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個人意見”要承擔責任
來源:東南網 2012-08-01 編輯:黃水來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聽到過一首諷刺陳伯達的散曲,是民間流傳的,未曾見過正式版本,據說是趙樸初的杰作,也未曾得到核實,但其中有幾句至今還記得,一句是哲理的,叫做“聽話聽反話,不會當傻瓜”;另一句點題的,叫做“自稱小小老百姓,卻是大大野心家。”這當然是較為極端的實例,但怎么“聽話”,確實很有講究,人家說什么就信什么,真的會變成傻瓜。 比如,開口閉口說“我個人意見”的,就絕對不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跑到那種場合去說“我個人意見”,是要被人笑掉大牙的,盡管他說的確實只是“個人意見”,但在那種場合,人家并不認為你具有說“個人意見”的資格,或者認為根本沒有必要聽你的“個人意見”。領導班子的一般成員似乎也并不開口閉口說是“我個人意見”,你不這樣說,人家也知道你這僅僅是“個人意見”,就像股市上的散股,因為不是大戶,沒有控股,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在那種場合,開口閉口說“我個人意見”的,往往是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或上級領導,如是,這“個人意見”也方才能顯出它的斤量。“偉大領袖親自提議,政治局討論一致通過”,這“親自提議”,不就是“個人意見”么?你瞧,具有多大的威力!那個特殊時期的特殊模式仍在某些地區某些部門以至于某些單位時時出現。說是“我個人意見”的,其結果總是“一致通過”,甚至無須“一致通過”的“個人意見”,也會比“一致通過”的集體意見更有效力,于是,“個人意見”也就成了不少個人說了算的領導人的專利,也不排斥其試探下屬的用意:從對“我”的“個人意見”的態度中,看看你是否同我“個人”保持一致。那些唯領導的馬首是瞻的下屬,既把領導人的“個人意見”當作圣旨,即使你沒有發表個人意見,他也要千方百計去打聽去揣摩甚至從你的面部表情中去發掘出“個人意見”來,就是你打一個噴嚏,他也會琢磨尋思三天三夜。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