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提高
來源:東南網 2012-06-15 編輯:唐麗萍
中央駐閩單位職工上限為2700元,其他單位職工上限為1296元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6月15日訊(記者 楊永敏)福州市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基數開始核定。昨日,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2012年度中央駐閩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為18000元,其他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為10800元。 據悉,2011年度中央駐閩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4503元,其他單位及其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為8702元。 2012年度福州地區中央駐閩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的最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2%,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月繳存額和單位月繳存額之和。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照此計算,中央駐閩單位職工限高2700元,其他單位職工限高1296元,限低按當地最低月繳存基數乘以5%計算。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照此計算,今年中央駐閩單位限高2700元,其他單位限高1296元,限低按當地最低月繳存基數乘以5%計算。據悉,去年中央駐閩單位限高1685元,其他單位限高1011元。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