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工資發放再度挑動勞動者敏感的神經。近日,從全國總工會(下稱“全總”)傳來一個消息——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有望在跨國企業、民營企業等率先大面積達成。
全總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王玉普在上周舉行的全總第十五屆五次執委會上透露,全總啟動了一個特別的三年規劃:力爭到2011年底已建工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覆蓋率達到60%,2013年底達到80%以上。
《第一財經日報》了解到,世界500強在華企業、非公中小企業將是這項工作的重點。而據最新一期《瞭望》報道,跨國企業、大型央企和民營企業亦是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重點。
所謂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進行平等協商,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這項制度能夠有效緩解勞資矛盾,其達成的工資集體合同被稱為工會的“牛鼻子”。
力促勞資和諧
事實上,我國早在2000年就出臺了《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但由于企業積極性不高、相關制度建設滯后、人才缺乏等原因,企業尤其是非公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進度相對緩慢。
2010年是勞資矛盾多發的一年。從富士康跳樓事件到南海本田停工事件,代表工人利益的全總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為了促進勞資關系和諧,全總去年提出了“兩個普遍”的工作目標,即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截至2010年9月底,共簽訂集體合同140.8萬份,覆蓋企業243.9萬個,覆蓋職工1.85億人。
今年提出的三年規劃可以說是“兩個普遍”的延伸,目前重點確定在三個方面:一是非公有制中小企業;二是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三是世界500強在華企業。
此外,國有企業也是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重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總主席王兆國曾在全總十五屆四次執委會上講到依法推動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時提出“國有企業要帶頭”。
而事實上,國有企業,尤其是大型央企在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上仍有許多需要提升之處。
另據記者了解,在全總提出三年規劃之前,已經有北京、青海、天津等多個地方率先制定了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規劃。
王玉普強調,要力爭到2013年底全國企業法人建會率達到90%以上,全國企業職工入會率達到90%以上。今年要著力落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三年規劃,根據各類企業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確定協商方式和協商重點。
記者注意到,在2011年全總的五項工作中,協調勞資矛盾、增強工會覆蓋率和凝聚力、維護職工利益成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