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特色景觀旅游名村鎮標準出爐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1-28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27日從省建設部門獲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旅游局聯合制定了《福建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認定標準(試行)》,并于21日向全省印發。省級標準分為特色景觀、規劃建設、旅游服務與發展等3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評選資格:近期內發生過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近期內出現過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近期內出現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特色景觀資源發生重大破壞、造成嚴重后果的;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內規劃撤銷的鎮、村。 (福州日報記者 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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