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美容維權四年未果 向省消委會求助獲成功調解
2021-02-24 11:08:4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王姍菲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2月22日訊(本網記者 張立慶)2016年消費者張女士在福州某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做了玻尿酸隆鼻,后來發現鼻梁變形,經過向該醫療美容機構咨詢后,又交付一萬六千多元,進行綜合手術,術后兩個月又發現鼻梁處偏右,醫生則建議再交三萬多元做手術,多次協商無果。2020年12月,張女士找到福建省消委會介入解決,近日,該起整形糾紛案得到圓滿調解,消費者獲得全額退款。 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福建省消委會依據《消法》福建省實施辦法中的第35條中的相關規定,受理了此案。 接訴后,福建省消委會對事件進行了核查,多次致電醫美機構,并組織雙方現場調解。調解過程中,就“鼻梁歪還是不歪?整形是否失敗?”爭議不下,調解陷入僵局。 鑒于雙方對整形手術是否失敗持有爭議,福建省消委會認為,由于醫療行為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故醫美機構對張女士的診療行為過程中是否存在醫療過錯及該過錯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無因果關系的主要判斷依據須通過醫療司法鑒定來判定,因此建議找第三方權威機構做醫療事故鑒定,等鑒定結果出來后再判定過錯責任。同時,告知醫美機構和消費者,若經鑒定為醫療事故,根據《民法典》第1218條規定,患者在醫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醫護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另外,消費者可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向醫療機構索賠。 醫美機構經過幾番思慮后否決了第三方醫療鑒定方案,并同意在福建省消委會的調解下協商解決。最終這起拖了四年的整形糾紛案以醫美機構退還張女士這幾年整形的所有費用告終。 張女士于2021年2月18日來到福建省消委會致謝,送上錦旗。 福建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愛美人士,越來越多人開始選擇“醫美”,由此產生的糾紛也逐年增多,“醫美”需謹慎! 一、選擇正規的“醫美”機構。要求醫美機構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主診醫生提供《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醫療美容主診醫生執業資格證》等資質證明材料,以確認醫療美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同時可上衛生部門網站查詢該機構的資質。 二、仔細閱讀合同,保自身權益。與“醫美機構”簽署合同時要仔細閱讀所有需要簽字的文件,尤其是風險告知書、知情同意書、免責條款等等,確認理解清楚后再簽字。同時合同必須加蓋“醫美機構”公章,負責人簽字。 三、合同中要明確“醫美”項目及預期的效果,術前應對手術部位拍照或錄像,方便術后對比。 四、就診時應向“醫美機構”索要整形項目的材質及具體收費價目表,并在合同中明確“醫美”項目收費。 五、保存好就醫期間的一切資料,消費者在“醫美機構”建立的所有就診檔案都必須自留一份。 六、保留好“醫美”期間所有的轉賬憑證、發票等票據,以及與醫護人員往來的短信、微信記錄。 七、一旦產生糾紛,可先自行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通過權威部門的技術鑒定來確認手術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同時向有關職能部門申請介入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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