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制電商“二選一”,別讓“子彈”飛太久
2019-09-12 07:27:0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9月6日,在杭州召開的首屆互聯網法治論壇上,互聯網領域多個熱門話題成為研討對象。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王健教授表示,目前限定交易(即“二選一”)問題尤為突出,并且具有常態化、復雜化和強制性等特點。平臺經濟中的限定交易現狀令人擔憂,有悖于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準則,有悖于互聯網的開放、包容、創新的環境。(9月11日 《法制日報》) 互聯網世界的“二選一”話題,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兒。有人建議“再等一等,看一看”“讓子彈再飛一會兒”,也有人覺得“二選一”已經常態化、叢林化,不能再等了。確實,現實世界是復雜的,要避免用老辦法管理新業態;一時看不準的,不妨設置一定“觀察期”,防止一上來就管死。只不過,也要避免因此給市場主體傳遞錯誤信息。 綜觀《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經濟法的立法精神,立法者無疑主張鼓勵市場競爭;但是,對于“二選一”問題,暫時并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司法判決缺失,行政處罰鳳毛麟角。這在一定程度上,讓“二選一”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再局限于電商領域或者外賣領域,而是成為一種“我的地盤我做主”的常態。 自由市場之可貴,就在于有選擇的自由。開放包容的互聯網,更應如此。“二選一”表面打著自愿旗號,實則是變相的強迫交易。在強勢平臺面前,經營者缺少真正的話語權,消費者更是只能被動接受。基于樸素的公平觀念,在公共輿論空間,大眾對于“二選一”始終頗為反感。因為我們都知道,任由“二選一”泛濫成災,消費者必然成為最終的受害者。 一個簡單的道理是,如果真的好,就應該真的去競爭,而不是真的去搞強制綁定。就算再大的品牌,如果限制消費者只能去他家,不能去別家,消費者肯定不會干。但是經營者不一定有這樣的勇氣,尤其是那些中小商戶,為了保住手中的飯碗,只能舍棄選擇的自由。對他們來說,這不僅意味著失去了更多生意機會,更多發展的空間和可能也連帶失去了。 面對競爭壓力,平臺希望商戶在自己這里賣更低的價格,做更大力度的促銷,甚至只在自己這里獨家銷售,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希望歸希望,合作歸合作,應該以自由交易的方式達成共識,而非通過霸權行徑野蠻實施。平臺與商戶的地位是平等的,平臺可以通過更優惠的條件吸引商戶,但絕對沒有權力逼迫商戶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今年6月,8部門發布《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查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參與其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活動等行為。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指出,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保障平臺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在國家政策層面,對于“二選一”的態度相當明朗。只不過,尚未明確上升到法律層面,既缺少法的強制性,也缺少法的可訴性。而現有法律,適用到規制“二選一”上,或多或少又存在各種適用困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厘清“二選一”合法與違法的邊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許,子彈已經飛得太久。(斯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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