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教育部網站11日發布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從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完善招生入學政策等方面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10項要求。指導意見提出:規范招生入學秩序。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以各種學科類實驗班名義招生的行為。禁止學校為選拔學生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的行為。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2010年11月2日《廣州日報》)
關于學校收取擇校費的話題,一直被人們爭論不休。擇校費,不是什么新名詞,大凡家中有上學的小孩,都知道擇校費是咋回事。過去,一般只有一些重點高中學校才會向有的學生收取擇校費,比如沒有達到錄取分數線的學生,便按照成績的級別與檔次交納不同等級的擇校費。現在,基本上已經擴展到了整個的中小學學校,有的小學也明目張膽地開始向有的學生收取高昂的擇校費。只不過相關的學校在收取的時候,往往并不稱其為擇校費,而稱其為贊助費或者借讀費。其實,換湯不換藥,意思是一樣的,只不過是為了遮人耳目而已。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其中的貓膩。
不要小看了擇校費,有的學生,尤其是一些重點學校,而且相當一部分是公辦學校,他們向學生收取的擇校費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前不久,一個朋友的小孩去某市里重點小學上學,光擇校費就花去一萬元,朋友經濟寬裕,又怕自己的孩子輸在教育上,于是二話不說就交了。可是倘若是碰上那家庭經濟困難的,這學校恐怕要上就不是一般的困難了。
公辦學校收取擇校費,已經是公開的秘密,校方從來不會覺得有什么不妥,他們總是能夠找出諸多理由來辯解。之所以造成這種現象,筆者以為,與當地政府的管理到位不到位有很大的關系,有的地方政府干脆就是睜一只眼避一只眼,當作沒有看到,當作不知道。于是,此種現象也就會愈演愈烈了。
教育部此次能夠拿出如此強硬的措施來治理擇校亂收費,的確是令人欣慰的事情,然而,筆者以為,治理擇校亂收費千萬別走過場,要長期嚴抓狠抓下去,而且要對地方政府施加壓力,制定一些處罰措施。如此,想必成效會更加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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