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關注!多方共護湖山烈士紀念碑
2020-11-18 11:06:41?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王姍菲 我來說兩句 |
閩侯大湖,小山之巔的一座革命烈士紀念碑成為一樁公益訴訟案件爭論的焦點。案件涉及六方當事人,時間跨度將近20年,最高檢關注,省市縣三級檢察院聯合辦理,最終能否妥善解決?13日上午,一場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會在閩侯縣檢察院舉行,公開評議、現場說法,給出了答案。據悉,這也是《英雄烈士保護法》2018年5月實施以來,福建省首例英烈保護的公益訴訟公開聽證會。 調查核實 厘清焦點 案件的核心是湖山革命烈士紀念碑,這是一座為緬懷在大湖地區開展游擊戰爭犧牲的革命烈士而立的紀念碑。今年3月,部分市人大代表反映,紀念碑旁矗立鐵塔及臨時搭蓋,不僅有礙觀瞻,而且破壞了英雄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清凈的環境和氛圍。 了解到社會公益受到侵害,閩侯縣檢察院馬上立案,并上報省、市檢察院。省檢察院接到求助后,迅速召集市、縣檢察院,會同福州軍事檢察院進行實地走訪了解,幫助組織協調省市有關行政主管單位。多級聯動,實地走訪、調查詢問后,檢察機關向相關當事人閩侯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閩侯縣林業局、大湖鄉政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職。經查,紀念碑旁的通訊鐵塔建于2003年,是閩侯聯通大湖基站。建設前,聯通閩侯分公司與大湖鄉大湖村村委會簽訂用地協議,自建機房。2015年,聯通公司將鐵塔產權移交給鐵塔公司,現為聯通、移動、電信三家共用,機房由聯通自留使用。 公開聽證 越辯越明 通訊鐵塔遷移、機房建筑拆除牽涉部門多、難度大,聽證會上,六方當事人一一闡述立場,在場從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等中產生的7名聽證員聽得仔細,記得認真,問題一針見血。 “遷移選址完成了嗎?” “已經初步選定新址,接下來將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報批,盡快施工建設。” “鐵塔屬于國有資產,拆除會造成國有資產損耗,擇址建設也需要投入,大湖鄉能否給予適當支持?” “我們專門開會,明確了相應的支持措施,接下來將按照具體情況,依法依規適當補助,盡快促進整改到位。” …… 閉門評議中,全體聽證員形成一致意見:相關單位應共同努力、互相配合,推動涉案鐵塔及其附屬建筑進行遷移;該案整改結果將作為明年人大常委會視察內容,督促落實;建議以該案辦理為契機,排查全縣英烈紀念設施,建立有效機制,明確各相關職能單位及鄉鎮的保護職責,全面加強對英烈紀念設施的保護工作;加大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資金投入,對散落在各鄉鎮的英烈紀念設施應列出計劃、制定方案,爭取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 形成合力 確保長效 閩侯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表態:將積極跟蹤落實,全面展開排查,防止再出現類似情況。 聯通公司表態:以保護英烈紀念設施為重,拆除鐵塔及臨時搭蓋,做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大湖鄉信號穩定、通信暢通。 大湖鄉政府說,會配合做好遷移工作,計劃把湖山烈士紀念碑融入紅色旅游總體規劃進行保護。 …… 統一整改共識,明確整改措施和推進步驟,舉一反三,全面保護,立足當下,服務長遠,當事人現場的積極表態就是實實在在的聽證成效。 “參與公開聽證會,見證紀念碑相關問題有了新進展,非常高興,希望各方加快整改,早日解決。”追蹤案件進展已久的群眾代表陳揚墘說。 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聯合福州軍事檢察院,在辦理英烈紀念設施保護公益訴訟具體個案中引入公開聽證,有利于增強檢察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司法公信度,在全社會營造崇尚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濃厚氛圍。 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聽證會是為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全面推行公開聽證工作有關精神,不斷踐行“雙贏多贏共贏”的司法理念,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行動,將繼續綜合運用公開聽證、圓桌會議、檢察建議等方式,推動公益訴訟工作取得新成效。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