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文化的載體,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保護文物就是傳承中華文明。福建作為文物大省,共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69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942處,市、縣(區)級文物保護單位5100余處,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33251處;全省共登記設立備案的博物館152家,可移動文物469222件/套,共769384件,文物資源豐富,文化底蘊深厚。 近年來,福建省文物局牢記使命擔當,認真履職盡責,始終將文物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讓珍貴的文物資源能夠保存下來。指導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開展文保單位消防、安防和防雷項目立項申請、方案評審、施工檢查和項目驗收工作,持續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和應急能力。系統開展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為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提供堅強保障。嚴肅查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開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遏制法人違法問題發生,其中我省文物執法案例入選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優秀案例,連續兩年入選全國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優秀單位。 在做好基礎性工作的同時,福建省文物局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文物安全工作理念提升和管理提檔的生動實踐,將黨政機關、司法、媒體、社會、科技力量充實到基層文物安全隊伍中去,補齊文物安全防護工作短板,文物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高效協同 全面督促問題整改 強化部門協作配合,聯合省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建立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充分發揮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共建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機制,部署開展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督查活動,有效緩解基層文物安全隊伍力量不足的問題。市、縣兩級檢察院對文物安全重點問題開展專項督查,督促各級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門積極履職,及時整改問題,促進文物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推動文物安全與消防安全深度融合,主動對接協調消防部門爭取支持配合,定期分析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勢,研究推進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聯合消防部門組織開展全省文物消防安全督導檢查,督促各相關單位整改火災隱患,有效增強了文保單位和博物館消防安全意識,為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條件。 密切合作 放大媒體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功能,將媒體力量充實到文物安全隊伍中去。與福建電視臺綜合頻道等具有社會影響力的新聞媒體開展合作,推出文物保護單位消防隱患調查系列報道,通過記者實地調查和暗訪,對多地文物單位特別是縣保單位和文物點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曝光,助力火災隱患排查,及時跟進問題整改,借助媒體力量監督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履職盡責。同時,加強媒體正面宣傳和科普作用,通過福建日報、東南網和地方媒體等渠道,解讀國家最新工作方針,宣傳各地先進做法,普及文物安全防范知識,讓更多群眾了解文物的珍貴性,增強文物安全重要性的意識,共同參與到文物日常保護中去。 凝聚合力 攜手開展安全執法 主動溝通,積極融合,聯合省公安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鑒定評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為打擊文物犯罪提供專業支持。聯合省委宣傳部等7部門印發《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2023-2025)》,有效建立打擊文物犯罪聯合工作機制。2023年,在各級綜合執法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下,全省文物行政部門開展文物執法巡查4536次,巡查文保單位12046處,依法查處文物違法案件9起,協作效能顯著。開展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聯合執法工作座談,與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海事局等部門探討水下文化遺產聯合保護新渠道,聯合開展水下文物考古調查、保護、執法、宣傳和利用等方面工作,共享水下考古資源、水下文物執法信息,形成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的文化遺產保護新局面,為福建文物爭當全國楷模爭先創優。 創新機制 科技助力安全巡查 在龍巖上杭、泉州鯉城、永定南靖福建土樓、武夷山、屏南等地區開展“文物保險+服務”改革試點工作,著力構建政府、商業保險、第三方專業科技公司共同參與的多層次、多渠道、可持續的文物保護新格局,逐步實現基層文物保護單位從傳統“人防”為主的保護模式向“人防結合物防,科技賦能安全”的新模式轉變,不斷增強文物安全巡查效率和力量。將“文物保險+服務”智慧平臺納入本地區“一網統管”,與當地消防、公安、城管等應急部門聯動,形成文物安全管理新體系新格局。我省“文物保險+服務”創新案例入選全國“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案例推介”,國家文物局向全國宣傳推廣。 下一步,福建省文物局將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切實增強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責任擔當,持續聚焦重點工作,著力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充實文物保護力量,加強文物安全執法,加快構建完善黨政主導、多方監督、全民全社會參與的文物工作格局,讓更多擁有珍貴歷史價值的文物得到科學有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