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展首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
來源:新華網 2012-10-15 編輯:黃水來
《通知》說,此次普查從2012年10月開始,到2016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前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制定標準和規范,開發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開展調查、文物認定、信息采集和審核;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為普查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進行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數據庫建設和公布普查成果。 《通知》說,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文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 《通知》說,凡在我國境內收藏保管國有可移動文物的單位,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完整地填報普查信息,配合普查機構開展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要通過實物調查認真核查普查信息,確保普查質量。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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