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11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這是我國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為了持續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這個計劃對今后四年中國人權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作出了規劃。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分為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人權教育,國際人權條約義務的履行和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以及實施和監督等七個部分。
行動計劃指出,我國將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比例。省、市兩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成員和縣級政府領導成員中各配備1名以上的女性。逐步提高縣(處)級以上各級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性擔任正職的比例。逐步提高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成員。
此外,我國還將采取多方面措施努力消除就業性別歧視,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的權利,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打擊拐賣婦女犯罪行為,加強性別統計工作等,促進男女平等,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行動計劃對2012—2015年加強保障兒童健康權設定的目標包括:不斷降低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使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減少出生缺陷所致殘疾;低出生體重發生率控制在5%以下;中西部城市和東部地區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5%,中西部農村地區達到90%;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小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或者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
行動計劃提出,將加強校車和校園安全管理,將保障兒童享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將保護兒童參與權利,將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將逐步擴大兒童福利惠及面以及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等,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中國將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不斷暢通和拓寬信訪渠道,將落實信訪條例,推廣和完善“綠色郵政”“網上信訪”“專線電話”“視頻接訪”“信訪代理”等做法。堅持各級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推進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加強信訪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推廣應用。繼續加強國家投訴受理中心建設,構建快速高效受理群眾訴求的綜合平臺。
行動計劃指出,中國將暢通各種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和表達權。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通過多種方式與公眾進行交流,了解公眾意愿,征求公眾意見。尊重和保障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協的各種會議上發表意見、開展視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參與調查和檢查活動等權利。(綜合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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