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上調豪宅標準 成交價200萬/套
來源:東南網 2012-07-06 編輯:唐麗萍
豪宅標準提高契稅相應減少 福州眾澤房產后期李經理介紹,目前豪宅標準提高主要影響了三個稅種:契稅,首次購房的,豪宅按照申報價的3%征收;普通住宅,90~144平方米的按照申報價的1.5%征收,90平方米以下按照申報價的1%征收。營業稅,滿五年的高檔住宅按增值部分的5.6%征收,滿五年的普通住宅則免征。個人所得稅,高檔住宅按照申報價的1.5%征收,普通住宅按照1%征收。 福州驪特房產后期陳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首次購買100平方米、容積率1.0以上的房子,原值70萬元,現申報價100萬元,按照原來的單價超過豪宅標準界定為豪宅,現在總價未超過200萬元,可界定為普通住宅。這種情況,契稅只要100萬元×1.5%=1.5萬元,比原來的按3%征收,省了1.5萬元,個人所得稅省了5000元;而如果該房子滿五年,高檔住宅按照(100-70)×5.6%=1.68萬元征收,普通住宅免征,可省1.68萬元。如此算下來,一套滿五年的百萬元房子,最多可省3.68萬元稅費。 “滿城皆豪宅”局面大改觀 “福州原來的豪宅標準不太合理,目前福州的成交均價已經超過豪宅了,這就形成了‘滿城皆豪宅’的局面。”福州雙方房產總經理鄭愛新表示,福州豪宅標準缺位已久,新標準還是比較合理的,保護大多數的購房群體,而讓部分購買豪宅的群體多繳稅。 “福州鼓樓、臺江區樓盤基本單價都超過萬元了,部分樓盤還超過2萬元,8500元/平方米的標準真的不太合適”,一位購房者說,標準太低,使得剛需面臨“被豪宅”的尷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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