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療"文藝創作"變"模仿復制"之殤
來源:東南網 2011-11-14 編輯:林洪熙
昨天在“2011中國版權年會”上,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表示,目前國內很多文化藝術作品創造力不夠,90%的作品屬于模仿和復制的。今后國家將通過設立文化創意扶持體制和基金提高文藝作品創新能力。(新京報) 這條新聞無疑具有爆炸力,在文化深化改革發展的今天,得出這么一個結論,誰該羞愧?誰該負責?如果不從思想、體制深處查找毛病,最后病入膏肓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們號稱五千年文明,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我們的文化具有強大的創新能力和包容精神,但是到了今天,那種生機勃勃的創新變為投機取巧的模仿和復制,確實是一個悲劇! 在體制上,首先是我們的指導思想有問題,多年的文化產業化模棱兩可,界限不明,導致了一切向錢看。向前看的后果就是模仿復制、假冒偽劣盛行,這在實體經濟中已經得到深刻地體現,改革開放之初溫州的假貨、晉江的假藥,神州大地各類制假販假、模仿復制名牌產品層出不窮,如果說這是我們科學技術、制造水準落后的一個必然歷程,還情有可原的話,那么發生在文化藝術產品上就不能容忍了。產業化必然導致金錢化,唯利是圖就難免會出現大量的低成本工業時代的文藝產品,只可惜就像炸薯片一樣是文化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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