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兒童大病醫保試點擴至榕全市
來源:福州日報 2011-08-29 編輯:唐麗萍
為洋洋一家減負的“政策”正是我省去年開始試點的農村兒童大病醫保。去年8月,我省出臺《福建省提高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保障水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最先在福州福清市、莆田仙游縣、南平建甌市試點。今年起,這一政策試點范圍已擴大到福州市所有縣(市)區。 根據實施方案,0~14周歲(含14周歲)的參合兒童,若患有兒童急性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臟病,均可申請享受大病醫保。這兩類疾病治療費用按病種付費,白血病定額8萬元,先天性心臟病定額2.5萬元,個人只需自付定額標準的30%。以先天性心臟病為例,個人只用繳納7500元,剩下70%的費用由新農合基金支付。對于農村醫療救助對象,除了新農合基金支付70%外,醫療救助資金還將支付定額標準的20%,個人則只需自付一成醫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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