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因糾紛燒舍友床被判3年
來源:南海網 2013-01-10 編輯:唐麗萍
南海網海口1月10日消息 一在校女大學生胡某因與同宿舍同學發生口角而懷恨在心,為泄私憤,竟放火焚燒該同學床鋪,造成約計人民幣7500元的財產損失,一審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三年。胡某不服,上訴至海口中院。1月6日,南海網記者由海口中院獲悉,該院對該案作出二審裁定,維持了原判。 胡某,女,1991年出生,海口某高校2011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 原審判決認定,2012年6月4日上午,被告人胡某在海口市美蘭區海口經濟學院桂林洋校區東苑房宿舍內,因與同宿舍同學李某發生口角扭打而懷恨在心。兩日后,胡某用事先購買的汽油一瓶潑灑在李某的床上及桌子上,然后用自帶的打火機點燃,將李某的個人物品燒毀,并導致安裝在該宿舍的空調、床鋪等物品同時被燒毀,價值約計人民幣7500元。原審法院判決被告人胡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胡某不服判決,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訴,其理由為:1、因被對方多次辱罵及毆打,學校不管不問,所以其不具有故意放火的主觀故意,且火被及時撲滅,未造成嚴重后果;2、曾患有抑郁癥,在醫院治療過一段時間,案發時精神不穩定;3、其犯罪情節輕微,已經賠償學院的損失,并取得學校的諒解。請求二審法院改判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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