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德(全國政協委員、泉州市政協副主席)
東南網-福建日報3月10日訊(本網記者 鄭昭 李珂 張杰 通訊員 張強福/文 鄭杰 關建東 張杰/圖 周明太)
陳立德:加強社會管理,就是要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立法,通過體制機制改革來創造條件,構建有利于社會共同參與的管理平臺
社會管理,要更好地服務大眾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強調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國政協委員、泉州市政協副主席、民革福建省委副主委陳立德對記者說,“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關鍵在于創新,政府要從注重發展經濟轉變到重視社會管理。”
“過去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意識很強,但在社會管理上,部分地方政府意識缺失,重視程度不夠,應將社會管理和發展經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陳立德說,民生問題不僅是重要的經濟問題、社會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他認為:“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就是要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會管理加強了,民生才有保障,反過來就會影響民生。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就要跟上去,政策就要向民生傾斜。”
“現在,社會管理重點要在離百姓最近的地方創新,在管理難度最大的地方創新,管理體現的是以人為本。”他說。一段時間以來,我省力求先行先試加快構建社會管理新模式,各部門出臺了多項舉措著力破解社會管理新難題,如深化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在全國率先自主開發互聯網基礎數據庫備案系統和網絡信息研判系統,形成集發現、控制、偵查、打擊、防范、管理于一體的網上治安防控體系等。他認為,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我省將流動人口導入有序管理中,通過“一站式服務”等讓流動人口積極融入社會,這說明服務理念強化了。
“但社會管理關鍵要進行一些改革,要推進社會管理領域立法,完善社會管理法制保障,才能有法可依。針對矛盾較為突出的社會管理難點,通過立法確定價值取向、調整利益關系。同時,還要觸及一些體制機制層面問題。”陳立德說。
今年全國兩會上,陳立德提交了《進一步完善流浪乞討兒童救助體制的建議》提案,建議從完善立法方面救助流浪乞討未成年人。他說,目前,我國對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立法方面,部門規章與政策較多,全國人大及國務院的高層次的法律較少,在近年來的10部相關重要文件中,法律及行政法規只有兩部,彰顯了立法層次方面還有一定欠缺,沒有全面、具體的立法,只是出現問題而實行“補缺”型立法。現在主要是針對短期救助,還沒有進行長期救助的詳細立法,后續救助的可操作性存在較大問題。“相比先進國家的救助制度,我國仍需繼續改革與完善。”他說。
“社會管理,不是政府去管理群眾,而是要組織、動員、鼓勵、倡導群眾參與社會管理。”陳立德說。
陳立德認為,要打破一些現有體制機制,構建有利于社會參與的機制和管理平臺。政府的部分職能要向社會機構、組織轉移,充分發揮各種組織的作用。“比如,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獲得真正救助保障,就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配合。但目前,我國全社會參與的程度較低,應建立兒童熱線或相對應的預警反應機制,使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得到及時救助,并建立五位一體的政府救助機構、社區、學校、家庭及非政府救助機構聯動救助模式,相互溝通,相互配合。”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