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條”彰顯福建對臺政策先行優勢
2018-07-16 09:48:5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兩岸關系研究所所長 張寶蓉 構建包容性和普惠性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持續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是新時期大陸對臺工作重要著力點之一。繼國臺辦等部門出臺“31條惠及臺胞措施”之后,我省在第十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布《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以下簡稱“66條實施意見”),措施有力,內容豐富,涵蓋經貿、農業、醫療、金融、海關、高新產業、公共服務、政府采購、就業、創業、就學、圖書、影視、藝術、公益等領域。一項項惠及臺灣同胞民生的新政,既凸顯了福建省在推動新福建建設中“引資”“引智”“引才”“引人”多維并重的政策新思維,更彰顯了福建對臺先行先試的獨特政策優勢,體現出福建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央對臺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的責任與擔當,為落實在閩臺胞享有與大陸居民同等的待遇,切實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跨出重要的一步。 一是為臺灣人才打造更廣闊的發展空間。“66條實施意見”從臺胞來閩投資、就業、創新創業、就學和生活等方面入手,在強調繼續做好在閩臺企轉型升級扶持和面向臺胞開放職業工種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專業資格考試、專業執照直接采認、高層次人才遴選等工作基礎上,率先提出在福建自貿試驗區新設立的臺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注冊;經批準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門診部等突破性做法。同時,鼓勵臺灣醫師到省內醫院工作,其在臺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并開放臺灣地區本科以上學歷臺胞報考省內相關事業單位崗位。此外,還積極推動臺胞將自身發展與新福建建設相融合,鼓勵他們參與省內特色小鎮、優勢特色農產品開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含農房整治)、美麗鄉村、鄉村旅游等方面的建設,共同打造宜居宜業好環境。 在閩臺教育交流合作領域,突破當前臺籍教師主要受聘于大陸各類高校的做法,將任教學校領域拓寬至學前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明確提出在臺灣地區獲得教師資格證的臺籍教師可通過特聘、購買服務、短期交流等方式,來閩從事學前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音樂、體育、美術、外語、生物等學科教學,逐步探索實行臺籍教師享受大陸教師同等待遇制度。同時提出,在閩就讀的臺生將與福建學生一樣同等申報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對于建立健全在大陸臺生獎助學金體系、切實保障臺生就學權益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二是注重資金要素投入。“66條實施意見”進一步凸顯福建省對臺政策優勢,持續加大對來閩投資置業或求學、就業創業臺胞的扶持和資助力度,并將企事業單位和中介機構納入激勵范疇中。該政策明確規定,依在閩臺資企業性質將給予用地、專項資金補助、稅收優惠、器械購置補貼、股權激勵、風險補償等支持;對于承接臺胞實習實訓、就業的企事業單位和中介機構將給予獎勵、補貼或其他專項資助;對于來閩高校就讀的臺生將享有與大陸學生同等獎助學金政策,并逐步擴大專項獎學金規模等。 三是簡化行政審批流程。“66條實施意見”提出,對于在閩設立集成電路、高端醫療器械、生物科技、現代農業等的臺資企業將采取“一事一議、個案處理”的支持辦法;對于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將由現行的審批管理調整為備案管理。同時加快辦理臺灣特殊物品入境審批手續,實施“源頭管理、口岸驗放”的閩臺商品快速驗放模式。通過設立金融政策咨詢業務辦理綠色窗口,為沒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提供便利服務等途徑,優化臺胞來閩營商、就業、創業和交流環境,力爭將福建省打造成公共服務優質化的涉臺行政審批改革先行區。 概言之,“66條實施意見”既是對“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深化和落實,也是新時期福建省深入實施對臺開放先行先試,構筑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區的重要工作指南,對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將起到更加積極的作用。(福建日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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