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華僑來閩定居:福建省僑辦簡化落戶手續
2018-08-16 18:07:29??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林錦星 我來說兩句 |
案例介紹: 福建省是僑務大省,旅居海外的僑胞1580萬,其中持有中國護照的僑胞200多萬,其中2002年以前的出國人員均被注銷身份證和戶籍,這部分僑胞回國投資、探親、辦理金融業務、資產處置等存在極大的不便,政治權益得不到保障,他們反映強烈。為了解決這部分僑胞的歷史遺留問題,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僑辦、公安部、外交部于2013年6月聯合下發《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明確要求華僑申請回國定居應在國內連續居住一定時間。各地要求華僑申請回國定居在國內的居住時限要求都較高,如廣東、廣西、山東等地要求在境內連續居住滿3個月,原先我省也要求華僑回國定居需在國內連續住滿60天或累計住滿90天,但2-3個月的國內居住時間極大影響了華僑在海外經商和其子女就學等。 針對以上問題,為了更好服務海外僑胞,當好海外僑胞的貼心人,我省貫徹落實“馬上就辦”的精神,按照“放管服”的要求,省僑辦積極協調省公安廳、省外辦,并開展專題實地調研,形成共識,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原有的政策工作機制進行修訂,簡化流程、自動加壓、創新工作方法,于2017年5月29日,省僑辦聯合省公安廳、省外辦發文修訂華僑來閩定居政策,將華僑申請來閩定居在國內的居住時限修改為“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在國內累計住滿15天”,實現華僑來閩定居辦理便捷化,同時,指導各地提前介入、提前與海外社團溝通掌握情況、提前指導辦理流程,做到心中有數、風險可控。 案例創新: 華僑來閩定居對國內居住時限的縮短和辦理流程的簡化,有利于華僑回國后盡快辦理落戶手續,也有利于國外就學、經商、工作的華僑利用假期或有限的時間回國辦理相關手續。截至2018年5月,全省僑辦系統共受理華僑來閩定居申請41640件,辦結41477件,反響很好。 為配套來閩定居的便捷化,2017年9月,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APP和閩政通APP正式上線,經由省僑辦督促市、縣級外僑辦將華僑來閩定居事項辦理進駐了行政服務中心和網上辦事大廳,僑胞可下載手機APP辦理華僑來閩定居,實現了為僑公共服務的便捷化、移動化、電子化。目前華僑來閩定居可通過三種途徑申請:一是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僑辦窗口,二是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的網絡平臺,三是網上辦事大廳APP或閩政通APP。這項工作機制創新措施位列全國前列,深受海外僑胞的贊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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