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布2022年第三季度消費投訴情況 三種情形需謹慎
2022-10-20 18:31:4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石智元 我來說兩句 |
近日,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福建省消委會”)發布2022年第三季度消費投訴情況分析。據統計,2022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8999件,解決21031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399.01萬元。其中,福建省消委會特別提到三大投訴熱點難點,一是消費者與商家對格式條款意見不一而引起合同糾紛,二是汽車消費投訴不斷增加,三是預付式消費成消費者維權的“痛點難點”。 合同糾紛日益增多 今年5月,吳某在南平光耀世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看中一套商品房,預交1萬元“定金”并簽下《銷售確認函》,后在工作人員的催促下又繳納4萬元“定金”并拿到收據。6月11日,地產商以吳某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跟進手續為由,向吳某發出《解約確認函》,此前支付的5萬元“定金”不予退還,該房屋將另行銷售。吳某表示不了解“定金”的法律含義,誤以為其內涵與“訂金”一致,都是預付款,僅文字不同,交錢簽字時工作人員未提醒,當前訴求為退還全款5萬元。南平市消委會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開發商是否就其提供的格式條款中的“定金”事項向消費者盡到解釋說明,或提請注意的義務。因爭議雙方分歧過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吳女士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汽車消費投訴增加 2022年第三季度,福建共受理汽車類投訴980件,位居商品類投訴第五位,占總投訴量的3.38%,與2021年同期相比,投訴量呈上升趨勢。李某從福州上上車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處訂購了一輛汽車。雙方于2022年7月簽訂《新車銷售合同》,李某依約交付購車款259800元,車行收取錢后既不交車也不退款。雙方交涉無果后,李某遂向福建省消委會投訴。經調查,車行承認違約事實,辯稱逾期不交車是因為供應商提供的隨車憑證和文件有誤差,且遲遲未能補齊;未能退款是因為李某的購車款已經交付給上游供應商,因上游供應商未能及時退款所致。調解過程中,車行承諾同意退還李某購車款并承擔違約金,期間曾數次許諾退款時間,但每次都因資金周轉困難為由不履行退款義務或者履行退款義務不符合約定,對剩余未還款的部分,表示力爭盡快解決。 預付式消費成維權“痛點難點” 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愛尚一百健身會所關停,消費者退款難,目前已接到相關訴求件達68件,消費金額5萬多元。經東僑市場監管局調查:法定代表人并非真正的經營者,商家代表吳先生表示,公司長期處于虧損經營狀態,疫情長時間停業,經營場地已被出租方收回,已無力承擔運營成本,也無資金可以退款,目前與寧德其他健身館商談轉會員相關事宜。但從2022年6月8日開始,無法聯系上公司負責人和商家代表,東僑市場監管局已將寧德市東僑愛尚一百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建議消費者通過其他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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