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職務職級并行也是為基層“減負”
2019-03-28 15:37:39? ?來源: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此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3月27日 新華網)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旨在通過改革公務員職務設置辦法,建立職級序列,暢通職級晉升通道,拓展職級晉升空間等。此次印發的《規定》,有利于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完善公務員制度機制,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加強專業化建設,拓寬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職業發展空間,實現對公務員的持續激勵,有利于解決非領導職務設置存在的屬性界定不清晰、設置不科學不合理等問題。 職務與職級理應是相對獨立、相對分離的。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尊嚴的滿足。過去由于職級功能的弱化,導致公務員不晉升職務就無法提高待遇,但職務畢竟有限,靠職務晉升提高待遇對絕大多數公務員來說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公平的。公務員隊伍越往上職位越少,特別是占比超過70%的鄉鎮基層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干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呈現出千軍萬馬擠職務這根“獨木橋”的現象。職務與職級并行,實質是適度分離職務與職級的聯系,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另辟蹊徑,讓職級成為公務員的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 基層公務員待遇長期相對偏低,在工作中難免產生消極情緒,這是導致基層干部隊伍力量不足的重要因素。面對職務晉升空間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壓力,必然造成晉升矛盾突出、人員流失嚴重、隊伍不穩定、缺乏積極性等問題。職務與職級并行,就是將“獨木橋”變成了“雙車道”,有利于吸引并留住基層優秀人才,讓他們愿意踏踏實實地長期堅持下去,對于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牢固基層執政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就算是一輩子不提拔,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更好的待遇,加強了對公務員的正向激勵。可以說,落實職務職級并行,就是為基層人才流失壓力的“減負”。將重視、關懷、支持基層落到實處,積極為基層公務員從心理上減負松綁,保障他們在政治上的上升渠道、解除他們在待遇上的后顧之憂,就定能全心全意把時間和精力用在干事創業上,對于基層謀改革、抓落實、促發展都有積極意義。(劉厚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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