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發布15個2020年度侵犯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2021-03-15 17:18:49? ?來源:東南早報 責任編輯:王姍菲 我來說兩句 |
■記者 李菁 通訊員 蘇曉暉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15個2020年度侵犯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注冊“新型冠狀”商標、賣過期藥、無證賣鹽……全得罰! 商行所售電動車 無強制性產品認證 2019年9月18日,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豐澤區飛宇電動自行車商行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8輛電動自行車未標注“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相關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未裝配腳踏、自行車鏈條等騎行裝置。依相關規定,該商行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6.5萬元。 收私教費沒私教課 健身公司被處罰款 根據舉報,執法人員對福建省邁瑞歐健身服務有限公司豐澤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2019年12月19日,當事人與投訴舉報人簽訂合同,并預收了會員費1600元和私人教練服務費8000元,約定課時36節,但無法提供私教課,且未及時退款。該公司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4000元。 醫療美容門診部 發布違法廣告被查 泉州豐澤脂管加醫療美容門診部在其公眾號“脂管加醫療美容”發布《不負初心,匠心塑美|脂管加整形外科技術院長楊杰!》《脂管加脂肪刀新品上線,共同見證抗衰逆齡奇跡!》等文章,內容包含患者術前術后對比圖和“水光針”“光子嫩膚”“脂肪刀”等醫療技術名稱,且發布的內容與提供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有效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及樣件內容不符。該機構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1.5萬元。 違法代理申請商標 公司被警告加罰款 2020年2月6日,晉江鼎協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代理石田平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新型冠狀”,并于2020年2月10日代理傅飛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代理申請注冊商標“火神山”“雷神山”。上述三件商標的業務洽談、代理申請注冊及撤回申請等相關事宜均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萍萍全權負責。依相關規定,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違法代理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給予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萍萍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防護口罩虛假宣傳 生產廠家假冒專利 泉州長晟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生產一批非醫用KN95防護口罩,該產品塑封袋上標有“醫用級”“已消毒”“環保產品”等,產品包裝正面標簽標有“KN95防護口罩無菌級”并標有專利號,但涉案的KN95防護口罩未被授予專利權,該行為構成假冒專利。除了要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該公司還被沒收違法所得1683.6元,罰款20萬元。 門店牌匾上玩貓膩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執法人員于2019年11月19日對洛江區雙陽五砍壩益禾堂飲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在門店牌匾上使用“五砍壩益禾堂”,但“五砍壩”字體大小遠小于“益禾堂”,一般消費者難以察覺牌匾上“五砍壩”三個字;當事人門店牌匾的顯著部分為“益禾堂”,當事人經營場所擺放的紙杯、菜單及工作人員穿戴的圍裙均標注有“益禾堂”商標標識,在顏色、字體、設計方面均與“益禾堂”商標權利人所擁有的注冊商標整體近似,構成商標侵權行為。依相關規定,該店被沒收侵權紙杯、圍裙、菜單等物品,并處罰款2萬元。 產品不合國標行標 僅沒收還要罰款 產品質量抽查報告顯示,福建省萬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電源適配器經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熱要求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嚴重不合格。經查,該公司共生產涉案產品496臺,其中檢驗機構抽樣6臺,其余產品尚未售出。除了須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該公司被沒收490臺不合格電源適配器,罰款8680元。 假稱要恢復原價 網店構成價格欺詐 執法人員于2020年8月3日依法對泉州市民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其開設的天貓網店“monikehan旗艦店”中銷售運動套裝時,在商品頁面標注“明日恢復299元”,實際上自該商品上架至執法人員檢查時,后臺顯示商品成交價格從未恢復至299元過,構成價格欺詐行為。除了須改正違法行為,該公司被警告,并罰款6萬元。 衛生所使用過期藥 被處罰款10萬元 2020年11月2日,執法人員對石獅市永寧鎮洋厝村衛生所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在藥房內發現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經查,當事人于2018年11月12日購進“復方黃連素片”(有效期至2019年11月,截至案發時,剩余105粒),并于2020年10月28日給患者使用了4粒,違法所得0.8元。當事人于2019年4月1日購進 “鹽酸雷尼替丁膠囊”(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0日,截至案發時,剩余18粒),并于2020年10月29日給患者使用了18粒,違法所得9元。該衛生所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在扣藥品及違法所得9.8元,罰款10萬元。 用假材料騙取登記 一公司被罰5萬元 執法人員于2020年7月8日對泉州市派曲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19年3月辦理了營業執照,所提供的經營場所為石獅市伊思曼鞋服有限公司的工人宿舍,該場所的房屋所有人證實沒有將房子租賃他人開辦公司,也無人在該住所開展經營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記的行為,并處罰款5萬元。 違法銷售插頭插座 超市被罰5萬元 執法人員于2020年9月8日對石獅市海港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涉案插座類產品插線板插孔均未設置保護門,且未經認證機構認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列入目錄未經認證的插頭插座類產品,沒收違法銷售的插頭插座類產品,罰款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53.70元。 電梯維保不到位 維保單位被罰萬元 2020年9月21日,執法人員對石獅市鴻山鎮東園村老年協會的1部電梯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電梯的維保單位為泉州市遠盛電梯有限公司,電梯維護保養記錄單的最后記錄時間為2020年4月19日,公司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保。該公司被沒收違法所得1500元,罰款1萬元。 無證從事餐飲服務 一公司被罰款5萬元 2020年1月13日,執法人員在開展網絡訂餐專項行動時,對晉江市鮮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經營場所內發現當事人正在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經查,當事人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未包括餐飲服務。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30日內依法申請辦理有關變更登記,沒收涉案物品和違法所得1000元,并處罰款5萬元。 藥品公司無證經營 被處罰款150萬元 2020年5月21日,執法人員對臺商投資區德良堂藥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正在對外營業,現場無法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及藥品經營許可證。依相關規定,執法人員沒收涉案藥品,并對當事人處罰款150萬元;沒收當事人涉案的食品,并處罰款5萬元。 違法經營食鹽批發 商行被罰1.5萬元 2020年9月14日,執法人員對豐澤區南福調味商行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屬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并向豐澤區四海糧油店銷售三批“燕晶”精制鹽(共33箱,總貨值1350元)。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鹽專營辦法》相關規定,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1.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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