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給平潭比特區更優惠政策
來源:東南快報 2011-12-19 編輯:黃水來
在平潭可兌換新臺幣現鈔 在金融領域,平潭也將獲得不少先行先試的優惠政策:允許福建省內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外幣代兌機構、外匯特許經營機構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辦理新臺幣現鈔兌換業務。允許平潭的銀行機構與臺灣地區銀行之間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和新臺幣同業往來賬戶,允許平潭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為境內外企業、個人開立人民幣賬戶和新臺幣賬戶。允許平潭的臺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探索在香港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 在平潭設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 《規劃》明確,今后,平潭在設立出境開放口岸的前提下,還會設立口岸離境免稅店,支持在平潭設立一個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 在稅收方面,在平潭工作生活及創業者都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優惠:對從境外進入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給予免稅或保稅(法律法規明確不予保稅免稅的貨物除外);平潭企業之間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符合產業政策等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服務、物流等企業可享免征營業稅的優惠;在平潭工作的臺灣居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暫由省政府按內地與“臺灣”個人所得稅負差額對“臺灣居民”給予補貼,納稅人取得的上述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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