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段時間來,“約談”恐怕是網絡訂餐這個方興未艾的“互聯網+”新領域的熱門詞匯。僅從各地公開報道就不難看出,北京、上海、江蘇、成都、西安……大半個中國省市的監管部門先后都與網絡訂餐平臺進行了約談,并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然而,要么是衛生條件差等老問題未徹底解決又冒出偽造證照的新問題,要么是一些問題商家被查處后改頭換面重新上線,讓消費者和用戶防不勝防,提心吊膽。 ??? 在“互聯網+”成為經濟新業態的今天,人們幾乎難以抵御互聯網對傳統社會形態和日常消費領域的重塑。就像網絡訂餐平臺所展現出來的那樣,快捷、方便和高效是這些新業態的主要特點。特別是對消費者和用戶而言,極大縮減的中間環節以及更有效的供需對接,帶來的是更豐富也更具性價比的選擇。但恰恰是從線上“虛擬世界”到線下“現實世界”的轉換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暴露出來,于是人們發現,有些商家在網絡世界簡直就是“高大上”,但在現實中輕則是“過分夸大”,重則屬“子虛烏有”。實際上,前面提到的網絡訂餐平臺的種種不是,只是“互聯網+傳統行業”發展過程中所面臨問題的一個縮影。從網絡訂餐到網絡直播,從賣日常用品的網店到賣理財產品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平臺被約談了一次又一次,問題似乎總是屢禁不止。追根溯源,主觀原因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主體責任缺失,客觀原因是監管制度上對主體責任沒有充分強化。 ??? 剖析各種“互聯網+”的問題,共性都出現在“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對接過程中,即如何確保交易雙方特別是賣方信息更透明。既然這個轉換過程的連接點是第三方平臺,那么就必須強化其責任,而不能讓其成為“甩手掌柜”。“甩手掌柜”這個詞語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有一種解釋是,它在管理學上被描述為管理者的“終極目標”,即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對執行者進行充分有效授權,從而達到高效管理的結果。不過對“互聯網+”時代的消費者來說,一旦第三方平臺“甩手”可未必是好事。不妨看看那些“約談”的相關報道,一些平臺總是信誓旦旦地表態整改,但執行起來的效果卻總是不樂觀。這個過程中,有監管部門面對新業態要平衡管制與發展之間關系的考量,但更與平臺自身的責任意識相關。在一個創業潮大行其道的年代,凡是那些問題屢屢再現的平臺,十有八九是因為目光都盯在了流量上,一旦出現了問題,就搬出平臺協議里的各種格式條款或免責聲明,成為另一種“甩手掌柜”。 ??? 要使第三方平臺不至于成為“甩手掌柜”,首先,最重要也是關鍵的,是要明確其在買賣雙方交易中確保信息對稱的主體責任。應該看到,盡管網店的各種信息首先是由賣家提供的,但在對接賣家與買家過程中,第三方平臺實際上扮演了某種意義上的中介或“撮合者”的角色,其責任不容回避。其次,就監管部門而言,除了依法落實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加強經營資質審查審核外,同時也應該強化第三方平臺的事后責任追究,以免“甩手掌柜”總是心存僥幸。再次,從監管環節上,應該推動第三方平臺與監管機構的信息共享共通,并將社會監督納入整個監管體系之中,構建社會共治的格局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難題。 ??? 針對網絡訂餐平臺的問題,前幾天某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曾抱怨,三大平臺屢教不改,根本就是缺乏誠意。筆者想說的倒是,“誠意”不能太過依賴“約談”,只有監管跟得上步伐,抓住問題的關鍵,才能及時堵住管理上漏洞,不至于讓各種平臺“野蠻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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