調查后發現,偷外賣的是一名正在復習考研的大學生,他有據可查的偷外賣行為就有10多次。根據先前媒體報道,這名作案者是某知名大學本科生,為了他的學業,家中3個姐姐都輟學了。目前,作案者已被刑拘。 該事件報道之后,引起眾多網友的高度關注,并對其偷盜行為是否值得同情展開了激烈討論。很多網友對該大學生表示同情,認為刑拘太過嚴厲。也有部分網友發出一些“社會制度逼迫窮學生靠偷外賣生存”等偏激的言論。然而經過調查取證,該大學生有經濟來源并沒有到需要靠盜竊才能吃上飯的地步,只因之前丟失過外賣心懷不滿作出的報復性行為。至此,歪曲的輿論走向才回到正確的方位來。雖然風波已過,但留給我們很多反思,為什么我們那么容易去認同“誰窮誰有理”、“誰弱誰有理”的言論呢? 同情弱者,是人的樸素情感。但是,所有同情的獲得,必須基于遵守規則的前提之上。不能因為周某是個窮學生,就不問事實、混淆是非。一個真正講法治的社會,應該是誰有過錯,誰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算周某是真的貧困,也應該靠自己的勞動生活,偷盜行為就是違法行為,無論怎樣也不能洗白。當然,在考慮到社會危害性和青年人的前途,給予其從寬處理也符合“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現代司法政策和群眾關注。但是不能因此否定其行為的違法性,否則就可能模糊了是非對錯,倒退到“誰窮誰有理”、“誰弱誰有理”的病態標準去了。(張心予) 網友熱議 @王人平:遺憾。知名大學本科生、家境貧寒等,與是否偷外賣都沒有必然關系。如果經濟上實在困難,就先謀一份工作,解決生存問題。貧困和考研都不是可以偷竊的理由。在道德品質方面,今天依然遵循木桶理論,最短板決定了一個人的人生高度。 @yell_wo:按結果論而言,這個事情沒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對社會危害性質幾乎為零,只要這個學生賠償了經濟損失,被偷者也愿意接受,我覺得還是可以給這個學生一個機會的,不然就因為這個事毀了人家一輩子,不太值得,人家還有變好的可能性呢? @彡H_Ssang:希望能悔過自新,走出這事得陰霾,人生還有許多路,未來希望好好生活,不要就此放棄。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151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全國非法網絡公關工商部門舉報: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