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上調豪宅標準 成交價200萬/套
來源:東南網 2012-07-06 編輯:唐麗萍
房子超200萬算豪宅不再以單價計算 “從上個月就開始執行了。”昨日,記者在福州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了解到,福州市已經執行普通住宅新標準了。 “調整力度比較大”,一業界人士告訴記者,最明顯的變化在于,原來普通商品住房以單價計算,現在以套總價計算,成交總價高于200萬元/套的就算豪宅。 據了解,2008年11月1日起,福州曾調整普宅標準,當時的規定是:鼓樓、臺江區每平方米8500元以下(含8500元);其他城區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含7000元);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每平方米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同時,還應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內(含144平方米)兩個條件,才能視為普通商品住宅。 買的普通住宅會不會當豪宅收稅 采訪中,記者發現,不少二手房中介并不知道豪宅標準已經調整并實施。 “只做不說”,一業界人士笑著說道,消息內部通知,連中介工作人員都未熟知這個政策,可能會給正在交易的單子帶來麻煩。 有正在辦理房產過戶的市民擔心,豪宅標準調高后,自己買的普通住宅,會不會被當豪宅收稅?對此,昨日,記者從福州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了解到,在交易中心申請過戶的時候,收件窗口一般會詢問是否能享受首次購房的稅費優惠,少有人會被多征稅。而如果有些市民在這個政策過渡期因為豪宅標準調整被“誤傷”,那么,符合新普宅標準的,在6月1日后遞件且未繳稅的市民,可備齊相關手續在“退補件”窗口辦理重新計稅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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